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大促活動已開啟,為維護網絡交易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向全市網絡交易平臺及經營者提出九大方面行政指導意見。其中包括:
嚴格落實平臺主體責任。具體為:
強化經營者資質審核,切實履行平臺審查核驗義務,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件等主體信息進行全面、細致審核,確保信息真實有效,并督促其在店鋪顯著位置亮照、亮證、亮標經營,提升線上經營透明度,方便消費者查詢和監督;
完善平臺規則制度,建立健全涵蓋商品質量管控、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障、促銷活動管理等全方位的平臺規則體系,明確平臺內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規行為的認定標準和處理措施,并及時向平臺內經營者和消費者公示。
嚴格規范促銷行為。具體為:
優化促銷規則展示,圍繞促銷工具使用、折扣計算方式、優惠發放條件、結算支付流程等關鍵環節,設計簡潔明了、易于消費者理解的促銷規則。在活動頁面顯著位置提前公示促銷活動的起止時間、參與范圍、優惠內容、限制條件等信息,確保消費者能夠充分知曉并自主選擇參與;
規范價格促銷行為,嚴格遵守明碼標價規定,在商品或服務展示頁面清晰標注原價、促銷價、折扣幅度等價格信息,不得使用模糊、易引起誤解的語言或計量單位。嚴禁通過虛構原價、虛假降價、先提價后打折等價格欺詐手段誘導消費者交易,切實履行價格承諾;
明確跨境商品屬性,對于涉及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平臺及經營者,要嚴格區分跨境商品和非跨境商品,在商品詳情頁面顯著位置明確標注商品的來源地、進口渠道、稅費承擔方式等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避免消費者因信息不明而產生誤解或糾紛。
規范廣告宣傳行為。具體為:
健全廣告審核機制,平臺應建立完善的廣告業務審核制度,配備專業的廣告審核人員,對平臺內發布的各類廣告內容進行全面審核。
杜絕虛假宣傳和低俗廣告,及時刪除整改含有色情、軟色情、暴力、不良誘導內容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挑戰公序良俗和社會道德底線的營銷信息。
嚴格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具體來看:
杜絕“二選一”等壟斷行為,平臺及經營者不得通過協議、通知、口頭要求等任何方式,限制平臺內經營者在其他平臺開展經營活動,或強迫平臺內經營者只能與自身進行交易,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應鼓勵平臺內經營者自主選擇多平臺經營,促進市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競爭;
防范虛假交易等違法行為,采取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平臺內出現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好評返現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通過虛構交易數據、制造虛假銷量和好評等方式,誤導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擾亂市場正常秩序。同時,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商業詆毀、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測和查處,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嚴格規范直播營銷行為。具體為:
完善直播管理規則,建立健全直播營銷行為管理規則,明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的資質條件、行為準則和責任義務。對主播入駐平臺進行嚴格審核,要求主播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相關資質證明等材料,并對其進行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提升主播的合規意識和職業素養;
加強直播過程監測,強化對平臺內主播及其經營活動的審核監測,實時關注直播內容、商品展示、互動環節等,確保直播活動合法合規。重點把控直播商品的質量,建立直播選品審核制度,對擬上架銷售的商品進行嚴格篩選,查驗商品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憑證、授權證明等文件,防止假冒偽劣商品進入直播間銷售。加強對直播賣點、宣傳用語等環節的審核把關,嚴禁主播在直播過程中進行虛假宣傳、夸大產品功效、使用絕對化用語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嚴格防范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具體為: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平臺及經營者應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投訴處理機制,積極配合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維權行動。對于平臺內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或服務,要及時采取下架、屏蔽等措施,并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同時,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知識產權培訓,引導其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合法合規經營;
完善商品質量管理,建立完善的商品質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進行定期抽檢和不定期巡查,確保商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對于發現的問題商品,要嚴格按照問題商品處置規則進行處理,及時通知經營者停止銷售、召回問題商品,并對問題商品的來源、流向進行追溯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問題商品再次流入市場。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經營者,要及時采取禁限措施,包括限制其在平臺內的經營活動、降低信用評級、列入黑名單等,并依法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嚴格禁止銷售違法違禁商品。具體為:
開展商品信息審核,加強對平臺內商品信息發布的審核,重點審查商品的名稱、描述、圖片、視頻等內容,確保商品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含有違法違禁信息。嚴禁銷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如含有暴力、色情、恐怖等不良內容的玩具、文具、出版物等;嚴禁銷售 “專供”“特供”“內供” 商品以及利用這些名義進行虛假宣傳的商品;
嚴禁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家用燃氣灶具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商品;嚴禁銷售過度包裝的茶葉、粽子等商品,倡導綠色消費理念,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建立完善檢查監控制度,運用技術手段對平臺內商品銷售情況進行檢查監控,及時發現違法違禁商品的銷售線索。一旦發現違法違規產品鏈接,要立即采取下架、刪除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關經營者的法律責任。鼓勵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監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打擊違法違禁商品銷售的良好氛圍。
妥善化解網絡消費糾紛。具體為: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平臺要在顯著位置公布消費者投訴舉報的方式、流程和處理時限,確保消費者能夠方便快捷地進行投訴舉報。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舉報處理機制,配備足夠的客服人員,及時受理、高效處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
強化政企溝通協作。具體為:
及時報告違法違規問題,平臺在日常運營中發現平臺內經營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同時,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的要求,提供相關數據、信息和技術支持,協助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網絡交易活動的監管。
廣州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各網絡交易平臺及經營者應充分認識到 “6·18” 網絡集中促銷活動對經濟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意義,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本指導意見的要求,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 “6·18” 網絡集中促銷活動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盧夢謙 通訊員:穗市監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林傳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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