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上海一中法院消息,2025年6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汪向陽受賄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汪向陽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至2024年,被告人汪向陽利用擔任上海市閔行區新虹社區(街道)辦事處主任,閔行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閔行區土地儲備中心主任,上海閔行地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閔行區副區長,閔行區推進九星市場轉型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上海市治理虹橋機場航空噪聲聯合工作組閔行協調組副組長,閔行區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及相關單位在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承接市政工程項目及其他事項中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海和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汪建國等單位或個人以感謝費、禮金、紅包等名義給予的財物,折合共計人民幣2,959萬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汪向陽的行為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汪向陽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并表示認罪認罰。辯護人主要就量刑情節發表了意見。
被告人家屬及社會公眾旁聽了庭審,合議庭將在評議后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
編輯 劉佳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