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重慶璧山一位大爺在街頭將手銬扣著一名學生的手腕,這一幕被路人拍下后發到網上后,引發網友質疑:手銬是國家執法權力的象征,絕非私人泄憤的工具。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私人非法持有、使用警械。在法治社會,警用器械的私用是一道不可觸碰的紅線。
據當地沙堆社區居委會通報,事情的起原源于大爺的同伴在公交車上跟學生發生爭執,大爺突然取出手銬,銬住學生手腕,后經民眾勸說后解開了手銬,兩人現已各自向對方道歉和解。
視頻顯示,少年手腕被勒出紅痕,大爺拒絕解鎖,直到圍觀者高聲提醒“這是犯法的”,才在勸說下松開器械。
丁家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場處置,目前事件正在調查中,手銬來源成為核心疑點。
這起事件的核心爭議,在于手銬的合法性。根據《人民警察法》,警用器械屬國家管制物品,私人持有或使用均涉嫌違法。若涉事手銬被鑒定為制式裝備,大爺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甚至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條“非法持有警用裝備罪”。
網絡評論呈現兩極分化。部分網友認為“熊孩子該治”,甚至將大爺行為解讀為“路見不平的民間執法”;但更多聲音指出:“他生氣就可以用手銬去銬別人,無論對方有什么錯,都不能這樣做。”“若手銬可隨意使用,與舊社會私設公堂何異?”“這手銬到底是從哪里來的?這得好好調查清楚。”
有人將大爺的行為歸因于“傳統教育觀”,認為在公共場合對“不守規矩”的年輕人進行管教無可厚非。但這種邏輯恰恰忽視了法治社會的核心——任何矛盾都應在法律框架內解決,而非訴諸私刑。當圍觀群眾最終說服大爺解開手銬時,他們不僅解救了被困少年,更在守護一個文明社會的基本共識:年齡不是逾越紅線的通行證,情緒更非突破底線的理由。
事件調查仍在進行,但已暴露多重治理難題。警方對手銬來源的追查,實則是對警用裝備流通環節的檢視。去年某地就有保安非法使用催淚器,涉事保安公司因管理失職被重罰。此次事件中,若手銬來源涉及公職人員或安保機構,無疑將引發公眾的信任危機。
當然,也不是說學生沒有過錯,從教育維度看,學校需加強法治教育,讓學生明白“沖突升級的臨界點在何處”;家庭與社會則要傳遞清晰信號:以暴制暴不是解決問題的答案。當大爺選擇用手銬“教育”少年時,他或許未曾意識到,自己正在踐踏比公交秩序更重要的社會規則——法治精神。
希望這起事件能成為全民規則意識的醒腦劑。在法治中國,沒有誰能以“教育”之名行違法之實,也沒有任何糾紛應淪為突破底線的借口。當銀白手銬的寒光褪去,留給社會的應是更堅實的規則信仰,以及對人性與法治平衡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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