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們,這個野生金線蓮……”
視頻說既有功效又有價值
山上那么多
挖點去賣?
不!
是“牢底坐穿草”!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了解一下……
基本案情
黃某甲通過某視頻軟件了解到云浮市的某山上有野生金線蓮,并向被告人黃某乙、羅某、盧某提議一起采摘金線蓮用于販賣,黃某乙等人見有利可圖,遂同意該提議。2024年7月,黃某甲、黃某乙、羅某、盧某四人分乘兩輛摩托車從云浮市某地進入該山采摘金線蓮。傍晚6時許,四人在下山時被設卡的護林員攔截,發現黃某甲四人所攜帶的物品中除四把鐮刀等物品外,還有疑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金線蓮共1500余株(均帶根部)。護林員報警將四人抓獲。經鑒定,上述被查獲的1500余株植物為金線蘭(又名金線蓮),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
法院判決
云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甲、黃某乙、羅某、盧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摘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金線蘭1500余株,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除負刑事責任外,對其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失,依法應承擔相應的破壞生態環境侵權責任。因被告人黃某甲、黃某乙、羅某、盧某案發后主動支付涉案金線蘭的培育、修復費用,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人黃某甲等四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適用緩刑,并處相應罰金。
法官說法
許多人認為野生蘭花、野生杜鵑花等常見植物可以隨意采挖,殊不知這種行為已然違法,情節嚴重者將獲刑。金線蓮在1990年代初期被正式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中的二級保護植物,受法律法規保護,不可隨意采摘。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黃某甲等人明知野生金線蓮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仍然為了獲利而偷采金線蓮,不僅違反法律法規,更是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
野生植物在維護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系統穩定方面有著極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保護野生動植物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生態責任。法官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切勿為了滿足個人喜好或出于獲利而偷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否則將付出代價。
此外,呼吁廣大市民朋友主動了解、學習國家重點野生植物,提高野生植物資源保護意識,不隨意攀折、采摘野生植物,一旦發現違法行為,應立即報警,共同維護生態環境,攜手共建美好生態家園。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供稿:云安法院
編排、一審:葉佩琳
二審:朱峰立
三審:李秋海
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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