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村民在懷鄉河
挖到戰國時期文物
2025年6月9日
唐山市玉田縣
鴉鴻橋鎮西軒湖甸村村民
張貴喜在參與
還鄉河清淤工程時
意外挖掘出一件青銅戈殘件
并主動聯系玉田縣文物管理所上交
該青銅戈為戰國時期文物
通過初步核對識別,該青銅戈為戰國時期三晉系文物,戈上銘文為“十枼,右使車嗇夫□郾□,工□”,雖因長期埋藏但僅少量銹蝕,器表大部分光滑如新,刃部較鋒利;青銅戈在我縣尚屬首次發現,填補了庫藏空白。
自玉田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啟動以來,玉田縣文物管理所積極行動,通過多種方式廣泛開展文物普查宣傳,積極利用新媒體平臺發布文物普查動態,讓更多的人了解文物保護工作。
這些宣傳活動就像一顆顆種子,在廣大居民心中種下了文物保護的意識,激發了大家對文物保護的熱情。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身邊的文物,主動參與到文物保護中來。
表彰文物捐獻者
為了表達對文物捐贈者的感謝,玉田縣文物管理所所長楊俊潮同志為張貴喜同志頒發了捐獻證書。
這張證書,承載著榮譽與肯定,是對捐贈者無私奉獻精神的高度贊揚。
張貴喜同志主動上交青銅戈殘件的故事,是玉田縣文物保護工作的一個縮影。從村民的自覺行動到文物管理部門的積極響應,再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這一系列舉措共同織就了一張文物保護的“安全網”。讓我們為張貴喜同志的善舉點贊,也期待更多人加入文物保護行列,共同守護中華民族的歷史文脈!
雖說日常生活中
發現文物的概率不高
但是依舊有可能
像上述村民一樣
偶然發現
多地村民都曾發現過文物
山東村民在整理坡地發現漢代陶罐
3月17日,尼山鎮蘇家村村民曾憲銀在村南整理坡地時發現一個陶罐,主動聯系市文物局文物保護科,上交陶罐。經文物專家鑒定,該陶罐初步判定為漢代遺物,具有一定的文物價值。
楊女士田間勞作時發現清代時刻磨盤
2025年5月16日下午,楊鎮沙子營村單女士在田間勞作時,鋤頭意外碰到一塊堅硬物體。扒開層層泥土,半截布滿歲月痕跡的石磨盤顯露出來。
順義區文物管理所研究員介紹,該磨盤為典型晚清時期民俗文物,通過其殘存的鐵軸孔和木質連接結構,能清晰還原當時的農耕工藝。“石刻文物不可再生,每一件都承載著歷史記憶?!?/strong>
順義村民一下子捐出40余件文物
楊寶山在修繕自家房屋時,挖出了43塊老青磚。他依稀記得這些青磚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父親從北京西城務工時撿回來的,挖出來后,由于磚塊尺寸較大、質地堅硬且分量重,就被當作備用磚留存在了家里。多年來,楊寶山一直小心翼翼地保管著這些青磚。
一次偶然的機會,楊寶山了解到,家里存放的青磚很可能是明代筑城墻專用的城磚,屬于文物,于是他馬上聯系了順義區文物管理所,并提出無償捐贈。隨后,文物管理所迅速組織專家前往鑒定,經仔細辨認與研究,確認這些青磚為明代成化年間的城磚,具有較大的歷史價值與研究價值。
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個人都有
依法保護文物的義務
根據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法律相關規定
第一章第八條: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文物的義務。
第四章第四十六條:在建設工程、農業生產等活動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文物或者疑似文物的,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當地文物行政部門;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后二十四小時內趕赴現場,并在七日內提出處理意見。
文物行政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必要時可以通知公安機關或者海上執法機關協助;發現重要文物的,應當立即上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后十五日內提出處理意見。
依照前款規定發現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哄搶、私分、藏匿。
如果疑似發現文物
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保護現場:立即停止相關的施工、生產等活動,避免對疑似文物所在區域進行進一步的擾動或破壞。在周圍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和觸碰,防止文物遭到人為損壞或丟失。
立即報告:及時聯系當地的文物行政部門,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管理委員會等,并向他們詳細告知發現疑似文物的具體地點、項目名稱、發現時間、現場情況等信息,同時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方便文物部門后續溝通。
協助保護:文物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一般會在 24 小時內趕赴現場。在等待他們到來的過程中,繼續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如果文物部門認為有必要,可能會通知公安機關或海上執法機關協助保護現場,此時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
配合調查:文物部門到達現場后,會對疑似文物進行勘查和鑒定,確定其是否屬于文物以及文物的價值和保護級別等。在此過程中,應如實向文物部門提供所知道的關于發現疑似文物的一切信息,包括發現的經過、周圍環境的變化等,協助文物部門進行調查和研究。
不得哄搶、私分、藏匿:依照法律規定,發現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哄搶、私分、藏匿。應遵守法律法規,等待文物部門對文物進行妥善處理。
等待處理意見:文物行政部門會在7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如果發現的是重要文物,還應當立即上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會在接到報告后1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要耐心等待文物部門的處理結果,按照他們的要求進行后續操作。
唐山發現過的文物種類豐富
涵蓋了舊石器時代
到明清時期的各類遺物
唐山一些主要的文物
和挖掘地的介紹
舊石器時代文物
爪村遺址文物:位于遷安市城南爪村西的灤河南岸,1958 年至 1986 年多次發掘,出土了披毛犀、野驢、野豬、赤鹿、轉角羊、原始牛、納瑪象等多種哺乳動物化石,以及人工打制的砍砸器、刮削器、石核、石片等石器,其地質年代屬舊石器晚期,距今約 4.2 萬年。
孟家泉遺址文物:在玉田縣八里鋪鄉石莊村北 200 米處,1986 年發現。出土了納瑪象、赤鹿、野牛、野馬、野驢等動物化石和一顆晚期 “智人” 前臼齒,還有石片、石核、尖狀器、刮削器、砍砸器等石制品,測定時期約在 1.7 萬年前,是唐山轄區目前發現最早的有人類遺骸的舊石器時代晚期文化遺存。
新石器時代文物
安新莊遺址文物:位于遷安市城東北 6 公里處安新莊與新寨之間的灤河東岸,1978 年試掘。出土了大量磨制精細的石器,如斧、鏟、缽、鑿、刀、球、研磨器、石杵和裝飾品等;陶器以紅陶最多,灰陶次之,黑陶較少,彩陶極少,器形有缽、碗、罐、盤、支架等,紋飾有篦紋、方格、指甲紋等;還有用動物肢骨、肋骨加工磨制而成的骨針、骨錐、骨鏃等骨器。
大城山遺址文物:位于唐山市路北區陡河西岸的大城山東坡上,1955 年發現。出土了磨制石器如石斧、石錛、石刀、石鏟等,打制石器如小型的石鏃、石片等;陶器有盆、碗蓋、網墜、紡輪等,陶質包括泥質灰陶、泥質紅陶、細泥黑陶等,紋飾有繩紋、籃紋等;此外還有骨針、骨鏢、骨鉤、骨鏃等骨器,以及牛、羊、豬、狗等獸骨。
萬軍山遺址文物:位于遷安市楊各莊鎮萬軍村北 50 米的萬軍山上,遺址西側斷崖處發現文化層,厚 1.5 米,出土了石網墜、石砍砸器、素面紅頂缽口沿、“之” 字紋灰褐陶殘片、灰褐陶底、刻劃細紋灰褐陶殘片等遺物,陶器的陶質為泥質和夾砂。
郎石臺遺址文物:位于灤縣榛子鎮一鎮村西約 1500 米的臺地上,1987 年發現。采集遺物有石斧、石鐮、石鏟、陶拍子、陶網墜及盆、罐、鬲等器物片,從遺物標本上看,該遺址應為新石器時代晚期。
明清時期文物
明長城相關文物:唐山市境內現存長城系明代所建,由秦皇島市盧龍縣劉家口進入遷安市徐流口村,行經遷西縣北部至遵化市東陵鄉植門子口,進入天津市薊縣,在境內共長 221.9 公里,主要由城墻、敵樓、關隘、烽火臺組成。
清東陵文物:位于遵化市馬蘭峪境昌瑞山下,是清朝統一全國后所建的兩個帝后陵墓群之一,陵內從 163 年葬入順治帝起,到 1935 年葬人同治帝最后一位皇貴妃止,歷時 272 年,共葬著清代帝、后、妃等 157 人。地宮內有大量精美的石雕,如裕陵地宮雕刻精湛,圖文華美,是一座石雕藝術寶庫,此外還有眾多帝后妃嬪的棺槨、陪葬品等。
來源:唐山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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