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在李在明授意下,提出了一項重大的檢察改革方案,如果改革方案成功,韓國當前的檢察系統將遭到極大削弱。
具體來說,該方案提議廢檢察廳,而新設三個檢察與調查機構。
韓國媒體《朝鮮日報》的英文版網站上,列出了該機構改革方案的詳情,如下:
我在該圖上添加了漢語翻譯,不過需要說明的是,Ministry of Justice在韓國,一般不翻譯成司法部,而是翻譯成法務部。另外,圖中的Ministry of Interior and Safety,直譯的話,是內政及安全部,但在此處,應該指的是行政安全部。
上圖就是共同民主黨所提議的三個新機構,分別是:檢查處、重罪調查局、國家調查委員會。
《朝鮮日報》說,新方案下,原先歸屬于法務部的大檢察廳(Supreme Prosecutors’ Office,最高檢察廳,尹錫悅曾任檢察總長)將被廢止。
相應地,隸屬于大檢察廳的高等檢察廳、地方檢察廳等,也都將被廢止。
改革成功后,屬于原檢察廳系統的起訴權,將由新設的檢察處(Prosecution Service,也可以翻譯成別的名字)擁有,檢察處將隸屬于法務部。
而原檢察廳的調查權,將歸屬于行政安全部下面的重罪調查局。
于是,原檢察系統的起訴權與調查權被分開了。
而新設的國家調查委員會則隸屬于總理辦公室,其職責在于協調各個檢查、調查機構之間的工作。如果對這個機構的權力沒有明確限制的話,那么國家調查委員會恐怕會成為韓國警方的太上皇。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韓國國家調查委員會的權力,是非常大的。
這個位于韓國國務總理下的委員會,可以審計各個調查機構,評估正在進行的案件的有效性,接受對調查結果的復核申請,對調查人員的紀律處分也擁有建議權,還可以調取文件、舉行聽證會、進行現場檢查,以及起草與調查權相關的法案。
新設的國家調查委員會的權力,實在是太大了,而且更要命的是,它還隸屬于韓國國務總理辦公室。
一些執政黨議員稱,希望在三個月內完成對檢察機構的徹底改革。
也就是說,他們希望國會可以在三個月完成相關法律的制定。目前共同民主黨在國會內單獨擁有171個席位,超過半數21個。另外,祖國革新黨(12個席位)、基本所得黨、社會民主黨這些小黨派,也同屬于共同民主黨陣營。
只要李在明下定決心,別說三個月了,就是一個月,也可以完成改革。
但問題是,當前的改革提議,是存在許多問題的。韓國的檢察系統應該改,但不能像這樣改,否則,還不如不改。至少,新設的國家調查委員會,其職權應該予以削弱,同時,也要制定其他法律條款,用以保證該機構的獨立性。
在現行的檢察系統中,雖然檢察廳隸屬于法務部,但是法務部長對檢察廳的領導權,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但是在新的改革提議中,卻取消了這樣的限制,這就使得法務部長可以指揮新設的檢察處。
當然,目前的方案,還只是初步提議,后續或許還會有調整,具體會調整成什么樣,我們到時候再分析。至少,當前的改革提議,有相當大的問題。
韓國檢察系統有什么手段阻止當前的改革嗎?還真沒有。至少,沒有合法的途徑。畢竟,立法權屬于國會。
共同民主黨與李在明的這個改革,要是在不做修改的前提下,就取得了成功,那么接下來的幾年,共同民主黨將會牢牢控制住檢察與調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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