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談短篇小說創作,不是我寫的有多么好,而是我喜歡寫,寫的比較多。至今為止,已經創作發表了一百多篇。當然,比起有些短篇大師,比如劉慶邦,還算是很少的。我寫不快,一年也就是四五個短篇。如果進入長篇寫作,一個也寫不了。
這些年短篇創作得到了一定的認可,就從2000年以后看,選載率應該超過百分之六十,還五次獲得小說月報百花獎,一次獲得小說選刊年度獎,三次入中國短篇小說排行榜。每年都進入各出版社的年選。
跟大家談談短篇小說創作的體會。之所以喜歡寫短篇,也許和個性有關,性子急,總想盡快把一個故事講出來,把結局講出來,把看法說出來。耐力差,所以也留不起長發(笑);還有個原因,對大題材缺少把握能力,換一個說法,對重大題材缺少興趣。雖然我也寫了四個長篇,但寫短篇讓我更快樂,更自信。這些年,越來越著迷短篇的創作,著迷它的結構,它的敘述風格,它的韻味。
其實寫短篇尤其需要好的心態,在所有文體里,短篇小說最不掙錢,不能像長篇那樣拿版稅,也不能像中篇那樣改編電視劇,也不能像散文那樣一稿多投。就是得個獎,獎金也低的可憐。同樣一等獎,長篇四千,短篇兩千。當然現在也有變化,有些刊物不惜血本約稿。
雖然愛麗絲·門羅獲了諾獎,短篇小說依然是個需要堅守的體裁,堅持寫短篇只有一個理由,那就是喜歡。一定是喜歡才會寫,也才會不在意名利。不要小看短篇,一個小切口,一樣會有痛感。大喜大悲、大起大落的人物命運值得寫,小人物、小場景、小細節也值得寫。不以善小而不為,用在寫作上也是可以的。生活中最普通的情感、喜悅、哀傷、嫉妒、內疚、思念、郁悶、忐忑不安,都是人性的折射。所以我認為,要寫好短篇,第一就是不能輕視它,而是要熱愛它,要喜歡它。只有你喜歡,才能沉住氣,去發現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卻有價值的事情。
這就是要寫好短篇第一重要的,喜歡。
第二重要的是對素材的選擇。像我個人喜歡看日本偵探小說,看法制頻道,比如《一線》,經常有令人驚嘆的故事。比如,一個男人,女朋友跟他分手,他糾纏,女朋友告訴警察,警察警告,他就想殺警察。可是警察個子高大,他不敢,就選了一個無辜的人殺,練膽子。這樣的故事我不會寫,這里扭曲的人性,一目了然。我喜歡寫故事背后的故事,復雜的動機,或者讓人費解的心態,才能揭示人性,揭示截然不同的生存狀態。
在我看來,值得寫的短篇小說有兩類,一類是有意義的,一類是有意思的。我不太喜歡象征意味很濃的東西,我的個性氣質在藝術家和主婦之間,更接近于主婦,比較生活化,所以我喜歡寫很貼近現實的故事。對于那種很深邃、很抽象、很哲理的東西,天生有點兒畏懼,只好敬而遠之。很玄幻的題材,穿越什么的,也不會寫。同時對那種惡的東西,也有一種本能的排斥。我想我的這種對日常生活的執著關注,可能與生活經歷有關。我以為一個作家的創作風格和在選材上的偏好,是和他的生活閱歷、情感方式、文化修養乃至價值取向有很大關系的。我一直生活在相對平靜的生活秩序中,在今年之前,沒有遭遇過重大的人生坎坷,也沒有經歷過太多的苦難,沒有掙扎、痛苦,重大的情感打擊,這種平順可能就造成了我心態的平和,也影響了我對那些非常重大的或者尖銳的事件發生興趣。其實越貼近現實越不好寫,所謂畫鬼容易畫人難。
此次愛麗絲·門羅獲獎,很多人在讀她的短篇,我也讀了幾個,我發現她和我有個很大不同,她經常用一個短篇寫一個人的一生,我常常只是寫片段,寫一個生活截面。我只寫過一兩個涵蓋人的一生的短篇,《天不知道地知道》和《一條毛毯的閱歷》。這可能也和不同的閱歷有關,她的閱歷更豐富,年長,看到了太多的人的一生。
其實對于一個喜歡寫短篇小說的作家來說,只要她愿意發現,身邊隨時都有各種素材。就看你怎樣從尋常中發現不尋常。有些別人一笑而過的事,你會不會從中發現人性的弱點,或者人性的亮點。我分析一下我短篇素材的來源:飯桌上聽來的故事,比如《傳說》、《保衛櫻桃》;或者自己碰見的,比如《周末音樂會》、《瑞士輪椅》;還有新聞上看來的,比如《靳師傅的太陽光》、《非常愛》。我們的生活中每天都在發生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故事,但這些故事能否成為小說,就取決于作家的審美趣味。在我,大多數故事感慨一下就過去了。只有極少數的故事過不去,像一粒種子埋在心里,時間長了就發芽,或者發酵,慢慢生長成樹,發酵成可以做饅頭面包的面團。
有人說我特別關注底層,確實,我寫過打工仔打工妹,寫過退休工人、下崗工人,寫過小偷,寫過妓女,最近連續寫了幾個和官場有關的小說,也還是官場中的小人物,比如領導的司機,比如失意的公務員,其實不是有意的,而是恰恰這些人的一些經歷觸動了我。我在寫他們的時候并沒有這樣劃分過。我是想寫這樣一個人,而不是這樣一類人。我寫是因為對這個人發生了興趣,而不是對“小人物”發生了興趣,只能說碰巧我感興趣的都是些“小人物”罷了。
比如前幾天,我出門辦事,走到一十字路口,看到一電瓶車和一出租車發生碰撞,看上去問題不大,因騎電瓶車的小伙子站在那里和出租車司機爭吵,攔著不讓他走。電瓶車倒在一邊,沒有摔爛的跡象,看司機的表情,有一點理虧的樣子。我走過去時,一個交通協管員從馬路對面過來勸解。我想,也許出租車司機給點錢表示歉意就可以了事,可是等我辦完事走回來,再路過那里時,他們還在吵。我很驚訝,起碼過去四十分鐘了,他們依然是那副樣子:騎電瓶車的小伙子怒氣沖沖,出租車司機不理不睬,交通協管員則很無奈。我的第一個念頭是:唉,花這么長時間吵架,還不如給他個五十一百趕快走人,多拉幾個客人不就完了?但接下來想,如果我是那個出租車司機呢?我辛辛苦苦跑路拉客,常常得餓著肚子甚至憋著水,掙五十一百容易嗎?憑什么隨便就給他啊。我第二個念頭是,這小伙子也是,又沒碰傷又沒摔壞什么東西,最多就是嚇了一跳,何必揪住不放呢?但接下來又想,如果我是那個小伙子呢?我也會覺得自己委屈,我窮,我坐不起車,只能騎電瓶車,你開車的還欺負我,我本來就趕著上班,你還把我撞倒,今天要不找回點補來,一天都不爽。我不是他們,我很難體會到他們的心情。這么想來想去的,我就走遠了,也不知最后怎樣。
其實這樣的生活場景,我常常遇到的,每次遇到,我都會這么翻來覆去的想,站在這個人的角度想想,站在那個人的角度想想。最終能想到的,還是我自己的感受。哪怕是在酒桌上聽到一個八卦,我也會想,他為什么要這樣?他后來怎么樣了?如果是我,我會怎樣?而當我坐下來,把他們寫入我的故事時,我的追問和回答,就成了小說。
這就要說到寫好短篇小說的第三點,對素材的思考和追問。
我曾寫過一個創作談,叫小說是我對生活的設問。就是說,我常常在一個小說里去提出問題,如果怎樣會怎樣,去追問故事背后的東西,會在故事做一種假設,再用小說去回答。當我覺得某個故事有意思時,我會在這個“意思”中作些思考,努力將這個“意思”有效地多層次的表達出來,寫出故事后面的故事,故事后面的心情。我想,這些應該屬于理性的控制。但在具體敘事中,我更注重的,還是將人物寫活,寫生動,讓他們的個性得到充分的展示,讓小說好看。
在我看來有意義的:《周末音樂會》,那個突然闖入的人,假如他是票販子,假如他被音樂打動了,會怎樣?《叫我如何不想他》,假如這個下崗女工與這個民工互相關心,在生意之外多一份溫情,會怎樣?《瑞士輪椅》,如果我是那個殘疾人會怎樣?憤怒還是忍受?
通俗的說,我喜歡寫讓我傷感又溫暖的故事,而不是好玩兒的故事。比如《臘八粥》。最初想寫這個小說的時候,我敲下一個很笨的題目:睡眠。這篇小說最近翻譯成了日文,有日本讀者也很感動。故事的引子源于我遇見的兩個老太太。七八年前的某一天,我去銀行取錢,一個老太太把我叫到一邊,讓我幫她把存折和三百元錢放進一個磨損的牛皮紙信封里,再放進她內衣的口袋,并用別針別好,她跟我解釋說,她有痛風,手不靈活。我注意到她的手果然已經變形。老太太的神情卻很安詳,我給她別好衣服,她道了謝,慢慢走出去。很長時間我一去銀行就會想起她。又過了幾天,我跟一個在街道當書記的女友去看一個孤寡老太太,老太太住在一個靠圍墻搭建的矮房子里,如我小說里描寫的那樣,又黑又亂。但她卻高高興興的,大聲和我們說話。女友代表街道給她送了米和油,我沒帶東西就給了她一點錢,她卻推辭不要,我只好硬塞給她。我感覺她并不在意我們的“送溫暖”。我們走的時候她一直笑瞇瞇的送我們到院門口。這兩個老太太一直在我心里,我時常會揣摩她們,她們是怎么過日子的?她們最煩惱的是什么?她們年輕時快樂嗎?她們現在快樂嗎?她們抱怨生活嗎?她們失眠嗎?不知為什么,我堅信她們現在也常常有開心快樂的時候,甚至不比我們少。物質生活的天差地別并不等于心情的天差地別。
某一天,我腦子里忽然冒出個念頭,寫一個衣食無憂的人遇見一個“衣食有憂”的人,可他們的心境卻相反。寫這樣一個故事,并不是想以此來表明誰的生活態度更可取,誰該向誰學習。人的痛苦往往取決于這個人對生存環境的感受,沒有誰的痛苦是不應該的,誰的就是應該的。我只想寫這樣一種狀態,并試圖表明,兩個完全不相干的人遇見了,也可以互相溫暖,兩顆完全陌生的心相遇了,也可以彼此溝通。當然,“生活有憂”的一位給予了“生活無憂”的一位更多的溫暖,是我刻意為之的。我想表達一下我對那些生活艱辛卻依然達觀的人的敬意。
最后談談技術,也就是短篇小說的第四點體會,選擇一個好的講述方式。一談到技術層面,我就比較困難,因為至今我仍不能輕輕松松地寫好一個短篇,有時候一個短篇寫一兩個月,我感覺找到一個好的講述方式非常重要,但怎么找,仍在摸索中。小說寫作的基本能力、虛構能力、想象能力和對生活經驗的表達,都是慢慢擁有的,多寫、多訓練。語言風格也很重要,比如,很冷靜的敘述,把情緒藏起來,或者很幽默的講述,或者從物的角度講人,我寫過紅薯、大樹、毛毯,不易把握。我對自己的敘述經常不滿意,有時調侃過度,顯得貧,有時情緒過度,有點文藝腔,我在追求一種樸素的冷靜的有比較睿智的語言風格,但經常把握不好。至少要做到不羅嗦,表達到位。這個看似簡單,其實很不容易。
至于結構,其實我前面已經說到了,我的短篇結構,通常來自我的設問,我的回答,但讓我從理論上闡述我很困難。簡單地說,我常常是先想好結尾,才開始動筆。一個出乎意料的結局,常常成為我的寫作動力。比如《意外之外》,單純的按時間順序講述可能回比較平淡,對語言的要求更高;或者兩個故事重疊在一起,兩條時間線在同一空間交疊,兩個空間在同一時間交疊。
說到理論就蒼白,講例子,或者先有了框架后有故事,比如《大雨傾盆》,聽同事說,頭天晚上吃飯,8點結束。正要回家下起了大雨,只好返回飯店,繼續待到11點。我就想,多待的三個小時會發生什么?這就是個故事框架。但即使有一個好的框架,也不能忽略對人內心的剖析,否則就成了故事,而不是小說。關于這個方面,我只能推薦大家去讀那些經典的短篇,分析一下人家的結構,品味一下人家的風格,甚至模仿一下也可以。
小說是我對生活的設問。我一直這么說,尤其對于中短篇創作,幾乎已成為我的創作觀。但最近幾年,我又有了新的感悟,小說不僅是我對生活的設問,它還暗含了我對生活的愿望。就是說,我不滿足于去假設,去回答,我在回答中是有立場的,或者說,是由我的愿望的。我希望主人公如此,或者我不希望他如此。比如前面講到的那些故事,一旦寫進小說,在設計情節時,我會不由自主地帶入我的愿望,我的愿望就是人與人能彼此包容,彼此體諒,彼此溫暖,而不是冷漠和仇恨。雖然后者在現實生活中比比皆是,但在我的小說里,我會表達我的愿望,持續而堅決。
這里要說到我的文學追求。羅素說,有三種無比強烈的激情左右了我的一生:對愛的渴望,對知識的探索和對人類苦難的難以忍受的憐憫。這些激情象颶風,無處不在、反復無常的吹拂著我,吹過深重的苦海,瀕于絕境。他說的這三種情感,就是我寫作中的追求,尤其是第三種,對人類苦難難以忍受的憐憫。有的作家有更多的批判精神,而我更具有悲憫情懷。體察每一個生命的艱難和痛苦,也欣賞每一個生命的溫暖和光亮,去描摹每一個生命的珍貴和獨特,以此撫慰我自己和讀者的靈魂。
也許這可以歸納為我的文學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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