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省建設廳等部門聯合出臺全國首個推進老舊小區自主更新的指導意見之后,5月30日上午,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浙江省城鎮社區更新條例》。這是全國首個省級層面的城鎮社區更新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意味著我省老舊小區更新將進入有法可依時代。
社區是一個社會學概念,是社會的最基本單元。更新條例中的城鎮社區,是相對于農村社區(村)而言的概念。社會高度關注的老舊小區更新,是城鎮社區更新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更新條例規定,涉及危房拆除重建的,項目實施方案應當經全體業主依法表決通過。“表決通過的門檻并非100%,而是依據《民法典》第278條規定,涉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省建設廳相關負責人解釋說。
更新條例要求危房拆除重建項目實施方案必須明確重建后的住宅總戶數和總建筑面積,每戶建筑面積、室內面積及戶型結構,建筑質量標準,小區配套設施,增建住宅和停車位的數量、歸屬及其處置方式,小區業主的選房規則、建設費用承擔明細、過渡方式以及過渡費用等事項。從之前的一些拆除重建項目情況來看,這一舉措有利于從源頭上減少矛盾和分歧。
拆除重建方案雖經業主表決通過,但是個別業主拒不同意,怎么辦?對此,更新條例也有明文規定。
危房拆除重建實施方案經依法批準后,項目實施主體還應當與業主簽訂拆除重建協議。業主不同意簽訂拆除重建協議的,項目實施主體可以采取協議收購、異地產權置換等方式協商處理;對于無法承擔拆除重建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可以通過補貼費用、產權共享等方式協調解決。
更新條例還針對城鎮社區更新項目明確了一些鼓勵性政策,比如符合條件的部分新增建筑面積不計容,重建住宅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還可給予建筑容積率獎勵。
此外,更新條例針對建成年代早、建設標準低、配套設施差的城鎮老舊小區多層住宅(尚未達到危房條件),鼓勵業主通過拆改結合等方式進行自主更新改造。至于城鎮社區更新項目的資金來源,更新條例明確規定按照“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合理確定出資責任。
編輯:張婷
一審:王瀟瑩
二審:柳祥寶
三審:黃元杰
來源:潮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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