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越通社、快報、青年報6月3日報道,越南取消“每個家庭最多生兩個孩子”的規定。從今天起,一對夫婦可以生育兩個以上的孩子。
6月3日下午,越南國會常委會通過了《人口條例》修正案,取消了每對夫婦只能生育一至兩個孩子的規定。
根據新法令,夫妻雙方有權基于平等原則,依據年齡、健康狀況、學習條件、工作情況、收入水平及育兒能力等因素,自主決定生育時間、子女數量和生育間隔。該法令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衛生部部長陶紅蘭表示,此次修訂旨在糾正地區間、目標人群間的生育率 差距,防止生育率過低、達不到更替水平。長期低生育率可能會影響未來 經濟、社會、安全和國防建設。
陶紅蘭強調,一些類似越南的國家,并沒有實行生育控制政策。因此,修改限制生育的規定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國際經驗的。目前一些研究表明,生育二胎的愿望在社會上仍然普遍,但并非所有夫婦都能實現這一愿望。生活中的其他因素也對人們的生育決定產生很大影響。因此,修改二孩政策后,短期內人口出生率可能會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并不大。
越南政府認為,在出生率下降的情況下,現行的生育規定已不再適應現實。全國生育率已從2021年的每名婦女生育2.11個孩子,下降到2022年的每名婦女生育2.01個孩子,2023年的每名婦女生育1.96個孩子,2024年的每名婦女生育1.91個孩子,創歷史新低,并且未來幾年可能還會繼續下降。
據預測,到2039年,越南人口黃金期將結束。到2042年,勞動年齡人口將達到峰值,而2054年之后,人口可能出現負增長。這種狀況將導致勞動力短缺、人口下降和老齡化加速,從而影響社會經濟發展。
國會文化社會委員會審議時指出,,該條例草案與黨的路線方針相一致。雖然《人口條例》僅修改了一條,但修改內容旨在將黨的人口政策重點由計劃生育轉向人口與發展,落實越共中央關于新形勢下人口工作的21號決議中關于人口規模調整的目標,即“堅決保持人口更替水平(育齡婦女平均生育2.1個子女)”。
此前,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于3月發布了第15號指示,對2022年《關于對違法的黨組織和黨員給予紀律處分的指示》中的若干條款進行了修訂。其中,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黨員將不受紀律處分。但是, 已經受到紀律處分的,不再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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