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6月1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青海省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薛建華(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青海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薛建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薛建華 資料圖
曾長期在教育系統(tǒng)工作
公開簡歷顯示,薛建華,男,漢族,1963年6月出生,湖南寧遠人,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
薛建華曾任青海省政協(xié)辦公廳副處級秘書、正處級秘書。2001年9月至2013年12月,陸續(xù)擔任西寧市城東區(qū)委副書記,西寧市民政局局長,西寧市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西寧市城東區(qū)委書記等職。
2013年,薛建華任青海省教育廳副廳長,2018年任青海民族大學黨委書記,2022年轉任青海省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2024年12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發(fā)布消息,薛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搞權色交易
對家人失管失教
2025年5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發(fā)布消息,薛建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薛建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放棄黨性修養(yǎng),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私藏、瀏覽有嚴重政治問題的網絡文章,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并借機斂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組織觀念淡漠,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對家人失管失教,追求高檔消費和奢靡生活;貪欲膨脹,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干預和插手項目承發(fā)包,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薛建華長期擔任“一把手”,卻放松自我要求,不修私德、目無紀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青海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薛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利用婚喪嫁娶等時機
收受禮品及禮金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25年5月29日,青海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薛建華違規(guī)吃喝、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通報稱,2007年至2023年,薛建華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在西寧等地安排的宴請,利用婚喪嫁娶等時機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煙酒、冬蟲夏草等禮品及禮金,為他人在擇校、入學等方面提供幫助。薛建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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