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位網友給我發來一家基層檢察院官微推送的一則喜報文章,讓我幫忙評評理。
文章提到,該院干警撰寫的《死刑復核程序中有效辯護的實證研究》獲得了一個國家級二等獎項。
網友告訴我,這件事被同行們調侃得不行,因為基層檢察院平時連死刑案子都碰不到,居然去研究最高法的死刑復核,這確實有點兒搞笑。
仔細一想,這種事兒在政法系統里可能并不罕見,感覺有點兒“硬蹭熱點”“跨專業研究”的意思。這里說幾點想法:
一是基層寫“高大上”論文,有點兒怪。
死刑復核是最高法的專屬權力,基層檢察院根本參與不了,哪來的實證研究呢?數據和案例又從哪兒來?難道是靠在網上搜幾篇報道拼湊一下?
毫不客氣地說,這種論文要么是東拼西湊的“學術裁縫”,要么就是純理論空談,根本沒啥實踐價值。
可為啥還有人寫呢?因為“死刑復核”“有效辯護”這些詞聽起來很高端,評委們容易被吸引。
相比之下,基層檢察院真正該研究的問題,像“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社區矯正的難點”,反而顯得“不夠檔次”,寫出來也難拿獎。
二是論文成了“鍍金工具”,有點兒變味兒。
現在政法系統的論文,本來是為了解決實際問題的,但慢慢變成了“學術KPI”——寫論文不是為了研究,而是為了評職稱、拿獎項、攢政績。
在其他行業,有些所謂的“國家級研討會”,交錢就能參加,獎項含金量也存疑,但拿回去就能寫進個人履歷,這誰不樂意呢?
更離譜的是,有些期刊明碼標價賣版面,代寫產業也蓬勃發展,論文質量可想而知。
評委們有時候只看標題唬不唬人,框架花不花哨,根本沒時間細看內容。這種環境下,踏實研究實際問題的人反而吃虧,投機取巧的人卻能混得風生水起。
三是法治研究,還是得腳踏實地。
政法系統的研究,最寶貴的資源就是一線經驗。
基層檢察官、法官天天辦案,最該研究的是自己工作中遇到的難題,比如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實踐中的漏洞、電子證據的審查難點、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理方式……
這些題目可能聽起來沒那么高級,但恰恰是法治建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與其硬蹭不相關的熱點,不如扎扎實實把自己的領域研究透。
我想說的是,我們應少點“鍍金”,多點真問題。
論文不是用來裝點門面的,法治進步靠的是解決實際問題,而不是堆砌華而不實的“學術成果”。
如果政法系統的某些研究繼續這么“務虛”,那寫再多的獲獎論文,也不過是一場自欺欺人的游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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