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和老李是高中同學,1989年同年參加工作。
去年退休時,老張(企業退休)養老金核算單上“視同繳費年限”僅3年,而老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卻寫著25年。
兩人工齡相同,為何養老金相差近3000元?答案藏在“視同繳費年限”這六個字里。
一、什么是視同繳費年限?檔案里的“隱形財富”
視同繳費年限,針對的是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已工作的人群。
由于我國養老保險并非全國同步推行,導致機關事業單位(簡稱“事退”)和企業職工(簡稱“企退”)的認定存在巨大差異:
企退人員:大部分地區在1992年-1996年間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如北京1992年、山東1995年)。此前的工齡可算作視同繳費年限。
事退人員:全國統一從2014年10月開始繳費,此前工齡均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案例中老張的困境:
他1989年進廠,單位1992年啟動繳費,故視同年限=1992-1989=3年。
老李在事業單位,2014年前無需繳費,視同年限=2014-1989=25年。
僅此一項,就讓兩人養老金拉開第一道鴻溝。
二、四大核心差異:為何事退養老金普遍更高?
1. 年限差距:可能相差20年以上
對臨近退休人員(如2025年60歲):
企退:若1985年工作、1992年參保,視同年限約7年(1992-1985);
事退:1985年工作則視同年限達29年(2014-1985)。
22年的視同年限差,直接沖擊養老金基數。
2. 過渡性養老金:事退的“主力優勢項”
過渡性養老金公式:
退休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 × 繳費指數 × 視同繳費年限 × 過渡系數(多為1.3%)
以2022年退休為例(計發基數7000元):
企退:視同年限8年,繳費指數0.6 → 過渡養老金≈538元
事退:視同年限30年,繳費指數1.0 → 過渡養老金≈2730元
僅此一項,差距已達 2192元/月!
關鍵區別:事退人員使用“視同繳費指數”(按退休時職稱確定),而企退采用實際平均繳費指數(通常較低)
3. 繳費指數:事退普遍“高人一等”
企退:平均繳費指數多在 0.6-0.8(企業常按最低檔繳費);
事退:普遍在 1.0-1.5(繳費基數高,且視同指數按職稱核定)。
繳費指數直接影響基礎養老金計算:
基礎養老金 = 計發基數 × (1+平均繳費指數) ÷ 2 × 總工齡 × 1%
指數差0.4,30年工齡者每月少拿20%基礎養老金!
4. 職業年金:事退的“第二桶金”
事退:強制繳納職業年金(個人4%+單位8%),退休后額外領取;
企退:僅少數人有企業年金,覆蓋率不足10%。
以月薪8000元為例,事退人員職業年金賬戶30年可達30萬+,退休后月補約1000元。
三、重要提醒:視同年限認定“因人而異”
并非所有1992年(企)或2014年(事)前的工齡都能自動認定。需滿足:
檔案齊全:招工表、工資表等證明連續工齡;
身份合規:企退需為正式職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不認定);
特殊群體:退役軍人將軍齡算作視同年限。
跨制度流動人員注意:
企業轉事業:企業繳費期算實際年限,未繳費期并入事退視同年限;
事業轉企業:2014年前的機關工齡視同繳?費。
歷史政策下的現實差異
視同繳費年限的鴻溝,本質是養老保險改革“雙軌制”的歷史產物。隨著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并軌,1980年后出生的新一代事退人員將不再有超長視同年限,與企業退休的差距也將逐步縮小。
對?即將退休的“60后”“70初”而言,這一差異仍深刻影響著養老金水平。老張和老李的故事背后,是兩代人養老保障制度變遷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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