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校服也是一筆不錯的生意。
這么多的學校,這么多的學生,每人一套校服,那可不是個小數目。
正因如此,一套小小的校服,也常常引出諸多爭議。
據媒體近日報道,廣東省五個部門發布指導意見,明確嚴防校服采購中的腐敗行為,從今年7月1日起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中小學生、家長購買校服或捆綁銷售。
關于“強制”的說法,不少人也有說法,說是說“強制”,可還有“變相強制”。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不過,這個指導意見確有亮點,從這些亮點來看,或許能夠解決“強制”的本來定義。
一是非城鎮中小學校原則上不要求統一著裝、購買校服。雖然加個了“原則上”,實際上在執行當中,就可能不作要求了。畢竟要破這個原則,恐怕也是有嚴格條件的。
二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一般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一旦教育部門來采購,這個生意就更集中、更大了,就有了尋租空間。
三是原則上每款校服小學六年,初中、高中三年以內每屆學生不得更換。學校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購年級服和班服,不得組織畢業年級采購校服。
四是學校遵循自愿開展原則,與廣大家長充分溝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長同意方可選用或更換校服。雖然這三分之二也可能流于形式,畢竟靠學生做家長的工作,并不是什么難事,但有了這個條件,也不容易。
其實,當前一些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統一采購校服,存在著諸多不容小視的弊端:一是讓以教書育人為主的學校多了一門大生意。
現在的學校,恐怕就是生意太多,使得一些校長們不安心教書育人,比如基建、食堂、教輔資料等等。所以,還是讓學校清爽一些為好,少一些生意在其中。
二是只要是生意,就會存在權錢交易的空間??倳嬖谶@樣那樣的誘惑,如果監管不到位,就可能出問題。像事關學生生命健康的校園餐,都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
三是完全統一校服的意義并不明顯。比如在消除學生攀比方面,穿衣只是一個很小的外在形式,關鍵在于對學生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有沒有平等觀念,有沒有消除歧視,都是在教育當中潛移默化。
四是對于貧困學生來說,無論是統一要求的伙食費、牛奶費,還是校服費、資料費等多種費用,都是難言之隱。交,交不起;不交,又怎么融入?
何況,校服的統一,也就像一些地方街道統一店招那樣,實際上也不利于學生個性的成長。穿什么衣,只要不是違背公序良俗,應該學生還是可以自主的吧。而且,有些校服還設計得并不美觀。
總之,讓校服回歸學生、家長、市場,不必要強調完全的統一,可以統一風格,統一學校的特有標識,然后交給學生、家長去自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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