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學生轉學工作實施辦法
2025年6月
|2025年|
根據省教育廳印發的《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蘇教規〔2023〕1號)和《南京市高淳區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高教〔2025〕14號)文件精神,為切實保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營造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生態,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2025年高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轉學工作實施辦法》如下:
一、適用對象
適用于義務教育階段非起始年級(一年級和七年級除外),有下列情況之一:
(一)學生家庭戶籍及居住地跨省、市、區、街鎮戶口遷移的(不含主城區內戶口遷移和開發區內戶口遷移);
(二)流動人口適齡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區(縣)遷移的;
(三)根據教育部、省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對以下對象的子女義務教育轉學給予適當照顧:
烈士、因公犧牲的軍人;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及從事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等其他符合現行優待政策的軍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全國勞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歸國留學人員;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二、工作原則
按照“統籌安排,公辦為主,同城不轉”的原則,由區教育局、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三、轉學流程
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蘇教規〔2023〕1號)和《南京市高淳區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高教〔2025〕14號)文件精神,我區各類學生轉學的流程如下:
(一)戶籍遷移的適齡兒童、少年轉學
1.材料準備:家庭戶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不動產權證、學籍卡,其中學生及其監護人戶口遷移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辦理。
2.意向登記:8月11日至15日,有轉學意愿的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向施教區學校(參照《南京市高淳區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高招委〔2025〕14號))提供申報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學校現場審核相關材料原件后返還,并指導家長填寫《高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意向申請表》(附件2),發放回執單,留存材料復印件。
3.轉學審批:學校根據學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有序接納。8月20日至21日,學校攜帶《匯總表》(附件1)、《申請表》(附件2)及申報材料復印件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完成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
4.通知轉學:8月25日前,接收學校電話告知家長或監護人辦理報到及轉學手續,9月15日前完成系統學籍轉學。
(二)流動人口適齡子女轉學
1.材料準備:家庭戶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學籍卡,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居住證(居住證辦理時限截至轉學當年5月31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如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淳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我區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辦理時限截至轉學當年5月31日)。
2.意向登記及審批
(1)開發區企業的流動人口適齡子女。6月30日前,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向企業服務專員提交申報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區開發區匯總后將申請名單和相關材料交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區教育局現場審核后返還,留存復印件審批備案。
(2)淳溪、古柏街道的流動人口適齡子女。7月5日至6日,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申報材料的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及復印件(留存審批備案)到區教育局一樓大廳集中辦理轉學申請登記,并填寫《高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意向申請表》。符合條件的,現場審核通過并留存申請表;材料不齊的,申請人補齊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請。
8月20日-21日,區教育局根據我區義務教育學校班額情況和接收能力,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適齡子女轉學。8月25日前,接收學校告知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到相關接收學校辦理報到及轉學手續。
(3)其他六個街鎮的流動人口適齡子女。7月初,各街鎮中心小學和初中校在學校醒目處張貼接受申請、審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10日前,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相應的申請材料到居住證所在街鎮中心小學或初中校辦理轉學申請登記。
8月22日,學校相關負責人攜帶《匯總表》(附件1)、《申請表》(附件2)及申請材料(復印件)到基礎教育科審批備案。8月25日前,各相關學校應通知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辦理報到及轉學手續。
(三)照顧對象轉學
1.材料準備:符合政策照顧對象的證明材料、家庭戶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學籍卡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意向登記:7月5日至6日,有轉學意愿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持申報材料,到區教育局一樓大廳領取申請表。
3.材料核實:8月10日前,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與相關部門核實政策照顧對象證明材料。
4.轉學審批:8月20日-21日前,區教育局根據我區義務教育學校班額情況和接收能力,統籌安排轉學。8月25日前,接收學校告知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到相關接收學校辦理報到及轉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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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配合做好轉學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后逐項填寫《2025年高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意向申請表》,逾期視為放棄轉學申請。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予登記。
(二)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服從區教育局和相關學校轉學統籌安排。
(三)未經區教育局批準,學校一律不得接受學生轉學。
(四)對確有轉學需求并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依據班額標準相關規定,全區統籌安排、有序接納。轉入學校不得對學生進行轉學文化測試,不得接收沒有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休學期間不得轉學,待復學后方可辦理轉學。
(五)轉學報名時,學校應收取《中小學生健康體檢表》。
如有不詳,可聯系高淳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聯系電話:57338602,57338653。
五、日程安排
2025年高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轉學工作
日程安排
1.戶籍遷移的適齡兒童少年轉學
2.流動人口適齡子女轉學
3.政策照顧對象子女轉學
南京市高淳區教育局辦公室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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