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有個名為“清心”的網民發了些關于太原碧桂園城市花園小產權房糾紛的事。大概意思是:早前,太原碧桂園城市花園一期售賣給20多戶“小產權房屋”,不能辦大紅本,當時簽的合同也并非合規的房屋買賣合同,而是租賃合同。
現在的問題是,今年6月份,這部分小產權業主收到法院通知,由于碧桂園債務問題,業主“租賃”的小產權房被法院凍結了,作為債務履約,通知城市花園的20多戶小產權房屋業主在15日內搬離住所。
這部分業主疑惑的問題:
(一)簽的是“租賃合同”,為何房子成了抵押物?
這個疑惑好理解,租賃合同,房屋產權在碧桂園方面,房地產商當然有權抵押自己的不動產進行融資。
(二)業主疑惑的以租代售,其實是小產權業主和碧桂園方面的灰色協議,并不受到法律保護。
所以,現在問題出現了,糾紛出來了,矛盾也就出來了。更詳細的情況,我們還不很具體,業主的權益怎么保障?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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