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近日就一起強制征用賠償案作出二審判決,要求三菱重工賠償107歲的幸存者金漢洙(音譯),三菱重工不服并上訴,全案將由韓國最高法院定奪。
(圖為2023年12月21日,韓國強制征用工的家屬在最高法院前發表談話。)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庭上月9日宣布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原告敗訴結果,改判三菱重工賠償。
1918年出生的金漢洙,1944年7月被強制征用到三菱株式會社旗下造船廠做苦力長達15個月,至今已過去80年。二審宣判時他因行動不便未能出席,痛訴自己當年被強征,過著連豬狗都不如的生活。
此前,金漢洙2019年4月4日提起訴訟,一審法院以超過時效期限為由,判其敗訴。但二審法院認為,韓國最高法院雖在2012年承認“個人索賠權”,但2018年10月30日才合議確定日本企業必須賠償,時效起算應從2018年開始,故金漢洙的訴訟未超時效。
瀟湘晨報記者彭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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