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36歲女子10年6嫁,六任丈夫接連離世,成了村里人避之不及的“禍害”。然而,66萬元的賠償款,卻扎中了“克夫”標簽下的膿瘡。
這件事情被曝光在2015年8月12日的湖南衛視的《尋情記》中。這位岳陽方小萍的經歷,恐怕連電視劇都不敢這么演,人生堪稱一部寫滿“慘”字的書。
她出身農村,父母早逝,硬是被哥哥一點點拉扯了起來。
對于從小缺失家庭溫暖的她來說,最大的心愿和渴望,莫過于有個溫暖的小家,有個知冷熱的丈夫,生幾個膝下承歡的孩子。
她一次次步入婚姻,就是奔著這份平凡的幸福,可誰曾想,卻遭遇了接連不斷的厄運。
在嫁給第六任丈夫陳明森之前,她已經嫁了5次,但五任丈夫卻都早早離世。
梳理下來:她的第一任丈夫死于重病;第二任丈夫死于意外;第三任丈夫死于工地事故;第四任丈夫死于車禍;第五任丈夫死于喉癌。
從五個男人的離世,一點也看不出來能跟方小萍扯上什么關系。
如果非要說點什么,倒是可以把他們的離世概括成一句話:貧窮、風險與時代嘆息的集中投射。
他們無一例外都是家境貧寒之人,為了養家糊口,不得不從事高危行業,或為了省錢忽視小病小痛,或使用與乘坐安全系數較低的交通工具。
而以前的農村,醫療保障、勞動安全保障、交通安全意識普遍薄弱,一場病、一次意外,對一個貧困家庭來說可能就是滅頂之災。
因為方小萍曾經跟他們做過夫妻,所以早早就被貼上了“克夫”的標簽。
也正是由于受到了這個標簽的拖累,她再婚時可選擇的對象范圍越來越窄,往往只能嫁給同樣處于社會邊緣、風險承受能力更弱的男性。
這無形中就形成一個悲劇的循環:嫁入高風險家庭或個體 -遭遇不幸 -“克夫”標簽加固 -擇偶范圍更窄、風險更高 -再次遭遇不幸。
說得直白一點,所謂的“克夫”,并非方小萍的個人魔力。
這分明是貧窮、落后的醫療與安全條件、高風險的生活方式,以及時代背景下農村底層民眾脆弱生存狀態的殘酷縮影。
只不過,這些不幸如同滾雪球一般,在她的人生里集中爆發了而已。
家境貧寒的陳明森,都五十好幾的人了還沒有娶過媳婦,當時的方小萍不僅已經嫁了5次,而且還生下了4個孩子。
由此不難看出,夫妻倆都是命運不濟的苦命人。
可更不幸的是,兩人婚后不久,陳明森有天夜里騎著摩托車外出的時候發生了車禍,在醫院搶救了好幾個月,最終還是沒能挺過去。
陳明森離世的時候,他們的女兒才幾個月,但陳家人料理完喪事就把方小萍掃地出門了。
陳家人為什么要這么做呢?
因為事故發生后,肇事方拿出了66萬元賠償金,而陳家人又一口咬定,陳明森的死都是因為方小萍“克夫”害的。
所以,在陳家人看來,關于賠償金的分配問題,將方小萍排除在外也就順理成章了。
看明白了嗎?“克夫”的帽子早不戴晚不戴,偏偏在分錢的時候戴得最牢靠,這不就是最好的擋箭牌?
如果沒有這個由頭,陳家要把方小萍趕出門,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可一旦祭出“克夫”這面大旗,陳家人仿佛瞬間就占領了道德高地,指責方小萍才是罪魁禍首。
方小萍深感冤屈,比竇娥還冤,無奈之下只能求助于媒體。
可惜的是,對于這樣的家庭糾紛,媒體能起到的作用也是有限的,經過多方調解,最終還是沒能形成一個令雙方滿意的方案,只得交給法庭裁決。
法律是講證據和事實的,可不信什么歪理邪說,用冰冷的法條撕開了“克夫”荒謬的外衣,方小萍母女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保障。
方小萍的故事,撕開來看內核卻無比沉重。
它無關玄妙的“克夫”命理,而是赤裸裸地展現了貧困的絞殺、意外的無常、陳腐觀念的戕害以及復雜人性的博弈。
她的遭遇,是多重不幸疊加的極端案例,卻也是特定時代背景下部分農村女性命運坎坷的折射。
法律可以理清財產的歸屬,卻難以撫平人心的成見與傷痕。
當悲劇發生時,與其用迷信的標簽去歸罪弱者,不如多一份理性去審視背后的社會根源與人性的幽暗。
“克夫”的帽子千斤重,壓彎的是脊梁,照見的是世相。
我們該問的是:是什么,讓一個只想有個家的女人,活成了別人眼中的“災星”?這難道不值得整個社會深思嗎?
參考資料:
湖南衛視:《六嫁新娘丈夫新亡,這都是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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