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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學》2025年第2期要目
【特稿】
1.中國古代教育法制的沿革、特點與目標
張晉藩、呂曉鼎
【主題研討:民商經濟法治研究】
2.論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信用監管機制的創新
林鵬舉、彭真明
3.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視域下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之重塑
馬菊花
4.財產保險標的轉讓中的保險人權利救濟體系重構
韓萌萌
【實務專論】
5.檢察機關高質效參與專門學校建設路徑研究
羅凡興、劉蓓
6.輕罪立法背景下“供卡型”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刑罰適用研究
——以W市J區為例
蔚澤洋、鞏跇
【論文】
7.良法善治的學理意蘊與當代實踐研究
李人達、王偉
8.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環保行政機關原告資格之反思
張曉萍
9.民事訴訟立案登記制之運行困境與優化進路
陳顯宇、胡雪梅
【特稿】
1.中國古代教育法制的沿革、特點與目標
作者:張晉藩、呂曉鼎(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院)
內容提要:中國古代教育法制歷史悠久。在制度發展與建設的過程中,形成了遍及全國城鄉、官民廣泛參與、不同規格與不同層次的教育網絡。在這樣一個體系化的制度中,教育始終貫徹重政治的方針,教育內容以儒學為主,兼及醫學、律學等專門性學科,從而滿足國家建設的各種需要。在培養“才”的同時,道德教育發達,提出了先進的德育理念,形成了“德”“才”兩個不同但緊密聯系的教育模式。官學與私學結合,在培育出人才的基礎上,以發達嚴密的考試制度篩選人才。為了保障教育制度的正常運行,還制定了細致的學規,并將教育懲戒措施與國家司法程序相銜接,體現先教后刑理念在教育領域的貫徹。同時,教育的目標一方面在于“立德”,即培養人的內在德行;另一方面則在“立德”的基礎上,推己及人,將個人追求與國家命運緊密相連,激勵受教育者踐行治國安邦、天下大同的社會理想。中國古代的教育法制對中華文明的延續與繁榮起到了至關重要的奠基和推動作用。
關鍵詞:教育法制;學校;立德樹人;天下大同;德育
【主題研討:民商經濟法治研究】
2.論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信用監管機制的創新
作者:林鵬舉、彭真明(海南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信用監管是海南自由貿易港走向高水平高質量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的關鍵工具,有效的企業信用監管機制能夠規范市場競爭、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治理企業失信行為,并營造和諧的營商環境。海南自由貿易港現行企業信用監管存在著整體體系設計不足、多頭監管、事前監管的不足與事后守信激勵的缺失等問題。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信用監管機制的創新應構建信用信息共享的協同模式,將企業信用承諾與行政合規進行融合,重視守信激勵機制的精準靶向性激勵,通過多元共治和跨部門協作,提升信用監管的有效性,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海南模式,以促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高水平高質量建設與營商環境優化。
關鍵詞:海南自貿港;企業信用;監管機制
3.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視域下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之重塑
作者:馬菊花(武漢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是當前和今后國之大事。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作為一種重要的稅收治理工具,既為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提供了法治保障,又為民營經濟公平競爭保駕護航。然而,傳統觀點對該制度的研究停留在約束層面,忽視了其權利保護的重要內涵。鑒于此,需要對稅收違法黑名單的價值功能進行重新定位,并在此基礎上,結合民營經濟發展的現實困境,檢視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在立法層面、列入標準層面、懲戒措施層面以及信用修復層面對民營經濟的稅收遵從、發展積極性、發展活力和發展信心造成的實質影響,進而以問題為基點,提出完善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的建議。
關鍵詞: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稅收違法黑名單;權利保護
4.財產保險標的轉讓中的保險人權利救濟體系重構
作者:韓萌萌(中國政法大學)
內容提要:針對我國《保險法》在財產保險標的轉讓中采“從物主義”立法模式導致的保險人權利救濟困境展開研究。現行規則雖賦予保險人在風險顯著增加時的合同解除權與保費增加權,但存在行使條件嚴苛、通知義務依賴及風險非顯著增加時救濟空白等問題。基于對價平衡原則與危險共同體理論,結合比較法經驗與司法實踐,提出以下重構路徑:一是豁免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受讓人的重復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以降低交易成本;二是擴展保費增加權的適用范圍,涵蓋風險非顯著增加情形,實現動態對價平衡;三是明確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條件與程序,兼顧保險人風險管控與被保險人利益保護。構建以對價平衡為核心的保險人權利救濟體系,既能維護保險合同的公平性,亦能保障危險共同體的可持續運行,為我國保險立法完善提供理論支撐。
關鍵詞:財產保險標的轉讓;保險人權利救濟;對價平衡原則;危險共同體理論;保險法重構
【實務專論】
5.檢察機關高質效參與專門學校建設路徑研究
作者:羅凡興、劉蓓(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
內容提要:專門學校建設參與主體多元化,檢察機關因其系唯一全程流程參與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的司法機關,且系專司法律監督職權的國家機關,所以在參與專門學校建設中具有獨特優勢與重要地位。針對當前全國性立法體系尚未形成導致制度保障供給不足,專門學校生源及師資存在短缺影響檢察機關可持續性參與專門學校建設以及入學評估及教育矯正機制尚未健全統一掣肘參與廣度與深度等問題,提出制定專門教育國家層面立法、加強檢校銜接配合、推動專門學校入學評估和教育矯治規范建設、提升檢察干警專門教育素養、促使各參與主體切實發揮主觀能動性、拓展專門學校物質經費來源、科學開發運用專門學校考核評價系統等路徑,以期借助檢察機關高質效履職推動專門學校最大化發揮其在預防、矯正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方面的功能與優勢。
關鍵詞:檢察機關;專門學校;專門教育;未成年人
6.輕罪立法背景下“供卡型”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刑罰適用研究
——以W市J區為例
作者:蔚澤洋、鞏跇(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烏蘭察布市集寧區人民檢察院)
內容提要:相較于幫信罪內部其他類型,供卡型幫信罪具有犯罪數量最多、形式違法性極弱、供卡行為不具有繼續性、犯罪參與人關聯性較弱、可替換性強等實踐特征。供卡型幫信罪在刑罰適用上雖然存在實踐不統一的問題,但仍表現出兩個共性特點,處罰金刑的同時大量適用短期自由刑,實刑多、適用緩刑或不起訴少。前述刑罰適用特點的罪狀原因是犯罪主體主要為低齡青年、受教育程度普遍較低,犯罪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上都惡性較小,法益侵害較弱,形式違法性極弱。司法實踐原因上,適用自由刑是由于強制措施異化導致捆綁刑期;自由刑是短期,因為作為典型輕罪,立法和司法都認為法益侵害確實較弱;實刑多、緩刑少,是由于程序繁瑣、難以確定是否有利于被告、審判慣性、多機關理解不同等多方面原因。當前刑罰適用存在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均不足的問題,有關法條和規定在罪狀和裁量上適用也較為僵化。對刑罰適用進行矯正,理念上應貫徹“經濟犯罪經濟手段解決”;具體措施上,激活罰金刑的適用,先退賠損失,后適用罰金刑,補充適用自由刑,逐層遞進;通過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幫助涉罪人員更好回歸社會;進行犯罪信息附隨記錄的信用修復;檢察機關應對緩刑適用與否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議。
關鍵詞: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供卡型幫信罪;輕罪立法;短期自由刑;罰金刑
【論文】
7.良法善治的學理意蘊與當代實踐研究
作者:李人達、王偉(中共海南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
內容提要:法治即良法善治,作為法治核心原則的“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本質上與馬克思主義權力觀所概括的“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異曲同工,探其來源,該原則主要衍生自《政府論》等經典著作所反映的社會契約理論。法治可發揮重要效用。從人類歷史進程來看,依靠法治可以跨越這樣那樣的“陷阱”,于國家于民族而言意義非凡;從政府工作人員自身角度來看,踐行法治可以有效防范、化解因心理失衡引發的問題。鋪就中國式現代化道路,需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不斷深化法治領域改革:依憲立法,加快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
關鍵詞:習近平法治思想;良法;善治;馬克思主義權力觀;《政府論》
8.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環保行政機關原告資格之反思
作者:張曉萍(海南師范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在公益訴訟制度建立后的一段時間里,行政機關能否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一直是理論界和實務界爭議的焦點。賦予行政機關環境民事公益訴權,在理論層面不僅容易導致執法權的司法化,還容易打擊社會組織的積極性,同時在行政機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之訴蓬勃發展的背景下,再賦予其公益訴權實際上會導致權力的高度重疊,不利于兩訴的有效銜接。當下,可通過限縮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制度內涵將其定位于預防之訴,以求行政機關退出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舞臺,實現其行政權用盡原則下生態損害賠償之訴的事后救濟功能。
關鍵詞:行政機關;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生態損害賠償訴訟
9.民事訴訟立案登記制之運行困境與優化進路
作者:陳顯宇、胡雪梅(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2015年,我國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解釋》,該解釋明確采納了立案登記制作為我國民事案件的基本立案制度,旨在解決此前因立案審查制帶來的“立案難”問題。自實施以來,立案登記制改革已歷經多年。在此期間,立案登記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績,但訴權憲法保障缺失、立案時間延長、訴權濫用等一系列問題,日益成為亟須解決之議題。鑒于此,在新時代民事立案登記制的改革中,務必要秉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之原則,積極推動民事訴訟權利憲法化進程,增強司法改革舉措之協同性,嚴格貫徹“司法有限”之原則,方能在新時代更好地發揮立案登記制的積極作用,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關鍵詞:訴訟爆炸;司法改革;訴權保障;立案登記制
《南海法學》是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出版的海南省的法學類學術期刊(刊號CN46-1086/D),由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主管,海南省法學會、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本刊關注法學理論前沿問題,聚焦法治熱點事件,關注重大現實問題,展現法學理論的最新研究成果,為法治中國、法治海南建設及南海依法治理提供智力支持。
責任編輯 | 王睿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王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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