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陸小雨 李靜雅
七旬老人徐老伯怎么也沒想到,家門口遇到的熱心“銀行職員”,竟是個盯上自己養老錢的騙子。
近日,經襄陽市南漳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這名盯上老年人養老錢的“銀行職員”,最終被南漳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6月10日,承辦檢察官介紹,2024年11月,家住南漳縣某鎮的徐老伯被一名自稱銀行工作人員的年輕男子主動上前搭訕,男子煞有介事地告訴徐老伯,他的存折“出了問題”,導致山林補貼無法正常入賬,需要立即查驗存折和身份證才能解決。信以為真的徐老伯,將2家不同銀行的3張存折,連同身份證一起交給了這位“銀行職員小吳”。
拿到存折的“小吳”立刻前往銀行試圖取款,卻因不知道密碼而未能得手。3天后,“小吳”再次找到徐老伯,先“好心”歸還了1家銀行的存折,在博取老人的信任后,不動聲色地套取了另外一家銀行的2張存折密碼,并分別從2張存折中取走了1606元和15000.08元,合計16606.08元。
存折遲遲不見歸還,徐老伯心里越來越不踏實。他找到村委會求助,村干部聯系銀行后,確認根本沒有所謂的“工作人員小吳”。徐老伯的女兒在了解到情況后,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接案后,公安機關迅速抓獲冒充銀行職員的男子。原來,他真名姓馮。案件移送到南漳縣檢察院后,承辦檢察官仔細審查案卷了解到,馮某有多次盜竊、詐騙前科。
徐老伯年逾古稀,辛苦攢下的養老錢被騙,身心受到打擊。承辦檢察官多次上門,耐心安撫老人情緒。“不僅要讓犯罪分子得到懲罰,更要盡力幫老人挽回損失!”承辦檢察官全力開展追贓挽損工作,積極協調公安機關,全力追查涉案錢款去向。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協助公安機關將追繳扣押的10800元涉案款發還給徐老伯。
鑒于馮某專門選擇老年群體實施詐騙,社會危害性大,南漳縣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2025年3月19日,南漳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和量刑建議,以詐騙罪判處馮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針對老年人的“溫情”詐騙陷阱,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老年朋友:面對自稱銀行、社保、醫保、公安、社區等單位工作人員,尤其是主動上門“服務”的,務必提高警惕!絕不輕易透露身份證、銀行卡、存折、密碼、手機驗證碼等個人重要信息給陌生人。涉及轉賬匯款、修改密碼、賬戶“升級”等操作,務必先與子女、親屬溝通商量,或直接到銀行柜臺由工作人員協助辦理,捂緊自己的養老錢!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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