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的劉先生向記者反映,2月24日晚,他在小區質問兩名女子遛狗為何不牽繩,卻被其中一名女子打成輕傷二級。劉先生報警后,警方擬刑事立案,但后來女子取保候審,這讓劉先生難以接受。劉先生提供的3月25日案件辦理情況告知書顯示,涉事的另一方王某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現已取保候審?!拔覍ν跄橙”:驅徲挟愖h,另外對方沒有主動提出賠償醫藥費和相關費用,全部都是我們自己出的。打人當晚對方很不配合,后來在調解室態度也很不好,這之后我再也沒有看到過王某?!眲⑾壬f。
當時情形是否如上述劉先生所言?6月2日,記者嘗試聯系涉事的另一方王女士,電話未能接通消息也未有回復。記者聯系小區物業和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均表示當地有明確規定,遛狗必須拴繩牽繩。記者聯系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未正面回應此案件的處理進展。(閃電新聞)
編輯:谷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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