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六代機開始,中國面臨著一個很嚴峻的問題,那就是沒辦法摸著美國過河了,因為美國自己都還沒下河,反倒是中國跑到了前面。少了美國在前面踩坑,六代機的技術風險就陡然增高,六代機應該用來干嘛?如何設計?重點優化哪些性能?都成為了中國設計團隊需要解決的問題。歷史上,因為設計問題導致戰斗機在戰場上水土不服的案例比比皆是,讓美蘇在戰場上付出了不小的代價。
最典型的代表就是F-4“鬼怪”式戰斗機,從指標上來看,最大起飛重量達到28噸、最大飛行速度超過2馬赫、航程達到2600千米、搭配完善航電設備的F-4,絕對是當時綜合性能最強的戰斗機,遠遠凌駕于蘇聯的一眾前線輕型戰斗機。可F-4在設計的時候過度迷信速度與導彈,忽略了機炮與機動性在空戰中的作用,一款為高空高速而生的戰斗機,到了越南戰場上經常需要在低空與米格機進行近距離格斗,缺乏機炮并略顯笨重的F-4吃盡了苦頭,經常被綜合性能更差的米格機給擊落。后來美軍經過技術調整,并增強了飛行員空戰格斗的技巧,才慢慢扳回劣勢。
F-4在越南戰場上相對糟糕的表現,也讓美蘇兩國吸取了教訓,從第四代戰斗機開始更加注重戰斗機的亞音速機動性能,甚至一定程度上犧牲了戰斗機的超音速性能上限,不少四代機的最大飛行速度都開始低于2馬赫,最大升限也普遍在18000米以下。
而每一代戰斗機,都是針對上一代戰斗機實際研發與使用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結合對未來戰略需求與戰術發展的探索,進行綜合評估考慮后,篩選出的最具可行性方案。而這也是中國開始從第六代戰斗機追趕上美國的重要隱身,因為冷戰結束后,一直習慣打碾壓局的美軍,壓根就沒有積攢出足夠的五代機實戰經驗反饋,相較于美國四代機在戰場上積累的豐厚戰果,美國五代機在戰場上幾乎沒有拿得出的表現,頂多是炸了幾次武裝組織的據點,空戰戰果是擊落了氣球。所以在研發六代機的時候,中國和美國其實都處于邊摸索邊研發的狀態,比的是行動效率與資源的利用程度,所以美國就落在了中國后面,當美國的六代機F-47只公布了PPT的時候,中國的六代機已經開始了密集試飛。
就在這幾天,互聯網上出現了殲-36最新的試飛照片,并且這次還是正面照,引起了西方媒體的廣泛關注。美國《戰區》網站就表示,最新的試飛照片,向外界展示了殲-36寬大的氣泡式座艙和并列雙座布局,這也讓殲-36的定位越發清晰,幾乎可以確定是一款“重型戰斗轟炸機”。
之所以認定殲-36是戰斗轟炸機,除了巨大的尺寸與寬敞的腹部空間之外,主要依舊就是并列雙座的設計。大部分雙座戰斗機,采用的都是串聯雙座設計,這種設計的好處在于降低了飛行阻力。而并列雙座的設計,優點是占用的機體空間小,能夠在機身長度不變的情況下增加油箱容量。另外,并列雙座設計能夠避免額外的儀表安裝,許多關鍵信息現實設備只需要設置一套就行了,而不是像串聯雙座那樣前后各一套,減輕了飛機重量。而且并列雙座能夠讓兩名飛行員都擁有良好的視野,交流也更便捷。
正因為并列雙座具有以上優點,所以不少戰斗轟炸機都采用了這種設計,比如俄羅斯的蘇-34、美國的F-111。當年中國的殲轟-7在設計的時候,空軍也希望殲轟-7采用并列雙座設計,但是相關專家認為并列雙座對于殲轟-7這個量級的飛機而言,會導致機頭截面積過大,增加的阻力太大,會影響飛機的各方面性能,最終殲轟-7采用了阻力更小的串聯雙座設計。
由此可見,空軍在很早之前就想要一款并列雙座的戰術飛機,殲-36的出現,也算彌補了這個遺憾。雖然并列雙座會增加飛行阻力,但是對于殲-36這種大體積的飛機而言,巨大的機首空間容納并列雙座綽綽有余。而且采用了3臺發動機的殲-36,完全可以用“力大磚飛”來形容,壓根不擔心并列雙座增加的那點阻力。
至于殲-36到底會不會是全球首款隱身戰斗轟炸機,目前看來只是有可能,但并不能確認。當年殲-20出現的時候,其巨大的體積也讓不少西方媒體懷疑是一款戰斗轟炸機,然而等到殲-20服役后,西方才徹底相信,殲-20是一款空優戰斗機,巨大的機體是為了提高航程與升級潛力,而殲-20的彈倉只能容納空對空導彈與小直徑炸彈,直到現在也未展示對地攻擊能力。
但到了第六代戰斗機時代,科技帶來的武器技術進步,會導致空戰環境發生進一步變化,進而導致影響到第六代戰斗機的設計。那么第六代戰斗機相較于第五代戰斗機會發生什么變化呢?這一點從俄烏、印巴的空戰就能看出個大概,簡單來說,就是超視距空戰乃至超遠距離空戰完全成為了主旋律,近距離空戰完全絕跡。俄烏沖突打了3年多,到現在俄烏兩國的戰斗機甚至從未發生過一次近距離空戰,紅外制導空空導彈與機炮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俄軍戰機所有空戰戰果,都是由R-77、R-37M這些超視距導彈取得的。
俄軍所有戰機當中,空戰壓制力與生存能力最強的,不是蘇-35也不是蘇-30,而是速度快、火力猛的米格-31,米格-31雖然機動性不強,但是憑借著無與倫比的速度以及R-37M超遠的射程,讓烏軍的戰斗機與防空導彈望塵莫及。
越南戰爭時期,空對空導彈與機載雷達技術還不成熟,導致超視距空空導彈的攻擊效率較低,射程也不遠,戰斗機很容易突破超視距空空導彈的攔截,逼迫對手進行近距離格斗,因此到了第四代戰斗機的時候,都需要擁有足夠的機動能力,這樣才能在被敵機近身的時候擁有反擊能力。
而到了現在,空對空導彈與機載雷達技術大幅進步,并且有效射程也開始超過100千米,戰斗機突破超視距打擊的成功率大幅降低,空戰完全由超視距空戰主導。
這一點在印巴空戰中表現的更明顯,印巴兩國都裝備了第四代戰斗機,但雙方都沒有爆發近距離空戰,完全憑超視距空戰決勝負,雙方交火距離一度超過160千米。要知道陣風與殲-10都是具備一定隱身能力的戰斗機,但是在地面預警雷達與預警機的配合下,低RCS目標依然能夠被超視距導彈輕易鎖定,隨著各種光電探測設備與高性能相控陣雷達的普及,未來的空戰環境中,具備更強隱身性能的五代機,已經無法排除遭到超視距導彈攻擊的可能性。所以六代機追求更強的全面隱身能力外,需要有更強的超視距空戰能力與速度,F-22與殲-20這些五代機只能攜帶AIM-120、霹靂-15這樣的中遠程空空導彈,已經無法滿足實戰需求,六代機追求的是能夠在彈倉中攜帶霹靂-17這種級別的超遠程空空導彈,打擊距離要達到300千米的級別,雷達探測性能必須更強,并具備比五代機更快的巡航速度。
六代機即要求更大的彈倉與雷達性能,就意味著機體空間與機首尺寸需要更大,又要求更快的巡航速度,不開加力的總推力就必須提高到30噸級別,僅靠2臺渦扇-15肯定不夠,于是就有了殲-36這種設計:堪比中型轟炸機的尺寸、三臺發動機的布局。
實戰當中,三臺發動機能夠為殲-36帶來充足的電力供應,可以集成大型機載雷達和光電傳感器,甚至有足夠的能量在主翼布置大面積的L波段反隱身雷達,遠程探測隱身目標的能力大幅提升,在不依賴預警機的情況下,依然具備鎖定隱身戰斗機的能力。
至于西方媒體認為殲-36是戰斗轟炸機的觀點,可能并不是中國的設計初衷,只不過因為殲-36的機體空間足夠巨大,并且高空高速性能足夠出色,因此可以高效的使用各種空射高超音速導彈與防區外打擊武器。這就類似于今天的米格-31,當年研發米格-31是為了當截擊機與偵察機用,后來俄羅斯發現米格-31的掛載能力非常出色,又能高空高速飛行,于是讓米格-31成為了“匕首”高超音速導彈的載體,搖身一變成為了高空高速戰斗轟炸機。戰斗轟炸機對殲-36的描述并不準確,因為戰斗轟炸機依然以對地攻擊為主,空戰能力僅限于自衛,而殲-36的空戰性能非常強悍,對地攻擊能力反而是附加能力,我自己的話更愿意用“隱身遠程打擊平臺”來形容殲-36,這是一架由中國人定義的六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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