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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秋,大批國民黨軍政人員涌向臺灣時,美國駐臺總領事克倫茨一再向國務院發出警告稱,“委員長”及其政府的主要部分如果遷臺,必將危及臺灣的“和平和安全”。
他甚至考慮到在發生動亂時美國人員撤退問題。美國國務院也認為“委員長”一旦來到臺灣,會把大陸的混亂帶來,實際上也守不住臺灣。司徒雷登還提醒美國,為了爭取臺灣人的好感,決不能表現出協助國民黨政府遷臺。因此,美國當時的做法是盡可能阻止蔣介石以臺灣為最后據點。
1、美國阻蔣來臺的圖謀
1948年11月,克倫茨與當時的臺灣省主席魏道明秘密接觸,事后向華盛頓報告稱,魏表示在取得美國1000萬美元的貸款作為“心理上”的支持的條件下,他可以實現臺灣“自治”,并說服蔣不來臺灣。
據李宗仁告美國駐廣州代辦克拉克稱,在蔣介石新年“引退”時,魏道明曾告訴克倫茨蔣打算去臺灣。克倫茨“順便”提到,由于對日和約尚未簽訂,臺灣在“法律上”還不是中國領土。李認為當時蔣決定去奉化而未去臺灣與美國這一態度有關。
但是蔣介石并沒有打消以臺灣為最后據點的初衷。他把巨額黃金、外匯、軍火先運到臺灣,并且于1949年1月撤換了魏道明,改派其親信陳誠為臺灣省主席。克倫茨立即意識到,“陳誠是會對委員長緊跟到底的少數將領之一,因此我不相信能夠把臺灣交給一個把委員長排除在外的中國政府”。
盡管如此,美國還是希望能爭取陳誠按美國的意圖辦事。陳為爭取美援,也曾向美方表示贊同成立臺灣“自治政府”,還表示估計蔣不會復出。但是不久,美國就感到陳誠并非其人。陳后來也向美方表示,自己追隨“委員長”20年,不可能拒絕其來臺。美國得出結論,認為陳誠是“典型的國民黨內最反動的一批人的昏庸的領導”,決心不同他談經濟援助事。
1949年5月26日蔣介石終于到達臺灣,美國阻蔣來臺的企圖遂告失敗。
2、培養代蔣勢力
同在大陸時一樣,美國在一再敦促臺灣執政者進行“改革”的同時,物色代理人以取代蔣的嫡系勢力。其對象主要是兩種人,一是國民黨內部的“開明派”,一是反共的“臺獨分子”。
在蔣到臺灣之前,美國屬意孫立人。孫是美國留學的軍官,與黃埔出身的軍人屬于不同派系。1941年在滇緬戰役中因解救英軍,打通雷多公路立功,升任新一軍軍長,一直為美國所器重。美國當時希望他取代陳誠為臺灣省主席。李宗仁也向美方表示,準備任命孫。但是李雖然名為代總統,人事權卻仍在蔣手中,李自己不便向蔣提出,希望美方提。
美國又怕李宗仁在和談中與中共妥協,因此有所猶豫。陳誠得知后,以攻為守,主動表示愿意讓位給孫,并要美方向蔣打招呼要他不要阻撓。蔣也在溪口召見孫,請他回臺灣好好訓練軍隊,使孫感到蔣態度“特別親切”。
但是實際上,蔣對此的回答是,將臺灣軍政大權都集中于陳誠,大力加強陳的地位。到1949年6月,孫立人見到美國人時“情緒低落”,怪李宗仁和美國人未及早行事。
美國屬意的另一人是吳國楨。吳原為上海市長,上海解放前夕到臺灣。吳也是美國留學生,在美國人的心目中比較開明、干練,有別于國民黨老派官僚。1949年初吳準備從上海撤退時,曾向美駐滬總領事卡波特表示,愿將上海的官方檔案交給美國,或轉移,或復制均可,足見其與美國的關系。
吳到臺北后,起初扮演美國與陳誠之間的中間人的角色;在蔣介石到臺灣后,又以一面促蔣改革,一面爭取美援為其活動主要內容。
1949年10月,吳成立了“保衛臺灣,省政府開明化非常委員會臺灣支部”,爭取美國支持,并表示不反對臺灣“自治”,也可以吸收“臺獨分子”參加政府。
美國當時認為理想的人選是吳任臺灣省主席,孫立人掌軍權。蔣介石本來對美國所屬意的人都不信任,但是到1949年12月,美國“脫身”政策已很明顯,蔣為拉住美國,遂同意讓吳國楨當省主席,起初只讓他當“代主席”,限他一個月之內得到美援,然后再當正式省主席,后來勉強給予正式任命。
在此之前不久,蔣以孫立人代彭孟緝為“臺灣防衛司令”,這都是投美國之所好。美國已看出了這一點,但此時美國不再給蔣以新的軍援的政策已定。而且美國的意圖是要把臺灣與大陸分隔開,將來如能實現“托管”,則由吳國楨等人主持分離政權;而蔣介石想的是要美國支持他以臺灣為據點“反攻大陸”。二者意圖相左。
最后,吳、孫二人都不能見容于蔣,吳被迫于1955年辭職,流亡美國,幫助吳出國的王世杰等也受株連被撤職。孫立人于1955年以“匪諜”同謀嫌疑被軟禁。所以美國在人事上與蔣介石斗法,以失敗告終。
關于“臺獨分子”,在那一段時期中,美國駐上海、廣州、香港的使領館與各種自稱反共的、名目不一的“臺獨”分子保持聯系。這些人向美國講述他們的“運動”和計劃,從“完全獨立”、“托管”,由麥克阿瑟接管,直到恢復日本統治,不一而足。
而所有這些,都以取得美國公開支持,給予物質支援,甚至出兵為先決條件。還有人寫信呼吁美國立即出兵占領臺灣。美國盡管一直以很大的興趣注意這方面的活動,并設法物色可以扶植的人選,但結論是:
“沒有新的證據表明當地主張獨立的團體在人數、組織、武裝和領導方面足以擊敗(在臺灣的)駐軍而建立反共、親美的臺灣當地人的政府”。
所接觸的人都是“自封的”革命運動代言人,所言不實,“完全缺乏現實感,沒有任何武裝和群眾基礎,完全只靠美國來替他們實現其目標,還要養活他們終身”。
美國扶蔣反共已經力不從心,要支持這些毫無根基的人來既反對國民黨又反對共產黨,當然更辦不到。
所以美國雖然同情“臺獨”,但無法依靠這方面力量實現其分離臺灣的政策。
3、制造“臺灣地位未定論”
1949年4月15日,美國國務院新聞發布官麥克德莫特發表談話稱:
“臺灣地位在戰時與庫頁島完全一樣,其最后地位將由一項和約決定。”
這是美國政府首次公開拋出臺灣地位未定論。在此以前,只是暗中醞釀。
國民黨方面了解到美國這一意圖后,搶先于1949年3月,由剛去職的前外交部長王世杰在臺灣發表公開講話,其中提到:臺灣是“收復失地”,不是“軍事占領區”,中國對該島的內政外交有絕對主權。自1941年中國對日正式宣戰以來,《馬關條約》已經失效,自那時起臺灣在法律上就已歸還中國,到戰爭結束時再從日軍手中實際收回。他并要大家對“帝國主義實現直接或間接控制臺灣的企圖”提高警惕。
美方正式拋出“臺灣地位未定論”后,在臺灣引起極大注意,一時議論紛紛,或說是對王世杰講話的回答,或說是美國準備采取“積極”態度的第一槍。一個月之后,艾奇遜致電美國駐廣州代辦克拉克,告以上述新聞發言人講話確實代表美國觀點,并說從王世杰及中國輿論的反應來看,說明中方早已知道美國這一觀點。
艾奇遜還指示克拉克告駐臺公使不必再“順便”與陳誠提此事,因為這涉及更廣泛的考慮,如果蔣、陳予以公開,美國不好辦。
這樣美蔣雙方都了解了對方的意圖。美國放出此風,以為以后有機會對臺進一步行動留下伏筆,國民黨方面也已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關于“臺灣地位未定論”暫時到此為止。直到朝鮮戰爭爆發后,美國又重新提出,成為美蔣之間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4、經濟援助重點轉移至臺灣
關于對臺政策的文件中還有一條是繼續通過“經濟合作總署”給臺灣以經濟援助,幫助其建立能“自立”的經濟。但是要向目前的臺灣當局提出幾點要求,促其改進工作,作為援助的條件。同時決定派一名美國高級官員到臺灣,向臺灣省主席提出美國的條件,得到他同意后,再允予援助。
1949年3月,美國政府在向國會提出延長《1948年援華法》的提案同時,提出了一項修正案,其中主要是所謂“靈活條款”,授權總統決定援助對象。也就是說,對華援助不一定通過國民黨政府。
在討論過程中有議員問負責解釋該議案的巴特沃思:修正案措辭的意圖是不是允許“經濟合作總署”給那些“既不在共產黨又不在國民黨政府統治之下的島嶼”以援助。巴特沃思作了肯定的回答。
這位議員對臺灣島的表述方法道出了美國當時對臺灣的設想。在實踐中,自1949年起,在國務院建議下,美國的經濟援助對大陸已大量削減,而給臺灣的比例增加。
上海解放前夕,原準備運上海的貨船奉命轉向香港時,艾奇遜曾表示,以后這些物資都可運向臺灣。但由于美國當時對陳誠不滿意,對臺的經援拖了一個時期。
克倫茨于2月調回國后,只留一名二等秘書銜的領事埃德加主管領館。美國為加強對臺控制,感到有必要派高級官員駐臺;但又不支持國民黨政府遷臺,因此不愿把駐臺機構升級。于是,國務院采取了迂回的手法:1949年2月,派原駐華公使默錢特到臺“監督”美在臺各項工作,艾奇遜囑其避免給人以調工作的印象,可在臺灣與南京之間經常來往,實際上在臺時間居多。這樣,可以避免表現出美國特別重視臺灣。
美國此時的做法是狡兔三窟:司徒雷登大使留在南京,一面與李宗仁周旋,一面等待與中共打交道;克拉克代辦隨孫科政府到廣州,一面繼續維持與蔣的關系,一面與反蔣分子進行接觸;默錢特到臺灣,為分離臺灣作準備。
5、為實現臺灣“托管”爭取國際支持
利用聯合國名義,行美國控制之實,本來是國務院一批人最得意的方案。特別是1949年6月以后,靠以上種種方式實行分離臺灣似乎都無望成功,于是依靠國際力量之說又起。
6月間,國務院又提出一份政策建議書,重點是立即向聯合國提出臺灣問題,要求召開特別聯大,由美國發表聲明,說明《開羅宣言》發表時所預見到的與臺灣有關的戰后形勢沒有成為現實,同時中國政府在臺灣“治理不當”已使其喪失在臺灣行使主權的權力,因此臺灣人民有權舉行公民投票以決定自己的命運,云云。
該政策文件認為這樣做雖然也要冒一定風險,但利多于弊,主要是美國可以避免單方面行動而被譴責為“帝國主義”行為。
7月間,政策設計司司長凱南進一步提出要立即推翻國民黨在臺灣的統治,實現大陸與臺灣分離,最好說服菲律賓、澳大利亞等遠東國家發起國際行動,美國要使這些國家相信這是為了他們的切身利益,并答應對其給予必要的保護。
如果不成,美國可以宣布單方面對臺控制,理由可以是:
自《開羅宣言》以來事態的發展已使該宣言無效,太平洋地區的穩定和島上居民的利益都要求美國干涉。同時要求菲律賓等國家象征性地出一些兵,以減緩美國單方面行動的影響。根據這項計劃,要通知孫立人,爭取其支持;并且告訴蔣介石,他如還想留在島上,只能作為政治避難。
問題是,首先需要有關國家同意采取行動,最重要的是英國的態度。
自1949年春以來,美國就開始摸英國對臺灣的態度。當時英國政府已在積極考慮承認即將成立的新中國。英國外交部的官員向美方表示,英國對臺灣問題考慮不多,原則上認為西方國家肯定不應該容許共產黨接管臺灣;但是英國絕不準備為此采取行動。
美國介入中國內戰排擠了他國在華利益,自己又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英國當然犯不上犧牲自己的利益來替美國解圍。
9月份,英國外交部向美國正式表明英國對臺灣的四點意見:
(1)估計中國國共兩黨都將對臺灣提出主權要求;(2)沒有四大國協議無法改變目前臺灣的法律地位;(3)不大可能將臺灣問題提交聯合國,這樣做害多于益;(4)誰控制臺灣要看國共斗爭的結果,臺灣落入共產黨手中的可能性很大,很難阻止,只有希望共產黨占領該島時不引起太大的破壞。
至此,英國的態度已很明朗,決不愿做任何事幫美國實現其對臺意圖,特別是不贊成將臺灣問題提交聯合國,更不用說替美國出頭了。
其后,1949年11月到1950年1月,英國一再向美國正式交涉,對美國繼續向臺運送軍火物資表示“關切”,因為如果共產黨接管臺灣,取得這些武器,就可能加強對香港的進攻能力。他們特別要求不要運坦克和B-25轟炸機。英國態度如此,英聯邦國家更不會單獨為美效勞。
法國態度與英國差不多,個別外交官在年初也曾表示過對臺灣獨立感興趣,但是法國在臺灣更少利害關系,而且在對付印支人民的獨立斗爭中自顧不暇,更不會為美國出頭。11月巴黎外長會議時,法國外長舒曼曾就美國繼續向臺灣運軍火事向艾奇遜表示了與英國同樣的“關切”,因為怕共產黨用這些武器進攻印支。
由美國自己出面在聯合國提出,則違反艾奇遜一再強調的,必須“掩蓋”美國真實意圖的原則,何況主要盟國不同意,未必通得過。
在蔣介石方面,沒有跡象表明可能同意這一項計劃。盡管有些國民黨官員向美國表示可以同意各種與美國共管,甚至由美國占領的建議,但這都是為求美援而投其所好,并不代表蔣本人的意見,也未必真準備付諸實施。蔣一心等待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好趁機在美國支持下“反攻”大陸。即使可能作為權宜之計,接受所謂聯合國“托管”,也一定要以美國支持其將臺灣作為反攻大陸的基地為前提。這與美國的意圖根本不同。
更重要的是,即使通過某種途徑,這一方案仍然在聯合國得以通過,要付諸實施仍需以軍事力量為后盾。因為蔣集團既可能予以抵制,共產黨更可能根本不予承認,照樣進攻。而美國已排除對臺灣用武力的可能。
所以,訴諸國際力量的如意算盤實際行不通。
6、回到有條件的支蔣
以上種種方案,都行不通。蔣介石于1949年5月底到達臺北后,盡管名義上還沒有復出,但是實際上大權在握,美國人只得仍同他打交道。
1949年10月6日,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又通過一個文件,決定仍舊按3月批準的方針執行。落實的措施就是繼續援助在臺灣的國民黨政權:通過“經濟合作總署”給予經濟援助,“農村復興計劃”繼續進行。
關于軍事援助,原來已經通過將《1948年援華法》延長至1950年2月,所以尚未用完的軍援款項仍繼續向蔣提供以購軍火,但不再給予新的援助。據說這樣做的考慮是:立即停止軍援會損害目前“中國政府的士氣和威信”;而擴大援助則會助長“中國人”認為美國有意“保衛”臺灣的幻想。
但是根據3月的政策文件,援助是有條件的,需向臺灣當局說明,美國對國民黨“治理臺灣不當”很不滿意,美國的態度取決于臺灣改革的情況。
目前已批準的援助還將繼續,今后是否還提供新的援助,要看在臺灣的政府表現如何,并要臺灣當政者明確保證:制止人員大量流臺,在島上進行政治、經濟改革,然后美國再實施援助方案。
以上這番話,原來是準備同陳誠談的,后來因美國希望撤換他,遂拖了下來。到10月間,美國政府已確認蔣介石是“臺灣的最終真正權威所在”,所以指示其駐臺總領事麥克唐納專門找蔣介石談這一番話。
比3月的說辭多加的一個要點是:“美國無意承諾以任何武裝力量保衛該島。”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文件的原草案中有“美國對臺灣沒有企圖,也不謀求在該島建立軍事基地或任何特權”字樣,在定稿中被刪掉了。而這句話后來出現在1950年1月杜魯門的聲明中。可見在1949年10月時,美國政府內部對這一點還有不同意見,沒有下決心。
另一方面,麥克唐納建議向蔣提出一些有關改革的具體要求,為艾奇遜所否決,理由是美國目前不宜負起中國政府顧問的義務,以免越卷越深。這一點也證明,美國確實在為與蔣拉開距離作準備。
11月3日,由麥克唐納將事先準備的說帖向蔣介石本人逐字宣讀。據稱,蔣雖然對批評他“治理不當”流露不悅,但對于美國決定直接同他打交道這一點還是十分滿意。
一星期后,蔣親自召見麥克唐納,遞交了答復美方意見的“備忘錄”。該“備忘錄”對臺灣的改革作了許多許諾,表示愿意接受美國有關這方面的任何建議,最后落腳點還是要求美國給予軍事援助。
蔣并指示陳誠于11月9日發表“關于臺灣形勢的聲明”,呼吁美國加強軍事援助,具體要求美國派軍事顧問團。
從1948年底以來,美國在臺灣問題上反復研究,做了許多文章,結果繞了一圈還是回到在大陸已經失敗的“有條件援蔣”的政策。美國面臨的矛盾一個也沒有解決;在這點上美蔣斗爭的結果是蔣獲勝而美國仍然不能辭干涉中國內政之咎,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人民反帝的矛頭不可能轉移到他處而只能集中在美國身上。
所以這項政策的提出者自己也說:“這并不是在滿意與不滿意之間進行選擇,而是幾害相權取其輕。”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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