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冬天的一個深夜,湖北谷城一棟居民樓里的兩聲慘叫,像一根斷裂的琴弦,把兩個家庭的命運狠狠扯碎。誰能想到,這場因感情糾紛引發(fā)的悲劇,會在十三年后依然牽動著無數(shù)人的心——2025年6月5日,兇手賀某全的二審即將開庭,而網(wǎng)絡(luò)上早已掀起一片關(guān)于正義的討論聲浪。
故事需要從2011年說起。經(jīng)人介紹認識董某慧時,賀某全自稱手握五六十萬工程款,可兩人相處沒多久,董某慧就發(fā)現(xiàn)他所謂的“財富”不過是父親工傷賠償?shù)氖畮兹f,且早已在游戲廳輸?shù)镁狻8屓四懞氖牵@男人不僅好吃懶做,還在分手后露出了獠牙——“敢分手就同歸于盡”、“綁架你哥家孩子滅門”,類似的威脅短信像毒蛇一樣纏著董某慧。
那時的董家人或許還抱著一絲幻想,逢年過節(jié)還喊賀某全回家吃飯,沒成想這竟是引狼入室。2012年12月11日深夜,賀某全帶著繩索和尖刀,從六樓樓頂墜繩入戶。法醫(yī)鑒定里冰冷的文字至今讀來仍讓人脊背發(fā)涼:董某身上十余處刀傷,心臟主動脈被刺穿;李某從六樓逃到三樓,被追捅二十多刀,骨髓斷裂,即便搶救二十多天,最終還是因多器官衰竭離世。那些胃修補、肺修補的手術(shù)記錄,哪是縫合傷口,分明是縫補一個家庭破碎的絕望。而董某和李某分別為董某慧的哥哥和嫂嫂。
賀某全跑了。這一逃就是十一年。他躲在河南平頂山,化名“唐小兵”打零工,甚至重組了家庭。可逃亡路上他還曾給派出所打電話,問“那兩個人死了沒有”——這句輕飄飄的問話背后,是毫無悔改的涼薄。直到2023年10月,河南商水警方才在天網(wǎng)恢恢中將他抓獲。
2024年11月,一審判決下達:死刑。但賀某全上訴了,試圖得到董家的諒解。他聲言:不想死。
在這起案件的相關(guān)討論區(qū),網(wǎng)友的留言像一面鏡子,映照著公眾對正義的樸素期待。有人直戳要害:“殘害兩條人命,毀了一個家庭,必須死刑,為什么還給上訴機會?”有人對逃亡行為嗤之以鼻:“殺人后逍遙法外十一年,現(xiàn)在想諒解?晚了!”更有不少人點贊警方追捕:“向河南警察致敬,必須馬上槍決,清除社會危險人物!”。
這些評論里,沒有復(fù)雜的法律術(shù)語,只有最直接的情感表達:“殺人償命天經(jīng)地義”“這種人多活一天都是浪費糧食”“立即執(zhí)行死刑”——當“熱心葉子lX”的“維持原判死刑”獲得35個點贊,當“張望家電”的“立即執(zhí)行”被19人認同,不難看出公眾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態(tài)度。有人甚至憤怒于二審程序:“證據(jù)確鑿還浪費時間,一審就該定案!”。這些聲音匯聚在一起,其實是在說同一個道理:有些錯誤,從來沒有“被原諒”的資格。
二審開庭在即,案件的焦點早已超越了法律程序本身。賀某全的上訴,究竟是對判決的質(zhì)疑,還是對死亡的恐懼?兇手家屬遲來的“諒解”請求,又有幾分是真心懺悔,幾分是試圖減輕刑罰?受害人家屬那句“不求賠償,只要公道”,道盡了多少人間悲劇里的無奈。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這起案件最刺痛人心的,是惡意的傳導(dǎo)鏈條:一段失敗的感情,竟能演變成對無辜者的屠戮;一次沖動的犯罪,竟能用十一年的逃亡逃避良心譴責。網(wǎng)友們的憤怒,本質(zhì)上是對“惡有惡報”的樸素期待,是對“正義不能遲到”的集體訴求。法律的意義,不僅在于懲罰犯罪,更在于向社會昭示:任何踐踏生命的行為,終將付出終極代價。
十三年光陰流轉(zhuǎn),受害者的孩子已從稚童長成青年,可那段血色記憶從未褪色。或許二審的結(jié)果未必能抹平所有傷痕,但當法律以最嚴肅的姿態(tài)回應(yīng)公眾的正義期待時,它傳遞的不僅是對個案的裁決,更是對整個社會秩序的守護。畢竟,讓兇手得到應(yīng)有的懲罰,讓逝者得以安息,才是對“公道”二字最基本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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