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幾場大雨過后,會澤縣大井鎮井田社區紅土地里的玉米苗正在生長,而井田社區的繆某倉和繆某得堂兄弟倆卻為種地的事鬧起矛盾,并告到社區。
“馬庭長,請你們下來看看,幫忙調解一下,兩兄弟為種地的事已經吵了幾次了。”會澤縣人民法院者海法庭庭長接到井田社區黨總支書記的電話,請庭長到當地進行聯合調解。接到電話后,者海法庭立即組織干警驅車趕往大井鎮井田社區。
來到社區,者海法庭立即向社區干部了解情況。從泛黃的耕地老照片、皺巴巴的土地經營權證復印件,再到一次次調解筆錄,法官在社區干部的講解下弄清事情來龍去脈。原來,堂哥繆某倉稱自己一家外出務工后,堂弟繆某得在未經自己允許的情況下擅自耕種自己家的兩畝地。繆某倉回家發現該情況后,要求堂弟歸還,而堂弟繆某得卻稱該地塊本應是老人分給自己的,不愿歸還堂哥。
弄清情況后,法官與村干部初步商定了調解方案,將調解工作從社區移到爭議的土地上。其間,法官對照土地經營權證,用鉛筆勾畫出田壟的走向,并在實地進行標記。法官和社區干部從土地確權、兄弟情義等方面釋法說理,引導雙方尊重事實,放下心中積怨。經過一番勸說,兩堂兄弟達成一致意見,以地里一棵楊梅樹為界,田埂上的土地由堂兄管理使用,田埂下的土地由堂弟管理使用,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按印,一場糾紛在訴前化解。
記者 甘仕恩 通訊員 何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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