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真是讓人捉摸不透,居然有小偷把被偷的人告上了法庭,還真的贏了官司,拿到了3萬5千元的賠償。
6月2日那天,有個叫王某的男子跑到李大爺家的梨園里打算偷梨吃。
結果非但沒偷到梨,自己還摔傷了,最后竟然反過來告了李大爺一狀,還成功索賠。
這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回顧
事情發生在6月2日,當時王某路過一片梨園時,看到里面的梨個頭大、顏色好,心想味道肯定也不錯,就起了貪念,想進去摘幾個嘗嘗鮮。
他翻墻進了梨園,可還沒等他得手,就被正在園子里干活的李大爺發現了。
李大爺一瞧有人偷自家的梨,立刻大聲喊起來:“站住!別跑!”隨即抄起身邊的鋤頭追了上去。
王某本來就在干壞事,一聽有人發現,頓時嚇得魂飛魄散,拔腿就跑。
李大爺一看小偷要溜,自然不甘心,也跟著追了過去,心想一定要抓住這個膽大包天的小偷。
王某一邊跑一邊慌張地回頭張望,完全顧不上腳下,結果不小心被果園里的樹枝絆了一下,重重摔倒在地上。
更倒霉的是,李大爺揮舞著的鋤頭正好砸到了他的腿上。
看到小偷已經受傷,李大爺覺得沒什么大事,也就沒再追究,直接放他走了。
可讓李大爺沒想到的是,這件事才剛剛開始。
過了幾天,那個小偷又找上門來,要求李大爺賠償自己的醫療費用。
他說前幾天被李大爺用鋤頭砸傷,導致小腿骨折,住院花了整整7萬元。
除了醫藥費,還有其他各種開銷加起來總共二十多萬,全都要李大爺賠給他。
李大爺聽了簡直哭笑不得,覺得自己太冤枉了。
明明是對方先來偷東西,現在倒好,還要自己掏腰包賠錢。
而且這二十多萬可不是個小數目,雖然自己經營著一個梨園,但也攢不下這么多錢啊。
對于這筆賠償,李大爺堅決不同意。
于是王某一怒之下把李大爺告上了法院。
法院最后的判決結果是:李大爺需要賠償王某3萬5千元。
法官解釋說,王某偷東西確實是違法行為,李大爺追趕也是正當防衛。
但是李大爺用鋤頭砸傷王某的腿,造成了骨折,屬于防衛過當,情節比較嚴重。
因此裁定李大爺承擔50%的醫療費用,也就是3萬5千元。
聽到這個判決后,李大爺徹底傻眼了。
他怎么也沒想到,自己不但沒抓到小偷,反而還得賠錢。
他還抱怨說,自己辛辛苦苦種梨,收益本就不高,現在卻要因為一個小偷破財。
網友熱議
這個案件一經報道,立刻引發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
大家紛紛表示,見過訛人的,沒見過被小偷訛的,這還真是頭一回見。
有些網友給李大爺支招,建議他在判決結束后故意氣暈住院,然后向法院索賠10萬元的醫療費。
也有網友調侃說,以后遇到小偷上門,得客客氣氣幫忙遞東西才行。
不然萬一磕著碰著,還得自己掏錢賠。
更有甚者開玩笑說,干脆準備點好吃好喝伺候著,萬一人家低血糖怎么辦?
還有人突發奇想,說自己找到了一條“致富捷徑”,不過身體能不能扛得住還是個問題。
當然,這種話聽聽就好,千萬別當真模仿。
也有腦洞大開的網友提出,按照這個邏輯,賣鋤頭的商家是不是也應該負點責任?
畢竟要是沒有鋤頭,這事兒可能就不會發生了。
甚至還有人開玩笑說想去賺法官的錢,不過大家都明白這根本不可能,還是不要異想天開了。
有些網友則感慨社會風氣亂了套,善惡不分,好人得不到好報,壞人反倒占了便宜。
他們認為這樣的判決只會助長歪風邪氣,鼓勵更多類似的事情發生。
還有一些愛挑事的網友懷疑,是不是司法隊伍里混進了不講原則的人,專門制造混亂。
要不然怎么會做出這么不合常理的判決呢?
更有趣的是,有位網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事實可能是這樣的:小偷逃跑時太過慌亂,不小心撞到了李大爺的鋤頭上。
這樣一來,反而是小偷應該向李大爺和鋤頭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
這位網友的觀點確實有一定道理,不管怎么說,偷東西本身就是違法的行為。
如果這樣的判決不能讓他認識到錯誤,反而讓他嘗到甜頭,那只會讓更多人效仿。
所以對做錯事的人必須嚴厲懲罰,讓他們長記性,而對于改過自新的,則可以寬容對待。
結語
這件事的結果讓違法者獲利,雖然理由是防衛過當,但這樣的判決確實令人難以接受。
關于這個案件,你有什么不一樣的看法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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