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關發布
近日,羅湖海關查獲旅客攜帶瀕危石珊瑚39株進境案。
當日,羅湖海關在對進境旅客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旅客進入海關監管區未向海關申報,且神色慌張,隨即對其進行攔截檢查。經進一步檢查,海關關員在旅客所穿上衣外套內側口袋、褲子后側口袋發現透明塑料袋共4個,袋中均裝有疑似活體珊瑚,共計39株,重440.4克。
經問詢,當事人承認以上物品為替他人攜帶進境,并收取“帶工費”。
后經深圳海關動植物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鑒定,上述疑似活體珊瑚均為石珊瑚目物種,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Ⅱ,并核準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海關提醒: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規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證書外,禁止攜帶瀕危物種及其制品進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供稿/ 深圳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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