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羅昌洪 編輯:馮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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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于20世紀90年代初首發于《文化娛樂》雜志,后被《青年博覽》等刊物轉載,經作者授權轉發。全文較長,故分三篇連載。
續前篇:
《九江文史 | 他審判過日本戰犯(上)》
《九江文史 | 他審判過日本戰犯(中)》
越獄潛逃的兩只“虎”
早在南京陷落以前,侵華日軍為加強對上海外圍的控制,在崇明島上駐扎了兩隊憲兵。這兩個隊長,一個叫中野久勇,一個叫大庭早志。他倆兇狠殘暴,動不動就殺人。在崇明島上殺人無數,當地群眾把他倆比作是兩只吃人的老虎。他們殺人不管有理無理,反正想殺就殺。那時候我中華大地上,抗日游擊隊的活動相當活躍,搞得日軍終日不寧。中野久勇和大庭早志懷疑崇明島上有游擊隊活動,于是,凡是他們認為有嫌疑的島上居民,都被抓起來處死。
他們殺人的方法很多,如:電刑、狗咬、刀劈、活埋等等。而最常用的一種刑罰,叫做“下餛飩”。就是把抓來的人,蒙上眼睛,裝入麻袋,然后乘夜黑人靜,用小船送入大海,拋進洶涌的波濤中。
他們認為這種刑罰既可節約物力,又不驚動人,可以達到毀尸滅跡的目的。慘死在這種刑罰下的中國人,不計其數。尸體在海水里不易腐爛,也不會下沉,經海風一刮,波浪一推,一個個麻袋都被推回岸邊來。開始,當地群眾不知道麻袋里裝的是何物;時間長了,這才發現是被日軍殘害的島上居民。可是,也不敢去救,只有暗中偷偷痛哭。抗戰勝利后,這些麻袋里的尸體,就成了控訴日軍這兩個憲兵隊長的有力證據。
不久,開進崇明島、受到隆重歡迎的中國軍隊在當地群眾配合下終于將這兩只“虎”拘捕歸案,關押在上海的江灣戰犯監獄。當時的中國軍事法庭已由南京遷來上海。承辦此案的法官是葉在增。開庭那天,崇明島上的居民蜂擁而至,到庭作證,并要求法官們親自到崇明島去作一次實地調查。
為了搞清案情、收集確鑿的證據,葉在增請示庭長石美瑜后,兩次前往崇明島調查。在調查中,葉在增看到島上到處可見的累累白骨,看到了海邊未腐的尸體。每到一處,被害家屬都悲憤地向他哭訴。葉在增在島上調查了幾天,取得了大量證據。回到上海后,向庭長石美瑜作了匯報。對于這兩個窮兇極惡的日軍憲兵隊長,理所當然應判死刑。
可是,就在審判前一天晚上,這兩個人雙雙越獄逃跑了。按當時的規定,凡已宣判死刑等待處決的戰犯,一律關進戒備森嚴的國防部戰犯看守所,并給犯人戴上腳鐐手銬,以防逃跑。還沒有審判的,都關在法庭附近的一所臨時監獄里,便于隨時提審。那天把中野久勇、大庭早志提出來公審,他們就覺察到自己罪惡深重,必死無疑。公審完畢,他們一進監獄,就暗中串通,準備越獄。當晚趁看守人員不備,翻墻逃了出去。
圖源:搜狐網
法庭接報后,立刻拉響警報,并派出刑警帶著警犬,在監獄周圍搜索了一個通宵。結果,連他倆的影子也沒有發現。天亮之后,法庭又向各地發出通緝令,并派出軍警在碼頭、車站、機場及各交通要道設卡堵截,堵了幾天還是一無所獲。
兩犯之一的中野久勇,越獄后,匆匆如喪家之犬,急急似漏網之魚,一口氣逃到上海西面的松江。他慶幸自己得以逃脫,想即刻乘船去臺灣再轉道回日本。可是等他稍定神,這才發現自己不僅穿著一身囚衣,而且身無分文。這身裝束顯眼,易于被人發現。身上沒錢,要回日本,談何容易?于是,他放棄了冒險偷渡的打算,決定潛伏下來,弄點錢以后再說。
這個中野久勇,相貌長得跟中國人一模一樣,又會說一口流利的上海方言,而且從小讀過中國的書,是個“中國通”,對中國的風俗、民情、世故了如指掌。他乘人不備,在一家居民屋檐下偷來一套服裝,給自己化了妝,將脫下的囚衣丟進江里。
他的這副相貌,這身衣著,這口流利的上海話,當然不會引起別人懷疑。開始那幾天,他還小心謹慎,像老鼠一樣,晝伏夜出。過了幾天,看看風聲不緊,他就在車行里租了一部黃包車,到街上拉旅客攢錢。當時,大城市里公共汽車都很少,縣城里更不用說,全靠馬車和人力車。所以,拉黃包車這門生意非常興隆,弄得好,一天能掙不少的錢。中野久勇見干這活很合算,也就干得很歡。
有一天,他的車剎失靈。下坡時,車子直往前沖,不僅弄傷了乘客,也撞傷了行人。受傷者不僅給了他一頓拳腳,還叫來了當地警察。在警察所里,他被罰了款,關了15天禁閉,最后得知他是個外國人,又將他驅逐出境。
中野久勇離開松江,又來到上海。上海是大城市,人如水,馬如龍,路似蛛網。混在其中,一般不易被人察覺。加上這時風聲早過,他也就毫不在乎地在大街上招搖過市,兜售起兒童玩具來。干了一段時間,又覺得這玩藝兒不賺錢,就又改行去幫人家推車子。
推車子這行當,在舊上海雖然不算一門職業,但干的人卻很多,主要是那些“”。為了混幾個零花錢,替人家出把力。因為上海城市大、人多、黃包車也多,車主想多賺幾個錢,往往車里頭旅客擠得滿滿的。每逢上坡或過橋,就要跳下車來,用手扶著車把拼命往上拉。
癟三
圖源:搜狐網
每當這時,旁邊就閃出一個人來,幫著將車子推上坡去。車子上了坡之后,就由不得車主不給錢了。車主為了要在這塊地方混下去,怎敢得罪這些“”,只好從身上抓出把角票,打發他們走路。“”們接錢在手,轉身又去相幫另一部車。中野久勇干的就是這種營生。
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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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強力壯,幫完這個,又去幫那個,一天下來,能攢一大堆錢。他想早些攢足路費,好離開上海去臺灣轉道日本,所以他干得渾身是勁。
有一天,天下著大雨。一大早,中野久勇照常來到乍浦路橋橋頭幫人家推車子。早飯過后,雨越下越大,他不披雨衣,也不戴斗笠,淋著雨站在路上專等過往的車輛。不一會兒,前面來了輛黃包車,中野久勇走上前去,就在車尾幫著推起來。
當時雨天路滑,加上車內乘客太多,中野久勇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總算將黃包車推過了橋。這時的汗水雨水弄得他渾身濕透。他心想這回車主總該多給點錢吧,誰知接錢在手一看,還不夠平時別人給的一半。于是中野久勇拉住黃包車不放,和車主爭吵起來。車里有兩個戴禮帽的乘客,見車子被人拉住不讓走,耽誤了路程,就伸出頭來,想吆喝幾聲把那人嚇走。中野久勇曾是何等樣人?他怕嚇嗎?于是又和這兩個戴禮帽的人爭吵起來。兩個戴禮帽的人吵著吵著,突然覺得對方非常面熟,仔細一瞧——這張落湯雞似的臉,不就是在逃犯中野久勇嗎!
原來這兩個戴禮帽的旅客,正是戰犯監獄里化妝出來的便衣偵探。于是,兩人悄悄下車,從左右包抄上去,將中野久勇生擒活捉。經過審訊,又得知了大庭早志的下落,派人去把他抓了回來。
這兩個殺人魔王,終于向中國人民償還了血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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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岡村寧次的背后
岡村寧次,何許人也?他是侵華日軍總司令,對中國實行“三光政策”的罪魁禍首,是頭號戰犯!
早在1925至1927年間,他就曾擔任北洋軍閥孫傳芳的軍事顧問,為孫傳芳對抗北伐軍、挑起內戰出謀劃策。1928年任日軍步兵聯隊長,駐扎濟南時,又是“濟南慘案”的主兇。1932年任日本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參加日軍侵占上海的戰爭。1937年至1945年,歷任日軍第11軍、華北方面軍、第6方面軍司令官和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在中國實行極其殘酷的燒光、殺光、搶光的“三光政策”,使中華民族蒙受一千萬人以上死亡、五六百億美元財產的巨大損失。帶來的痛苦和創傷,國人皆曰可殺!
1945年8月,延安公布的日本戰犯名單中,岡村寧次被列為首要戰犯。
日本天皇下詔書宣布無條件投降時,岡村寧次正在上海。當時,他盡管對投降不服,但已沒有了反抗能力。一來,天皇命令不可抗拒,況且敗局已定,大勢已去,無法挽回;二來,他的部隊在中國抗日武裝力量和蘇聯紅軍的攻擊下,實力耗盡;三來,國際上戰勝國一方已對日本形成壓力,派兵進駐東京,接著組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這種形勢下,他才不敢輕舉妄動。
這個曾叫囂“三個月內滅亡中國”的戰爭狂人,轉瞬間成為中國人民的階下囚,心中十二分不服。他嘗試過各種方式自殺,但都沒有成功。槍彈早被繳去,軍刀早已被剝奪;上吊找不到繩子,服毒則時刻有人看守。最終,這個首惡戰犯岡村寧次進了戰犯監獄。
岡村寧次 圖源:維基百科
岡村寧次一向有恃無恐,態度非常傲慢。不但死不認罪,還說自己對遣返戰俘有功,應得到法律保護。審判持續到午后,法官們合議后一致同意終結辯論。下午3點對岡村寧次進行宣判。午飯由庭長石美瑜掏錢,邀其他4名法官到四川北路海寧路口的凱福飯店吃西餐。剛吃到一半,上頭來了電話。石美瑜不知道是誰來的,因此興沖沖地跑去接。可當他放下電話走回餐桌時,臉色卻變得很難看。四名法官猜想必與審判有關,便試探著開玩笑道:“庭長,是不是上級部門見我們辦案得力,發來嘉獎令?”石美瑜苦笑了一聲,乘著幾分酒意,打著飽嗝說:“上頭命令暫停審判,今天下午的宣判要取消。并要我們法庭所有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第二天,岡村寧次遞給法庭一張申請書,說他有病,要求保外就醫。法庭經請示上級部門,上級同意了。庭長石美瑜怕岡村寧次逃跑,將來脫不了干系,雖然準許“保外就醫”,但還是派了幾名便衣人員成天跟在岡村寧次后面,密切注意其去向。
此時國民政府已然風雨飄搖,各方人員早已無心國事。岡村寧次一案一擱就是幾個月,沒有人再提起。直到1948年底,李宗仁“代總統”才重新過問此事。中國軍事法庭恢復工作后,南京國防部來電,要石美瑜連夜趕回南京開會。回到上海后,他連夜通知其他幾位法官,稱明天將對岡村寧次進行判決。
法官們見庭長如此著急,又驚又喜。驚的是事發突然,毫無準備;喜的是大戰犯岡村寧次終將難逃法網。葉在增對石美瑜說:“庭長,原先沒有絲毫準備,明天開庭恐怕來不及。”石美瑜望了他一眼,說:“沒關系,來得及。這次不對外公開,只需通知幾家報社,來幾個記者就行。”
1949年3月26日上午,法官和記者們早早來到法庭,等了近一小時,仍不見石美瑜。人們從這反常現象中似乎察覺到什么,由等待轉為盼望,由盼望轉為焦急。只聽“吱呀”一聲,會場大門被推開。石美瑜夾著公文包,神色黯然地走了進來。大家起身相迎,他用手示意大家坐下,隨后居中落座。
岡村寧次在法庭上
他放下公文包,脫去白手套,掃視全場一圈,偏頭問坐在旁邊的葉在增:“人都到齊了嗎?”葉在增以軍人特有的姿態站起,“啪”地立正:“報告庭長,都到齊了!”
“唔。”石美瑜點點頭。
葉在增坐下后問:“庭長,開始宣判吧?”
石美瑜苦笑一聲,搖了搖頭:“不,我要宣布一個決定。”
“決定?什么決定?”法官們不明所以,只得睜大眼睛聽下文。
石美瑜從公文包中取出兩份內容相同的手諭,一份是“代總統”李宗仁的,一份是淞滬杭警備總司令湯恩伯的。手諭上寫道:岡村寧次負責遣返戰俘有功,應宣告無罪。
這兩份手諭如同兩聲炸雷,震得法官和記者們腦袋嗡嗡作響,不知所措。石美瑜接著拿出由國防部擬定、國防部長徐永昌簽字蓋章的《判決書》,要法官們簽字。
法官們沒料到這步棋,一時不知如何是好。從感情上講,釋放大戰犯岡村寧次是難以接受的。
石美瑜見大家遲疑,便亮出底牌:“告訴你們吧,這份《判決書》是最高當局的意思。諸位今天簽也是這么判,不簽也是這么判。國防部已經派了幾名法官在門外等著,將由他們接手。若不簽,我們都要被送去關禁閉,后果不堪設想。”
法官們聽了,只得無奈簽字。資歷最深的陸起首先簽字,隨后是林建鵬、張體坤、葉在增,最后是庭長石美瑜。簽字完畢,法官們雖然卸下一份責任,但心中卻更沉重了。
這份宣告岡村寧次無罪的《判決書》經簽字后立即生效。幾天后,岡村寧次即赴臺灣。
葉在增每當談起往事,負疚之情溢于言表。他一再表示,釋放岡村寧次,是他一生的遺憾。
岡村寧次的無罪判決書 圖源:維基文庫
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百萬雄師過長江,南京國民政府官員紛紛逃往臺灣、香港等地。臨行前,石美瑜找到葉在增,說:“走吧,咱們一起去臺灣,飛機票已給你買好。”對此,葉在增曾有思想斗爭——逃,舉目無親,況且身邊四個孩子,拖妻帶兒女,六口之家困難太大。不逃,前途未卜。思量再三,他決定留在大陸。炮聲隆隆之際,葉在增舉家遷往江西九江——妻子的故鄉,定居下來。
此后,葉在增在大陸風風雨雨度過三十余年。他曾表示,要用余生寫一部完整的《審判日本戰犯回憶錄》。
葉在增在九江政協演講 圖源:抗日戰爭紀念網
【編后記】
羅老師的這篇文章最早發表于上世紀九十年代的浙江《文化娛樂》雜志,后被《青年博覽》等刊物轉載,曾引發廣泛關注,產生了較大影響。
2007年,由梅孝斌、葉恕兵合著的《為正義敲響法槌:審判日本戰犯的軍事法官葉在增》由南京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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