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沈陽中護衛,明代沈王府的護衛官軍,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設立,永樂六年(公元1408年)隨沈簡王之國潞州府,正統二年(公元1437年)建沈王護衛官軍衙門。
然而奇怪的是,沈王護衛軍余人等的屯種之處,卻在北直隸境內。結果因為潞州和北直隸之間路途遙遠,管理不便,以至于因此在成化年間惹出了不少風波。
潞州沈王府復原圖
沈康王一脈
朱佶焞,沈簡王庶長子,永樂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封武鄉王,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進封沈王,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去世,謚曰康。王妃韓氏,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十月去世。
沈康王共九子,其中嫡長子襲爵,次子、第五子早逝,其余六子均封為郡王。
- 清源王
朱幼?,沈康王第三子,正統十二年(公元1447年)封清源王。王妃王氏早逝,朝廷在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冊封其繼妻申氏為清源王妃。
憲宗朱見深畫像
劉昱,朱幼?女婿,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因為盜竊倉糧,當處以絞刑。由于事涉宗親,禮部趕緊向憲宗匯報。結果皇帝不但特旨赦免,連宗人府儀賓的封號都沒有剝奪。
- 遼山王
朱幼墏,沈康王第四子,正統十二年(公元1447年)封遼山王。
成化十九年(公元1483年)的時候,王妃秦氏去世,朱幼墏卻向朝廷提了一個古怪的要求,稱自己年老體弱,兒子又年幼不懂事,希望朝廷不用派內官前來致祭,以免自己父子不能“祗奉”,因而獲罪。
明代王府端禮門
憲宗大感意外,別家王府都是求著朝廷派人去致祭,遼山王是怎么回事?所以皇帝發出疑問,你覺得這是“厲己”,也就是對你的折磨嗎?你想太多了。
上曰:“王府喪禮遣官致祭,國之常典。而王以不能祗奉獲罪為辭,豈以為厲己邪?今所遣者成禮而已,無他也。王其勿辭!”—《明憲宗實錄卷二百三十九》
- 內丘王
朱幼(土寅),沈康王第六子,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封內丘王。
朱詮銸,內丘王嫡長子,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封長子。
- 廣宗王
朱幼(土木),沈康王第七子,景泰五年(公元1454年)封廣宗王,天順八年(公元1464年)六月去世,終年二十六歲,謚曰懷靖,無嗣除國。
- 唐山王
朱幼墧,沈康王第八子,景泰五年(公元1454年)封唐山王,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十二月去世,終年四十二歲,謚曰悼僖。
成化年間沈王家族世系圖
朱詮鈹,唐山悼僖王長子,成化十九年(公元1483年)九月襲爵。在此之前,經悼僖王妃宋氏的奏請,朝廷同意將其歲祿“減半支給”,讓朱詮鈹順利度過這段守孝期。
- 永年王
朱幼塨,沈康王第九子,景泰五年(公元1454年)封永年王。明代王府有護衛郡王的校尉,額定人數為三十人。眼見得新天子即位,朱幼塨想為自己找些好處,上奏請求增加校尉人數,卻被朝廷一口回絕。
庚戌,永年王幼塨奏乞增校尉十名,以備役使。上曰:“郡王既有校尉三十名,不必增,著為令。”—《明憲宗實錄卷十九》
一番吃癟之后,朱幼塨并不想放棄,他在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再度上奏朝廷,稱自己“歲用不足”,請求增加本色米的比例。
大明通行寶鈔
這里稍作解釋,朱幼塨是首封郡王,所以他的歲祿是二千石,但有個備注,即“本色、折色中半兼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這二千石中,有一千石是實物糧食,另外一千石是根據官方匯率折算下來的大明寶鈔。
開國太祖朱元璋在位期間,發行了一種紙鈔,即所謂的“大明通行寶鈔”,面額從十文到一貫(一千文)不等。按照官方匯率,自然是面額一貫的寶鈔能換一千文錢。但到了成化年間,兌換比例大為貶值,史稱“鈔貫值二三錢”,也就是一貫面額的寶鈔只能換二三文錢,幾乎等同于廢紙。
換句話說,對于朱幼塨來說,名義上的歲祿是二千石,但實際上另外一千石的折色鈔根本毫無意義。最終憲宗還是同意了這位永年王的請求,不過增加的比例只有百分之三:“改給永年王幼塨祿米折色內三十石為本色”。
沈王朱幼?
朱幼?,沈康王嫡長子,正統十二年(公元1447年)封沈世子,天順三年(公元1459年)襲封沈王。
明代親王府承運殿
- 沈陽中護衛
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的時候,北直隸境內災荒不斷,大理寺左少卿宋旻向朝廷上奏,提出了八條合理化建議,其中有一條事涉沈王府。
雖然沈王的封國在潞州,但王府護衛:沈陽中護衛官舍、軍余人等的屯種之處,卻在廣平府威縣(今河北威縣,屬邢臺市管轄)。此外每年產出的子粒以及軍人月糧,又要在潞州官倉上納、關支。
潞州和威縣相距六、七百里,再加上“路不通車”,所需要上納的子粒,只能先在威縣換成銀子,然后到潞州“倍價買納”。而從潞州官倉關支的月糧,每名軍士一石只能得八斗,老幼婦女甚至只能拿到五六斗,都不夠來回的路費。
憲宗朱見深畫像
為此軍士們不愿意去潞州關支月糧,在衛官旗、軍吏人等則趁機“恣意侵欺盜賣”。在宋旻看來,這是非常大的不穩定因素,而且虛耗錢糧。就應該哪里屯種哪里上納,然后就在哪里關支。憲宗轉發戶部,戶部認為很有道理,采納了宋旻的建議。
乞敕該部將本衛該納屯糧,改撥廣平府威縣官倉上納,在屯軍人月糧亦就彼關支。庶糧不虛費,軍得實用。—《明憲宗實錄卷八十六》
到了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河南、北直隸等處盜賊生發,給事中郭鏜再次上陳合理化建議,其中有一條仍然事涉沈王府。
在郭鏜看來,由于沈陽中護衛的軍屯之所在北直隸境內,王府對其的管理鞭長莫及,以至于“官不相統,軍多為盜”。應該命直隸巡撫等官對沈王府屯軍嚴加督察,讓其務必以務農為業,若是有人為盜,立即予以抓捕。
明軍劇照
有句俗話叫“明軍滿餉不可敵”,因為拿不到工錢,成化初年的滿四之亂中,就有很多蘭州肅王府的護衛軍士參與,朝廷花了大量的錢糧才最終將其平定。考慮到這樣的前車之鑒,兵部尚書白圭和文武大臣合議之后,認為郭鏜所說很有道理,必須對王府護衛進行恩威并重的管理,就此上奏憲宗。皇帝的回復也很干脆:“詔皆如議”,也就是悉數批準。
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北直隸水災,朝廷生怕沈陽中護衛軍士躁動,當即下詔免去其屯田子粒。
- 與地方官的恩怨
沈藩宗室向來以詩書傳家,喜愛與文人雅士結交,和眾多進士出身的地方官員關系也相當不錯,未曾想在成化年間卻惹出了一樁風波。
孫珂,景泰五年(公元1453年)進士,由廣西道監察御史、南京大理寺丞,出任潞州知府。到任伊始,孫知府就和判官馮徽一起來到沁源王府飲酒尋歡。
明代親王府復原建筑
此后監察御史張進祿到任,朱幼?在王府為他接風洗塵,又邀請孫珂、馮徽作陪,賓主雙方討論國家大事,一時極為盡興。然而此后孫珂與王府教授孫達不和,不但指斥其納賄,而且還仗著和張進祿的關系,直接將孫達“收而杖之”。
沈王殿下大怒,我好心與你們請你們喝酒,你們這幫白眼狼就是這么回報我的嗎?朱幼?當即上奏朝廷,稱三人在宴會期間口出不遜,大逆不道。最終憲宗下旨,將張進祿、孫珂、馮徽三人悉數發配充軍。
王因通奏以聞,命官會鞫得實,問擬如律。上以進祿等三人宴飲王府,放肆狂言。及索女樂,蔑棄禮法,難照常例處罪,遂皆謫之。—《明憲宗實錄卷九十五》
由于這場風波,沈王與潞州當地官員的關系急轉直下。成化十六年(公元1480年)的時候,潞州知州蔣容頂撞朱幼?,氣得沈王殿下向憲宗打小報告。
憲宗朱見深劇照
然而這一次朝廷并未偏向沈王,反而認為王府屬官金榮唆使親王誣告官員,將其“重杖”之后發配遼東。至于朱幼?本人,也被憲宗賜敕戒諭。蔣容則以與親王有“讎嫌”的理由,改調潼川州(今四川三臺)。
- 西陽王
朱詮鉦,沈王庶長子,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賜名,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八月封西陽王。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八月,西城兵馬副指揮栗俊次女被封為西陽王妃。
- 靈川王
朱詮鉌,沈王庶次子,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賜名,成化十九年(公元1483年)九月封靈川王。
- 宜山王
朱詮鏋,沈王庶第三子,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賜名,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八月封宜山王。
結語:通過本文的整理,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沈王一脈依靠著優秀的家風,對子孫的教育極為成功,甚至到了明代中葉的憲宗成化朝,都沒有出現過被廢黜、降罪的宗室甚至儀賓。這恐怕也是清源王府儀賓犯罪,憲宗網開一面的緣故。
那么到了明孝宗弘治朝,沈王家族又有哪些故事呢?我們放在后面的文章中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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