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是一種奇妙的存在。
它不需要你先打掃干凈觀念的房間,它會直接踹門而入。
你必須做好聽完坤坤的新歌《Deadman》后,臉被這一巴掌打響的心理建設。
這當然不是我第一次寫關于坤坤的文章,但卻是我第一次寫他本人。
原來,僅憑一首歌,真的可以徹底顛覆一個人給你的全部印象。
這首歌會告訴你,什么叫“從臭水溝里爬出來的人,也能唱出海的味道”。
就像你家樓下賣油炸串串的小哥,忽然用法語背了一整段波伏娃,讓你把心里積攢了好幾年的老痰都咳了出來。
聽完第一遍,你只會下意識喊出一句:我靠!
然后當場把AirPods塞進鼻孔里,以為塞得深點就可以召喚雷·查爾斯。
你以為他還在跳、Rap、打籃球,沒想到人家已經從黑人教堂里偷來了贊美詩。
如果說坤坤前些年是被架在輿論火焰上的雛雞,那現在他就是從火焰里走出,身上還帶著焦痂的鳳凰。
“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這句話在今天的坤坤身上得到了最真實的印證。
污名,是社會群體間的認同通貨。
如果坤坤到現在還只是靠包裝作秀混流量,那被群嘲也確實不冤。
而在后工業社會,身份是流動的,講究一個通權達變。
說起來,第一次聽到這首新歌,其實是前兩天刷短視頻時,看到一條惡搞這首歌的視頻——沒錯,惡搞版本都已經出來了。
笑著點開原曲,結果聽完笑不出來了。
歌一響,耳朵自己豎了起來,跟老警犬聞到了毒品一樣。
如果沒人告訴你歌手是誰,你絕對猜不到是他。
“這尼瑪能是坤坤?”
你會問自己,問窗外的風,然后出去把風打一頓。
那種反差感和沖擊力,讓你開始懷疑世界上真的有比流量更強的東西,比如,品味。
實際上,這首歌不論是音樂品味的高級,MV的質感,還是制作與氛圍的完整度,都已經讓無數記憶還停留在雞你太美的黑子瞬間轉粉。
這一點,可以從每個社交平臺的評論區得到證實。
我平常聽Black Sabbath,聽得我媽以為我進了邪教。
但這并不妨礙我覺得羅家英老師的《Only You (And You Alone)》非常好聽。
而這首《Deadman》,恰好也用了和前者一樣的6/8拍,會讓你想到這首經典的Soul老調。
如果只能用文字來描述對這首歌的初感,那不說遠了,近一點的你可以想象愛莉安娜·格蘭德在風中抽煙,突然回頭,眼里有火;或者Joji穿著白色西裝跳樓,下墜時嘴里哼著Doo-wop。
只不過坤坤這首歌復古得非常徹底,仿佛從1963年的孟菲斯穿越而來。
從詞曲、配器到編曲,每個環節都在認真致敬上世紀5、60年代的靈魂樂,完全沒有用到當代的電子音效。
吉他、貝斯、鼓、銅管……每種樂器和人聲的混音音色,像是從那個年代盜墓現場直接挖出來的遺物,都還沾著土。
甚至就連MV的畫面比例都是復古的4 : 3。
注意坤坤在云思妙想音樂藝術節現場演出時用的那支麥克風——舒爾SM58。
那是上世紀60年代的產物。
它是當年貓王在舞臺上拿著撓襠,也是福特總統用來宣布越戰失敗的同款。
用上它,只為還原最復古的音色,來證明自己祖上真是底特律的。
坤坤把嘴貼上去的時候,你會感覺他在親吻過去靈魂樂黃金時代的屁股。
因為這支話筒就是經典美式風格本身,而他舌吻了那個時代。
這些細節,讓整首歌最終呈現出一種電子管時代的溫暖質感。
沒有電音,沒有808,沒有Auto-Tune,甚至連音樂平臺的AI算法都會以為這是哪個老頭上傳的發燒母帶。
在一切文化都工業化、流程化、自動化的今天,一首不討好算法、不跟隨潮流、不能跳舞的歌,無疑是一種反體制——就像在科技公司年會上穿道袍吟詩,明知不合群,偏要搞大事。
演唱聽起來像被紅酒泡過的燈芯絨布,連哽咽都有音準。
唱腔的靈魂樂風味非常正,確實像個在留聲機里邊轉邊哭的死者。
坤坤的唱功,已經悄悄進化到了當前國內流行偶像中的超一流水準。
這么說絕不算夸張。
反正視頻網站上,那些靠教人唱歌吃飯的聲樂老師和專業樂評人,每個人聽完坤坤的音樂節現場都驚呼不可思議。
反倒是那些被奉為“華語樂壇永遠的神”們,未必能和他比肩。
說起華語流行樂,現在無疑已經陷入了“愛你沒道理,跳樓我第一”的流量模板陷阱。
如今偶像明星雖然也在不斷發歌,但更像是“發新品”,而不是“做音樂”。
這種行為本質上,和發條微博上熱搜沒什么差別。
他們追求的,是要夠K-Pop審美,要符合Billboard的工業化流水線標準。
粉絲們則愛屋及烏地默認自家偶像的歌好聽,然后花父母的錢給哥哥打榜。
包括坤坤自己,以前也是這種情況,流量造假還上過新聞。
再加上疑似強墮、籃球梗,他早就塌房多年。
一個流量明星失去了流量,在別人眼中就等于退圈,甚至都有謠言說他去踩縫紉機了。
只有我在還一如既往地,用一篇篇坤坤主題文章懷念他。
所以一個人要經歷什么樣社死、掉粉、被罵娘炮、當表情包,才能用一首歌,把全網的嘴掌得像剛拔完智齒一樣閉不上?
《Deadman》就是這樣一個現象級的回答。
這也證明了一件事:好聽這回事,從來不在于形式。
一輛故意逆著流量邏輯開的車,能在藝術尊嚴的馬路牙子上顛得你流淚。
當所有人都在舔流量的時候,反流量才最性感。
音樂是誠實的,它不像數據,不會造假;它不像通稿,不會撒謊。
當好音樂響起,全世界都會閉嘴聆聽。
哪怕是跟國人欣賞習慣毫不搭嘎的美式風格,甚至是全英文歌詞,只要真做得漂亮,就能讓每個喜歡流行音樂的人都喊牛逼。
這是只要長著耳朵的人,都會形成的共識。
有人說匠心沒用了,有美感的音樂直覺拼不過抖音洗腦旋律。
這話聽著就像“認真讀書也考不過關系戶”。
話雖不假,但別忘了,在關系戶的世界里認真讀書,才是真正的不服輸。
坤坤用復古的靈魂樂告訴我們一件事:你不需要對抗流量。
你只要秀出真正的高級,就會讓流量顯得傻氣。
就像你突然發現樓下賣油炸串串的小哥每天都在看維特根斯坦,你會開始懷疑自己以前是不是對他太苛刻。
娛樂圈永遠是流量和審美的戰場,也是一座見風使舵的煉獄。
大部分偶像都是掛在天花板上的氣球,漂浮著,虛空著,一旦癟下去就再也沒人想起。
你火,就有利用價值,嗦碗螺獅粉都能被夸成是巴赫在舔小提琴。
一旦你失勢,每個人都想拋棄你,就像面對正在下沉的泰坦尼克跳船而去。
你的鏡頭會被剪掉,你的名字會被消音,仿佛這個人從來沒有存在過。
坤坤涼過,冷到骨髓。
那些當年跪舔他的綜藝,后來都跟得了失憶癥一樣不提他。
這就是坤坤塌房后的命運敘事。
他沒殺人,但被判了輿論的死緩。
網絡觀眾的懲罰機制并不在乎真相,它只關心狂歡的儀式感——就像民眾不在意你是不是女巫,他們只在意火刑廣場熱不熱鬧。
而當坤坤用歌聲復活,更多的人才發現,自己參與的是一次烏合之眾的數字狂歡。
這首歌還證明了一件事:真正的面子從來不是靠別人給,而是靠自己掙。
如果一個人多年來一路被嘲、被罵、被踩上了一萬只腳,但凡心理稍微脆弱點,都不可能堅持到今天。
真正的轉變不是靠發微博哭訴占用了公共資源,而是靠唱出一句讓所有鍵盤俠都閉嘴的旋律。
除了MV里的吉他彈得假了點,除此以外很難找到其他黑點。
所以他今天有資格甩出這首歌——一記被歲月研磨過的耳光——回敬所有的黑子一句:你踩尼瑪呢!
今天的世界講究“你說錯一個字,我就要挖你祖墳”。
大家都在等別人翻車,好把踩在泥里的殘骸拿來擼段子。
在如今猖獗的取消文化中,這首歌就像是一場社會實驗。
它驗證了污名是否可以被逆轉,算法是否可以被打穿,標簽是否可以被撕裂。
保持好奇心很重要。
我很慶幸自己聽到了這首歌。
因為如果我沒有,可能我還會被網絡爛梗繼續蒙蔽,繼續被困在由正能量打造的,由大數據和算法決定我能聽到什么、看到什么的信息繭房里不可自拔。
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們看見,人依然可以在算法暴政中開成一朵遺世孤芳。
坤坤唱:“I’m A Deadman”,也像是在說:“我死給你們看好了,但我會在欣賞我的人心中活得更香。”
沒有人可以讓所有人滿意,就連邁克爾·杰克遜也不行。
所以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堅持自己的信念。
在你抱著信念前行的過程中,會有很多噪音,但那終究只是噪音而已。
人生不是為了回應噪音而活,而是為了自己,為了那些真正認可你價值的人。
坤坤的逆襲就是在給我們所有人演示——即使你曾是互聯網最大的笑柄,只要你夠穩、夠真、夠堅定,就能在社交死刑中申請假釋。
如果有人愿意像我對坤坤那樣,對你敞開心扉、拋開成見地去認識你,那是你的幸運。
但如果沒有,也別強求,更不要內耗。
過自己想過的精彩人生就夠了——與你共勉。
就像這首歌的MV最后一幕,坤坤在風雪中呼出了最后一口氣——他涼了,但也因此硬了。
原來真正死去的,是世人對他的偏見,而不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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