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貴州頻道
依法守護綠水青山
貴州高院發布十大審判案例 劍指污染盜采
6月5日,在“世界環境日”之際,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重磅公布2024年度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例。案件涵蓋環境污染、非法采礦、非法捕撈、野生動植物保護及綠色低碳發展等熱點領域,橫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審判范疇,集中展現了貴州法院在環境司法領域的前沿理念、創新舉措與顯著成效。
新聞發布會現場.
直擊痛點 嚴懲環境違法犯罪
據悉,當地存在持證企業“變相傾倒”危險廢物被嚴懲:貴州某原材料公司責任人鄒某明、朱某,雖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卻違規將含可溶性氟的危險廢物偽裝成建筑材料使用。法院精準識別其“假利用、真傾倒”的本質,予以嚴厲否定評價,為同類企業敲響守法警鐘。
“富礦精開”不容盜采。謝某等36人在承包地肆意盜采國家戰略性礦產螢石礦,嚴重破壞資源與環境。貴州法院對此類法律意識淡薄的群體性盜采行為重拳出擊,有力服務保障貴州“富礦精開”戰略實施。
斬斷珍稀植物非法產業鏈。案中陳某英等人以收購藥材為名,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金毛狗蕨。法院實施全鏈條打擊,追繳違法所得、判處罰金并責令賠償生態修復費用,徹底摧毀犯罪利益基礎。
守護長江“十年禁漁”。在邰某東等41人特大非法捕撈水產品系列案中,法院對跨地域、大規模、團伙化作案堅持全鏈條打擊,嚴懲捕撈、收購、加工、出售各環節犯罪,同時發出司法建議保障退捕漁民生活,體現生態保護與民生改善并重。
創新突破 拓展司法守護維度
全國首例!溫室氣體排放企業履約公益訴訟案落地。北京某環保組織起訴興義某發電公司未清繳碳排放配額。該案作為全國首例同類民事公益訴訟,促成被告公司斥資7000余萬元通過市場購買配額完成履約,彰顯司法對“雙碳”目標的有力推動。
全國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引入支付令。六盤水市生態環境局就一份僅涉及金錢賠償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創新性申請法院支付令并獲得支持。此舉極大提升了賠償效率,為同類糾紛處理開辟了新路徑。
督促清潔能源設施建設。針對德江縣住建局未履行燃氣設施建設監管職責問題,法院通過行政公益訴訟判決其依法履職,推動清潔天然氣利用,助力能源優化與“雙碳”目標實現。
破解無主煤礦污染治理難題。仁懷市檢察院訴自然資源局怠于治理關停煤礦的煤矸石污染。法院采取“邊審邊治”模式,加強協同,督促完成污染治理項目立項并履行后續監管,讓歷史遺留問題得到切實解決。
協作共治 筑牢流域生態屏障
壓實企業寄運環節保護責任。在畫眉鳥非法交易案中,鄧某海及未盡審查義務的兩家快遞公司均被追究民事賠償責任。該案明確企業在其業務環節中保護野生動物的社會責任,具有重要警示意義。
跨省協作共護赤水河。劉某某補植復綠案中,貴州法院創新委托四川法院對位于四川的受損林地進行生態修復執行全程監督,成功突破跨省執法壁壘,為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系統性保護提供了可復制的“貴州經驗”。
以案為鑒 服務綠色發展大局
貴州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發布的十大案例,是貴州法院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生動實踐。案例不僅嚴厲懲治了各類環境資源犯罪,更在推動企業綠色轉型、創新糾紛解決機制、強化跨區域司法協作、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接下來,貴州法院將持續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好黔山秀水,為奮力譜寫經濟興、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提供堅實司法保障。(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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