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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通訊員 劉暢
實習生 韓思琦 趙茹意 王慧
近日,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分局交通管理大隊二中隊漢口北執勤點民警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起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司機駱某某將面臨禁駕、行政拘留及罰款的“三重”處罰。
6月3日晚,黃陂交警二中隊漢口北執勤點在環湖路設立酒駕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排查。“停車,接受檢查!”20時許,一輛營運車輛經過檢查點時未停車接受檢查,企圖蒙混過去,民警再三喊話,司機終于停了下來。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初篩,其血液酒精含量達127mg/100ml,抽血檢測結果為121.91mg/100ml,遠超80mg/100ml的醉駕標準。
民警經過進一步核查發現,司機駱某某駕駛的車輛屬于營運機動車范疇。“我老婆明天要上班,我就把她送回去一下……”面對事實,駱某某對其醉駕行為供認不諱。“這不是喝酒開車的理由,你開出租車更應該知道這一點。”民警嚴厲地說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駱某某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禁駕10年、終生禁駕營運機動車的嚴重處罰。
交警提示:營運車輛駕駛員酒駕不僅威脅自身安全,更可能引發重大公共交通事故。請廣大駕駛員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營運車輛駕駛人更應恪守職業操守,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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