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貴州省總工會獲悉,從2025年5月26日起,省總工會采取12項措施,推動釋放職工消費潛力,進一步助力文化旅游消費,促進貴州經濟社會發展。
階段性發放工會消費券。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每年發放一次工會消費券,用于職工實際購買脫貧地區農特產品、文化旅游產品和日用消費品等,每人每年不超過300元。
擴大職工療休養規模。基層工會每年可組織本單位職工會員人數的五分之一左右參加療休養,爭取全體職工五年內全部參加一次療休養。縣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等功勛榮譽獲得者每人每天不超過800元,工匠、優秀職工、技術工人(能手)每人每天不超過600元。療休養期間可組織外出參觀學習,外出參觀原則上不超過療休養時間的三分之一。
豐富職工文體活動。職工文體比賽活動獎勵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基層工會單獨舉辦的文體比賽,一等獎人均不超過400元,二等獎人均不超過300元,三等獎人均不超過200元。文體比賽如有統一著裝要求,可為參賽人員購買人均不超過600元的比賽服裝。活動期間需聘請裁判員、評委、主持人等工作人員的,裁判員、評委、主持人每半天不超過300元,其他工作人員每半天不超過100元。開展趣味性文體活動,可為參加人員發放人均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此外,可為參加人員購買活動期間的短期一次性意外傷害保險。
拓展職工春秋游。基層工會可組織會員在省內春游秋游,每年最多不超過4次,單次往返時間不超過2天1晚,確需在外就餐的,可以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標準參照文體活動支出標準,憑餐費票據報銷,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
助力職工技能提升。基層工會可以開展政治、法律、科技、業務等專題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所需的教材資料、教學用品、場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基層工會可以開展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培訓。對五天(含)以上的集中培訓,可對優秀學員進行獎勵。獎勵人數不超過參加教育培訓人數的五分之一,獎勵標準為人均不超過500元。
適當提高逢年過節慰問標準。基層工會可在元旦節、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七個節日,發放標準為按法定放假天數每天不超過200元,即春節不超過800元、國慶節不超過600元、勞動節不超過400元、其他節日每個節日不超過200元;經省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每個節日不超過200元。
加大消費幫扶力度。可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跨區域旅游景區年票、發放階段性工會消費券等支出。會費不足部分可以用其他工會經費彌補,彌補部分不超過當年會費收入的四倍。
加強職工維權力度。基層工會可設立維護職工權益支出。包括:勞動關系協調支出、勞動保護支出、法律援助支出、困難職工幫扶支出、送溫暖支出、其他維權支出等。
加大職工困難幫扶力度。工會會員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學等原因致困時,基層工會可給予臨時性、突發性困難慰問,按照全國總工會和省總工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困難職工檔案依檔進行幫扶。
加大職工生育慰問力度。工會會員符合政策的生育,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工會可以給予每個會員慰問品(金),慰問標準為:生育第一個孩子不超過1000元、生育第二個孩子不超過1500元、生育第三個孩子及以上的不超過2000元,多胞胎、重組家庭等由各基層工會在標準范圍內制定相應辦法。
加大職工子女慰問力度。可在“六一”兒童節對符合條件的職工子女開展關愛慰問,每個慰問對象不超過200元慰問品(金)。
加大會員特殊情況下的慰問力度。可在會員生日的當月發放不超過500元的生日慰問品;可在會員退休離崗,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品(金),可在單位為會員(單人或集體)舉辦一次簡潔的歡送座談會。可為結婚每個會員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品(金),復婚、再婚的除外。可為生病住院,根據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情況,給予500—2000元的慰問品(金),同一會員每年慰問不超過兩次。可為去世會員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慰問品(金),在職會員直系親屬去世時給予每個會員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品(金),可按當地風俗習慣以單位工會名義購買花圈等祭奠用品。
(勞動時報全媒體記者 曾萬錦)
來源: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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