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廉江發生了一樁令人憤怒又心碎的慘案。一位年輕媽媽帶著兩個孩子回娘家小住,結果卻在傍晚時分遭遇噩夢——她、自己的母親,還有還不到兩歲的兒子,在家中被人持刀殘忍殺害。
唯一幸存下來的,是她才出生不到三個月的小兒子,因為熟睡在屋內,才逃過這一劫。
事情發生后,引發了全網關注。兇手不是陌生人,而是他們同村的熟人葉某某。據家屬說,這人平時還算“正常”,甚至還有車有工作。但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家屬近日收到通知,稱嫌疑人被鑒定為“精神分裂癥患者”,作案時具“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簡單來說,就是他有精神病,但不是完全沒有刑事責任能力——可以判刑,但可能會從輕處理。
聽到這份鑒定結果后,受害人家屬徹底炸了。瀟瀟的小姑子何女士、姐姐葉女士等人紛紛發聲,表示完全無法接受這個結果。
“我們從來沒聽說過他有精神病啊!平時生活、工作都很正常。”葉女士氣憤地說,“我們不要賠償,只希望法律能給個公道,重判他!”
案件目前已進入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階段。但記者多次聯系相關部門,包括湛江市檢察院、中院、廉江公安,能給出具體回應的人卻很少,不是電話打不通,就是表示不了解情況。
據家屬提供的公安局鑒定通知書顯示,三名遇害者都是被利器(可能是菜刀)砍殺致死。而至于作案動機,警方給出的說法是“嫌疑人因臆想被他人加害,從而產生報復心理”。
家屬對此無法理解:既沒有矛盾,也沒有交集,怎么會憑空被認定為“報復對象”?
法律人士也做出了解釋。上海靖霖律師事務所的黃洪連律師指出,如果嫌疑人被正式認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那確實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雖然這是一起極其嚴重的故意殺人案,正常來說判極刑的可能性很大,但因為涉及精神病問題,最終量刑結果可能不會是死刑立即執行。
不過他也提醒,家屬如果對精神鑒定有異議,是可以依法申請重新鑒定的。
這起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但留給公眾的問題卻不小——“精神病”到底成了多少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盾牌?一家三口的性命,就這樣被一句“精神病”輕描淡寫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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