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來的6章34條增加到8章60條,近50條內容被擴充和修訂。(相關鏈接:)
新修訂的科普法凝練過往經驗,并上升為國家意志,對全面促進科學技術普及,提高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推進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都將產生重要影響。
《科普時報》開設專欄邀請專家深入解讀科普法,本號特開設“解讀科普法”專欄轉載系列稿。
解讀人
清華大學社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研究員 許歡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
第四章 科普活動
第三十一條 國家推動新技術、新知識在全社會各類人群中的傳播與推廣,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圍繞新技術、新知識開展科普,鼓勵在科普中應用新技術,引導社會正確認識和使用科技成果,為科技成果應用創造良好環境。
案例
AR+數字人,解鎖古生物探秘新體驗
國家自然博物館AR導覽。圖源:文旅北京
從路線導航到互動問答,從展品推薦到場景復原……走進國家自然博物館,游客可通過AR眼鏡或手機小程序自由定制一場探秘古生物之旅,智慧化服務讓游客探尋博物館奇妙之境的體驗更加豐富。國家自然博物館AR導覽引入數字人、AR導覽、大模型等技術,智能識別展覽內容,并通過特效呈現和互動問答等方式普及自然科學知識,給游客帶來全新的觀展體驗。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以下簡稱科普法)第三十一條強調了國家在推動科技普及和應用方面的重視和帶來的積極作用,體現了國家希望通過科普的方式,讓新技術、新知識更廣泛地傳播,并在全社會各個層面得到應用。
“國家推動新技術、新知識在全社會各類人群中的傳播與推廣”這句話表明,科技創新不僅僅屬于科研機構或高新技術企業,而應惠及整個社會。無論是普通公眾、弱勢群體,還是教育機構、中小企業,都應該有機會接觸和學習最新的科技知識。例如,近年來國家大力推廣人工智能、大模型、新能源等技術,通過宣傳、教育和政策扶持,使這些前沿科技能夠真正融入社會生產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圍繞新技術、新知識開展科普”說明國家不僅僅依靠政府機構進行科普,還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不同主體參與到科普活動中。例如,很多科技公司舉辦創新技術開放日,讓公眾了解前沿科技的實際應用;各級科協、高校和科研機構也會通過講座、實驗室開放等方式,向社會普及科學知識。這種多元化的科普方式有助于提升全民的科學素養,也能有效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鼓勵在科普中應用新技術”強調了科普方式的創新。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科普不僅限于傳統的書籍、講座等形式,而是可以借助虛擬現實(VR)、人工智能、短視頻、人機互動等新技術來提升科普的傳播效果。例如,利用AI技術制作智能問答機器人,讓公眾可以隨時獲取科普知識;通過VR技術,讓學生在虛擬環境中體驗宇宙探索、醫學實驗等,這些新技術都能讓科普更加生動、直觀和高效。
“引導社會正確認識和使用科技成果”,科技的進步帶來了許多新產品和新的生活方式,但如果缺乏正確的引導,公眾可能會對新技術產生誤解,甚至濫用科技。例如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使得深度偽造(deepfake)技術出現,如果公眾不了解其中的風險,可能會被虛假信息誤導。因此,科普不僅僅是傳播知識,還應該幫助社會正確理解科技的發展趨勢、合理使用科技成果,避免技術濫用或產生不必要的恐慌。
“為科技成果應用創造良好環境”,科技創新需要良好的社會環境支持,包括政策扶持、法律保障、公眾認可等。例如,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不僅需要技術突破,還需要公眾接受度的提高。國家通過宣傳新能源車的環保優勢、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等方式,營造了有利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環境。同樣,推廣基因治療、人工智能、5G等前沿科技,也需要通過科普提高社會的認知度,讓科技成果能夠更順利地應用于實際生活,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更好地服務社會生產。
總的來說,這一條款強調了國家對科技普及的重視,提出了通過政策引導、社會參與、技術創新等多種方式推動科普工作的深入發展。它不僅強調了科技知識的傳播,還提出了科普方式的創新,以及科普在引導社會正確認識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應用中的重要作用。這不僅有助于提升公眾的科學素養,也為科技成果的落地應用創造了更好的社會環境,從而推動國家整體科技水平的提升。
來源:科普時報
責編:葉 揚
美編:鄭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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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方佳佳
三審:王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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