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5年6月10日訊(深圳特區報記者 樊怡君)深圳再次升級民生保障措施。記者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近期實施,通過放寬認定條件、創新動態補貼機制、構建全周期保障網絡等舉措,為特困群體托起“穩穩的幸福”。
放寬特困人員認定條件,惠及更多群體
《辦法》明確將本市戶籍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中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人員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拓展了無勞動能力認定的殘疾種類和等級,將“60周歲老年人”修改為“60周歲以上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老年人”。在“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認定范圍方面,《辦法》也進一步放寬門檻,將“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本市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70周歲以上老年人、重度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以及財產符合本市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在監獄服刑的人員”均認定為無履行義務能力。
將照料護理標準與市最低工資掛鉤
《辦法》將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與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掛鉤,分全自理、半失能、失能三檔精準保障:
全自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2%確定;半失能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30%確定;失能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確定。
從“物質供養”到“社會融入”
《辦法》構建了“基本生活+照料服務+醫療教育+社會融入”的全鏈條保障:
在生活保障方面,為特困人員提供包括糧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水電、服裝、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錢供給等。
在照料服務方面,街道辦事處應當就近安排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到供養服務機構并優先為其提供服務。各區還可將探索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提供家庭托養、寄養、社會助養、無償或者低償的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等多元模式。
在醫療兜底方面,全額資助特困人員參加本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普惠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對特困人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特困人員每年可獲一次免費體檢。
在住房優先方面,將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特殊群體范圍,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安排,實現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應發盡發”。
在教育護航方面,對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含高等職業教育、大專)階段就學的特困人員給予教育救助。
在社會融入方面,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為有需要的特困人員提供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社會工作服務。鼓勵特困人員參加有益身心健康和力所能及的勞動,活動組織單位應當給予適當的報酬或者獎勵。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共建愛心深圳
《辦法》鼓勵企業、社會組織通過捐贈、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例如,鼓勵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事業捐贈資金、住房、物資,為特困人員提供生活照料等志愿服務;鼓勵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把供養服務機構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窗口和青少年尊老助殘教育基地,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協同”的大救助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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