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江佳玲 記者 嚴君臣)為了謀取私利,在某大專院校就讀的謝某通過硬件改造、軟件破解等手段,把普通手機改裝成竊密工具,在網上銷售。6月9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南通海門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嫌非法銷售竊照專用器材罪案件。
據了解,謝某是某大專院校計算機專業的在校學生,偶然在網上看到有人販賣具有偷錄功能的手機,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商機”,便購買了二手手機、排線等工具,準備從事這門“生意”。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期間,謝某通過在耳機插孔內安裝攝像頭、安裝熄屏錄像軟件等方法,將5部二手手機改裝成具有竊照功能的設備,而后通過網絡將其中4部手機以人民幣700元至1050元不等的價格進行銷售,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3550元。案發后,謝某自愿退出全部違法所得。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銷售竊照專用器材罪,綜合考慮該案的犯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規定,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屬于國家嚴格管理的物品,這類器材不同于普通攝影設備,鑒于其偽裝性強、隱蔽性高的技術特征,極易被用于非法窺探他人隱私、竊取商業秘密,甚至實施敲詐勒索等衍生犯罪,嚴重威脅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與社會管理秩序。
法院將持續強化對竊照黑產的源頭打擊,同時也呼吁廣大群眾提高防范意識,發現疑似竊照設備時應立即向司法機關舉報,共同構建“不敢拍、不能拍、不想拍”的社會治理新格局,全力筑牢保護公民隱私權益的法治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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