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采購隱身殲-35AE已經讓西方世界、第三世界國家一片嘩然:中國首次出口隱身戰斗機,第三世界國家空軍也有了抵抗西方國家入侵的希望。但是,中國的重型戰斗機還是沒有出口的跡象,難道它們都是中俄知識產權協議的產物?
中國殲-11系戰斗機固然不能出口,可是,殲16呢?蘇霍伊設計局只是接受中國委托提供早期咨詢和設計,所有知識產權都是中國所有!為何它的產量達到400架以上,卻沒有一架外貿訂單;
對于中國空軍體系而言,殲-16“位高權重”:形成多個戰略方向的制域權優勢,牢牢壓制美國部署的F-15/18和隱身戰斗機形成的格局—所以,殲-16依據實戰需求衍生出殲-16D(電),性能可以完全壓制美日韓等電磁戰網絡;2025年,與殲-16D類似性能的第三架F-15DX才列裝美國國民警衛隊……
如此“生猛”的重型戰斗機卻無緣外貿市場:事實上,外貿市場對于重型戰斗機要求很高—沙特、以色列、日本、韓國等國的型號不約而同受到美國的技術制約—因此,其他國家想求購F-15更加不可能;所以,俄制去27/30/35反而受到市場歡迎:無法購買F-15的國家都采購俄制重型戰斗機;
目前如果將殲-16作為出口產品,會造成戰斗力缺口:幾個戰略方向的預備隊建設估計還要完善,戰備狀態不能放松,必須預留足夠的儲備量。
殲-16使用中國尖端軍事科技和武器,如果出口需要時間更新為外貿系統,經費和時間必須充足—用戶是否可以耐心等待呢?中國不可能為了出口降低國防優勢的厚度;
殲-16的戰斗力在于得到體系的支撐:中式全域多維度網絡的建設、完善會受到西方國家的干擾和制裁,用戶國是否可以抵御國際壓力呢?
殲-16的價格不菲,外貿型號售價肯定過億美元:購買它們還要考慮后勤和訓練、彈藥等,用戶國的國力是否可以支撐呢?大多數第三世界國家軍費有限,家里有錢的又受到西方國家、俄羅斯的政治和經濟施壓,需要考慮國際形勢平衡的問題;
因此,不是殲-16不出口,而是制約因素太多,何時可以出口呢?它可能與飛豹類似:不出口!但是,中國可能將殲-35重型化,第三世界國家的機會還是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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