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別有病,不管是老了還是年輕的,看到這個監控真的太揪心。
王祥天老實本分,也從來沒有動手行為,不過確實不講衛生,因老年癡呆及精神障礙,“智商如孩童”,于是家屬就將他送到了黃石市精神病醫院治療。
然而住了一個月之后,就在一天吃完飯,醫院為了防止王祥天亂動,將他2只手完全束縛在床上。這時,突然一個年輕小伙子,上來就摳他的眼睛。這人是綁著一只手的,因此另外一只手可以自由活動,據悉他們是一個病房的病友,據稱精神分裂癥和妄想癥,以為對方要打他。
等工作人員到來,已經過去35秒,王祥天的右眼眼球突出,盡管緊急救治,做了好幾次手術,右眼還是失明了。
現在王祥天被家人接回家,過去了好幾個月,對于賠償事宜仍然定不下來。
而王祥天想要去做傷殘鑒定,也因為他具有精神障礙,而且過程比較復雜,無法做下來,最多只能定為十級傷殘,賠償四五萬塊錢。以后他需要專人長期照顧,一個月至少要5000元,難以覆蓋費用。
醫院認為此事是意外,因為醫院沒有條件單人一間,都是合住的。
也是難以想象,去醫院治病,反而得了更嚴重的病,醫院肯定是有責任的,當然動手的那個人責任更大。
而當時如果不是醫院把王祥天的兩只手都捆住,也不至于在對方打他的時候沒有絲毫反抗能力,這就是根源。打人者就只有綁住一只手,給了他活動的自由。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在于將他的雙手捆住,這無異于任人宰割,本身精神病人的行為就不能通過正常人的思維判斷,他們有什么舉動也是無法預測的。
有網友評論,幾個人一個屋就算是正常人也是有危險的,即便是自愿幾個人關系很好的也是可能出問題的,更何況精神病人,絕對不能幾個人一個屋,尤其是老年癡呆可能辱罵別人,和其他精神病人放一塊,這無異于殺人。現實來看,每個人都是單人間幾乎無可能,哪怕大學宿舍都是4人間,醫院的資源更沒有那么多。
到了醫院,醫院就要做好看管工作,不要讓病人受傷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吧!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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