極目新聞通訊員 賀沙沙
“這是國家發給你們的專項扶貧款,剛好你符合領取條件,只需要你幫忙刷流水便可獲得279萬元。”近日,經湖北省黃石市西塞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西塞山區人民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6月2日,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情始末。
原來,2024年6月,被告人黃某下載了一款“扶貧”APP聊天軟件并認識一名網友,該網友聲稱現在國家發放一筆巨額扶貧款,而黃某恰好符合領取條件,只要配合對方“刷流水”黃某便可獲得279萬元。雖然黃某有所懷疑,但是抱著自己反正也沒什么損失的心理,仍然聽從對方的安排,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提供給對方接收非法資金20萬元,并前往銀行柜臺將上述現金取出后交給對方。
除了自己提供銀行卡取錢外,為提前獲得巨額扶貧款,黃某還介紹朋友譚某聽從該網友的安排“刷流水”,譚某將自己的銀行卡提供給對方接收非法資金49萬余元。然而,當一切操作完成后,該網友卻突然消失,黃某不僅沒有拿到所謂的“扶貧款”,還陷入了法律的漩渦。經審查,上述資金均為電信網絡詐騙資金。
承辦檢察官介紹,2024年11月,該案被移送西塞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黃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數額達20萬元,情節嚴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介紹他人為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分別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黃某系累犯,遂依法對黃某提起公訴。2025年1月,當地法院采納量刑建議后作出上述判決。
“天上不會掉餡餅!”承辦檢察官提醒,近年來,隨著網絡發展,不法分子的“偽裝”手段越來越高,他們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鄉村振興”等名義發放“扶貧款”為幌子,誘導多人以“刷流水”和取現等形式幫助他們轉移電信網絡詐騙資金。廣大群眾切莫出售或提供個人銀行卡信息!不要接收來歷不明的大額轉賬!更不要幫助陌生人提現或轉賬,謹防成為電詐“工具人”!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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