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昨天劉律師(web3_lawyer)剛剛寫了一篇《幣圈“遠洋捕撈”,要結束了嗎?》,聊了聊國內加密行業者的法律風險,今天一早就看到一則消息:杭州,也是國內web3創業比較火熱的地區,自6月8日以來當地警方開始對轄區內的加密從業者進行調查。
一、警方在調查什么
根據網絡平臺博主(@mirrorzk)的文章,杭州的加密從業者被警方口頭通知攜帶筆記本電腦前往派出所配合進行數據采集、信息恢復、做筆錄等工作。被調查人員稱警方使用采集設備恢復出了已經卸載的Telegram、Slack軟件中的聊天記錄。
根據博主的分析,目前杭州當地重點關注的加密從業群體包括:
(一)有參與過代幣發行/項目融資經歷的人;
(二)在境外募資、融資回流、跨境轉賬、有USDT場外活動記錄的公司或個人;
(三)(web3)社區運營或有拉新背景的人(如KOL、DAO管理、節點運營等群體)
博主分析杭州的排查工作可能是全國范圍展開排查的前奏,因為杭州公安區塊鏈領域的領先技術,加之杭州聚集了僅次于深圳的web3人才(劉律師個人看法),以及杭州乃至整個浙江的跨境虛擬貨幣交易旺盛等等因素,決定了杭州成為首個對國內幣圈進行大摸排的城市。
二、律師判斷加密從業者為何會被調查
從web3律師的角度來看,我個人倒是先保守一點來說,目前還沒有特別充分的證據證明中國內地會在“9.24通知”的基礎上再對幣圈“嚴打”。但如果杭州事件確實屬實,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杭州可能有大的幣圈團隊涉及刑事案件,導致杭州區域內對整個加密從業者進行摸排、清查,主要是確認加密從業者刑事涉案的可能性大?。?/p>
(二)基于外匯管理局、人行等部門的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線索,公安對轄區內的加密從業者的調查,主要基于未來的金融領域對加密貨幣的監管;
(三)基于稅務部門的考量,因為加密貨幣是天然的避稅工具。如果我國未來要對加密貨幣持有者征稅,也需要現在從試點城市開始來“摸著石頭過河”,為未來對加密資產征稅制定依據。
這里面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我國公民的私人財產未經法定程序,不受任何人搜查、扣押。公安機關(民警)通過口頭傳喚公民到辦案機關配合調查確實有法律依據;但是如果要進一步將公民的筆記本電腦中的數據通過技術手段恢復,是需要履行法定的手續的(比如出具《扣押決定書》),而不能僅僅是口頭要求就行的。
三、內地加密寒冬又來臨了嗎?
自從2021年9月15日國家十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9.24通知”)后,我國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幾乎全部禁止。
國家對于在內地開展虛擬貨幣與法幣兌換、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業務均屬于非法金融活動。被一律嚴格禁止、取締。對于構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中國內地不允許任何境內或境外的虛擬貨幣交易所進行展業,對于為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提供服務(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也要被追究法律責任。此外,我國要求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各位平時使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買賣虛擬貨幣其實是違反“9.24通知”的)、中國內地的企業等主體不能含有“虛擬貨幣”“虛擬資產”“加密貨幣”“加密資產”等字樣。加上2021年禁止挖礦的“9.3通知”(《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這些規定基本上將中國內地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完全隔絕。
但是,“9.24通知”又規定“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這條規定被不少法律從業者解讀為:中國不禁止虛擬貨幣投資,但是也不予以保護。劉律師在之前的文章也持這種觀點,因為法無禁止即可為,只要我國并沒有明確禁止公民投資虛擬貨幣,那么誰也不能說在中國買賣虛擬貨幣違法。
又但是,法律理論都是美好的。實務中,我們遇到了太多的只是因為買賣虛擬貨幣(主觀上可以明確證明無犯罪故意)收到贓款,就被定罪判刑的。所以,如果想要完全杜絕幣圈法律風險,我現在都建議內地公民不要炒作、交易虛擬貨幣。
回到杭州的事件上,確實也不能排除這是全國性的“禁幣活動”的序言。但也有可能是單純因為杭州加密圈出現了一些法律事件,未來并不能擴展為全國性的運動。至少目前來說,還不能確定內地加密行業又遇寒冬。
四、寫在最后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在5月30日發布的政策指引中,規定了在今年6月30日實施的新加坡史上最強web3監管(詳見《新加坡收緊Web3監管,是“清退”還是“升級”?》);中國內地在“9.24通知”的基礎上,司法機關對于涉幣類業務持續打擊;香港宣稱對web3開放,但是實際動作半遮半掩,欲迎還拒;美國的加密政策其實也沒有那么友好···
以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為特征的加密貨幣未來到底如何發展,誰也說不好。想當初比特幣的興起并不是靠主動向中心化的機構、組織靠攏、表忠心;而是依靠其技術共識不斷被懂或不懂區塊鏈技術的普通大眾所接納,最終使得更加中心化的機構(如跨國公司、政府機構等)不得不接納。所以真正的加密信仰者,其實無需在意中心化的機構對加密貨幣做了什么,而是要不斷努力使加密貨幣真正能夠體現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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