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這幾天,微信公眾號“汨羅江上”一篇題為《江蘇濱海女法官美顏照片,何以騷動司法公正的擔憂?》的文章在網絡上攪起了一個不小的漩渦。文章作者“華南虎視角” 從女法官許連的美顏照片與其真實照片之間的差異對比入手切入主題,邏列并貼出了多個詳實的證據,直指法官許連在經手辦理的數起刑事案件中弄虛作假、草菅人命、枉法裁判。其中包括,鹽城農民企業家鹽城陳德實 “行賄案”,以及最高檢督辦的濱??h原司法局局長“鄧成蔚受賄案”等等。
短短三四天時間,該篇公眾號文章的閱讀量已超過3萬,并引起大量的轉發,熱度只升不減。
伴隨轉發而來的是持續發酵的輿情,這也助推了更多網評的產生。筆者關注到,網評區,撕裂化現象相當嚴重,呈現出兩面倒的站隊狀態。滿眼盡是口水,儼然成了一座“濕地公園”。
另據網友反映,許連也是原東鳳悅達起亞公司“唐正連受賄冤案”的承辦法官。
6月5日,昨天,多家知名公眾號幾乎在同一時間都收到了文章中的女法官許連的侵權投訴。從獲取的信息來看,許連投訴的主張是,“華南虎視角” 的該篇網文侵犯了其肖像權。目前,文章已經被站方做了臨時下架處理。
另外,還有其他不少其他知名媒體人“賓曰語云”等人的文章同樣遭遇許某投訴,投訴無外乎文章侵犯名譽/商譽/隱私/肖像。
圍繞該相關投訴,本人查證并核對了相關網絡信息,并專門請教了鹽城籍知名網友、資深法律人“崖懸花倒生V” ,與其進行了坦率的溝通和交流。具體,有這么幾個問題待解:
一是,文章中的照片,作者“華南虎視角”確實可以從官方公開渠道獲取。特別是,當這種經過美顏的照片堂而皇之的出現在鹽城中院的官方公眾號文章中時,那么,由此帶來的思考是,這是否意味著司法機關承認或者認可美顏照片的使用具有合法性?這種經過美顏的照片,是否也同樣可以適用于刑事犯罪案件中嫌疑人?是否也同樣適用于公安機關頒發的居民身份證?美顏照片的使用到底有沒有法律邊界?
二是,法官許連素有鏗鏘玫瑰之稱、鹽城最美法官之美譽,作為投訴人,其圍繞的是肖像侵權對相關公眾號而集中開展,卻并沒有針對文章中提及的重點部分,即其在辦理有關案件中的司法枉法部分進行投訴,這是否意味著,投訴人許連對自己枉法辦案表示出的一種默認,或者說是一種變相承認?倘如此,這些冤假錯案到底應該怎么辦?
三是,許連不但身為法官,而且還是一個公眾人物。而法官是一個不同于一般公眾的特殊群體,法官,應優于一般公眾,凡事更應當講究真實,這應當是一種職業自覺和習慣。其在官方的公開報道中提供經過美顏修飾過的照片,本身這種造假行為就難免會引起網民對其經辦過的冤假錯案展開聯想和批評。很自然,作為公眾人物應當對網民的相關批評持有一種適度的容忍義務,然而,一邊是自己草菅人命,造假做假制造冤假錯案,一邊又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對眾多公眾號開展集中投訴,如此雙標,是否會讓社會公眾產生一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錯覺?
網評存異己,人設誰歸零?我們不妨一邊吃瓜,一邊期待權威部門的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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