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臺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27條之2,恢復上校以上退伍軍官子女的教育補助費。藍白黨團指出,退輔會歷任主委均表態支持,但6度提報“行政院”都遭駁回,如今恢復教育補助費,彰顯對退除役官兵的肯定和鼓舞臺軍士氣。
“立法院”今天表決處理軍人加薪各項法案,除了志愿役加給增加到3萬元、明定戰斗部隊加給、地域加給和超時加起外,同時也通過明定義務役軍人待遇總額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資。
“立法院”同時也表決通過“臺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27條之2,明定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之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費,由輔導會會同“教育部門”定之;恢復上校以上退伍軍官子女的“教育部門”助費。
根據國民黨團說明,上校人員退休年紀常介于40到55歲之間,等于屆退期間有很高機率其子女正就讀高中及大學經濟負擔較沉重階段,政府自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起,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之子女教育補助排除上校階級以上,改發中校階級以下退伍軍人,政府應肯定并盡其所能保障退伍后之各項福利與生活。
國民黨團指出,根據退輔會的書面報告,退輔會自107年1月起,歷任退輔會主委均表達支持恢復上校階級退伍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已經6次報請“行政院”建議恢復,但政府均已考量軍公教衡平為由,仍未同意。國民黨團強調,上校以上軍官在部隊擔任重要職務,增訂恢復補助費,不僅能激勵士氣,也能彰顯對退除役官兵的肯定和鼓舞臺軍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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