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柱第2831期 延退專題】
有個副高女教師說,她是1966年8月出生,已經在2021年8月,滿55周歲時,“延遲”退休了。她退休時,也要遵守60+規定嗎?還可不可以在60周歲時退休?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副高女教師退休最新規定,從2025年1月1日,退休年齡每4個月延遲1個月,漸次從60周歲延遲到63周歲。也就是說,副高女教師新規定退休年齡是63周歲,過渡期內是60+延遲月數,簡稱60+。
同時還規定,副高女教師退休也執行國家彈性退休相關政策,也就是可以提前退,正點退。延遲退,前后各不超過3年。提前退年齡不低于原規定年齡60周歲。
這樣,1966年8月出生的副高女教師有3種退法,60周歲提前退,60+即60歲5個月正點退,如果和單位協商一致,最晚還可以延遲3年,63歲5個月延遲退。
所以,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副高女教師,只要現在尚未退休,雖然是原來“延退”,也并非只有60周歲退休一個節點,仍有多種退法。而且,60+才是正點退休時間。60~60+這個區間內,如果個人愿意,可以提前。如果不愿提前退,那就完全可以正點退。
60+之后,如果再想延遲,唯有與單位協商了,單位同意,則可延,單位不同意,則就痛痛快快退了。
1970年1月1日出生的副高女教師,除了60提前退、60+正點退、63+延遲退三種退法外,如果本人愿意,還可以在55+時申請退休。有四種退法了。
從經濟收益權衡:延遲退休當然有優勢: 在職期間薪資待遇更高(通常包含崗位工資、績效等),且延遲退休積累的繳費年限和指數會直接影響未來養老金水平。這兩筆差額往往以“千元”甚至“萬元”為單位計算,長期累積并非小數。
從生活品質與個人意愿來看,如果當前工作狀態不佳,更向往清閑自在的生活,那么經濟因素或許應退居其次。秉持“多領多花,少領少花,知足常樂”的心態,選擇最早可退休的時間點(55周歲申請退休)也 不失為明智之舉。早退可以更早開啟自由生活,享受清閑與快樂時光。
副高女教師退休決策建議:
若是優先考慮經濟? 若當前身體狀況良好、家庭無特殊負擔、且能勝任工作,那么選擇延遲退休通常更具長期經濟優勢。不必為尚未發生的問題過度擔憂(“杞人憂天”),可考慮“延到哪步算哪步”,根據屆時的實際情況再行決定。
若是優先考慮生活? 若更看重身心自由與愉悅感,對工作已無留戀,且經濟條件允許(養老金能滿足基本生活需求),那么果斷選擇在政策允許的最早時間點(55周歲)申請退休或盡快辦理提前退休,無疑是擁抱理想生活的快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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