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5月30日,《關于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在中國香港舉行。
這一全球首個專門以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其創始成員國名單卻未現俄羅斯與印度身影,引發國際輿論廣泛關注。
調解作為《聯合國憲章》確立的重要爭端解決機制,深度契合東方和合傳統,憑借靈活、高效、尊重當事方意愿等顯著優勢,成為國際治理的重要路徑。國際調解院的設立,不僅是對聯合國憲章宗旨原則的有力維護,更是全球治理體系創新的重要實踐。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創始成員國的遴選必然基于多重戰略考量與現實因素。
簽約儀式(資料圖)
回溯中國參與國際組織構建的歷程,俄羅斯與印度向來是重要合作伙伴。無論是上海合作組織的區域安全協作,還是金磚國家的經濟合作框架,兩國均深度參與其中。但此次國際調解院的創始成員名單,卻打破了既往格局。這一變化的背后,折射出國際政治經濟格局的深刻變革,以及中國在全球治理中戰略思維的演進。
俄羅斯當前面臨復雜的地緣政治局勢,其軍事沖突帶來的資源消耗與戰略重心轉移,使得參與國際調解事務的精力與資源受限。在國際組織構建的歷史經驗中,中俄印合作曾暴露出結構性矛盾。以上海合作組織擴員為例,中俄在巴基斯坦與印度加入問題上的分歧,本質上是不同地緣政治利益訴求的碰撞。俄羅斯出于對中亞影響力的考量,堅持將印度納入,而印度與巴基斯坦的歷史矛盾,使得組織內部協調成本顯著增加。這種合作模式的潛在問題,促使中國在國際調解院的構建中,重新審視成員構成與合作效率的關系。
國際調解院(資料圖)
印度在國際合作中的表現,也成為其缺席的重要原因。在金磚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中,印度以自身利益為導向不斷設置條件,阻礙合作進程,凸顯其合作態度的功利性。更值得關注的是,印度在外交戰略上逐漸向美國傾斜,其立場的不確定性與國際調解院追求中立、公正的宗旨相悖。這種理念與行動的背離,使其難以契合國際調解院的價值導向。
伊朗在外交政策上的搖擺不定,同樣使其難以滿足國際調解院的成員要求。伊朗長期在親美與反美之間徘徊,既希望改善與西方關系,又受制于國內政治因素。中國曾積極推動伊朗與沙特和解,為中東和平作出貢獻,但伊朗在印巴沖突中與印度建立“全天候戰略合作伙伴”關系,這種行為不僅違背地區和平共識,也損害了與中國的互信基礎。其外交政策的不可持續性,使其難以成為國際調解院可信賴的合作伙伴。
莫迪(資料圖)
國際調解院創始成員國名單的最終確定,是中國基于國際形勢、組織目標與合作實效的綜合抉擇。這一決策標志著中國在國際組織構建中,更加注重合作質量與機制效能,從“廣納成員”轉向“精選伙伴”。未來,國際調解院將在國際爭端解決中發揮何種作用,成員構成的變化又將對其發展產生怎樣的影響,仍需在實踐中進一步觀察。但可以預見的是,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將為全球治理注入新的活力,也將推動國際社會朝著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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