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春榮
在就職后向聯邦議院所做的第一次政府聲明中,德國總理弗里德里希·默茨特別強調,在應對全球挑戰以及經貿領域,中國依然是德國及歐盟的一個重要伙伴。但是,與此同時,他強調要在“戰略性去風險”框架里進一步減少對中國的單方面依賴。按照德國默茨政府《聯合執政協議》的說法,這種“戰略性去風險”的目的是為了增強德國的韌性,包括科研體系的韌性,為此需要建立“獨立的中國(學)能力網絡”。
提出打造“獨立的中國能力”,并非本屆政府的發明。上屆德國政府于2023年7月13日發布的《中國戰略》,就突出要傳授“獨立的中國能力”,并認為“這對于促進相互理解以及長期成功捍衛和維護德國利益至關重要”。根據當時德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的說法,“獨立的中國能力”建設主要是指不依賴來自中國方面的財政資助,并認為,“只有這樣,才能確保能力的傳授符合德國教育與科研體系的要求,特別是教學與科研自由的要求”。在默茨政府的《聯合執政協議》中,“獨立的中國(學)能力網絡”建設更是被與擴大針對虛假信息活動的研究關聯在一起。
從促進“中國能力”建設,到強調“獨立的中國能力”培養,反映了德國對華定位的變化和政策調整。最初,在中國國際影響力日益上升以及中德交往日益密切的背景下,德國政府越發意識到增強各界“中國能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國能力”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2015年10月德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頒布的《中國戰略(2015-2020)》文件中,這份文件是作為在教育與科研領域與中國開展合作的戰略框架,其目的顯然是為了加強中德雙方之間的合作。
但是,在美國加大力度聯合盟友遏制中國的背景下,歐盟及德國越發強調對中國的“競爭者”乃至“制度性對手”定位,并奉行對華“去風險”政策。于是,與中國的科教和人文交流也成為風險領域,包括要在“中國能力”的建設中“去風險”,這意味著對華“去風險”從經貿領域,溢出到了教育與科研領域,也因此,德國的“中國能力”建設議題被越發政治化、安全化。
由此,原先旨在加強與中國合作的“中國能力”建設,異化成了對華“去風險”能力培養。這不僅違背了建立和加強“中國能力”的初心,而且也無法真正形成德國所需要的“中國能力”。其中的道理很簡單,因為如果從一開始就抱持“去風險”的想法,就不會想著與中國伙伴進行交流,也不會作出到中國進行更長時間逗留的安排,由此,只能在空中樓閣里想象如何與中國及中國人打交道,最終形成的“中國能力”很可能與現實脫節。更為重要的是,這種憑空構造的“中國能力”一旦固化,可能在現實中碰壁后,依然沒有能力去進行自我調適。
其實,過于強調“獨立的中國能力”建設,也多多少少反映了德國方面心態的變化。德國方面擔心,在與中方的交往中,會受到中方的“過度”影響,這本質上也是一種缺乏自信的表現。這和經濟領域的情形具有類似性,如果對本國的經濟和產業競爭力有信心,就會保持對外開放的政策,通過相互競爭不斷提升自身的競爭力;但是,如果自信心下降,就有可能以“去風險”的名義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
總之,“獨立的中國能力”建設不應寄希望于“自我孤立”,因為這樣的能力培養路徑勢必走向歧途,誤以為可以通過減少與中國的交往來增強“中國能力”建設,最終只會使德國的“中國能力”越發缺失,這顯然不符合德國的利益。在筆者看來,恰恰相反,“獨立的中國能力”需要在與中國及中國人的互動中才能真正形成。只有積累了現實的、與中國及中國人打交道的經驗,才能“獨立地”思考自己存在哪些“中國能力”上的優勢和短板,也才能“獨立地”思考與中國合作的機遇和風險何在。
在這個意義上,中德雙方都應該搭建更多的平臺、創造更多的機會,加強雙方的人員往來與學術交流合作,尤其是需要架起兩國年輕人之間對話與交流的橋梁。據筆者所知,近來德國年輕人來中國走走看看的愿望很強烈。可以想見,在實地觀察中國、與中國年輕人交流之后,他們不僅可以加強自己的“中國能力”,中國的年輕人也會在與德國同齡人的交往中,提高自身的“德國能力”,由此形成一個相互成就的能力培養過程。這無疑對德國、中國以及中德合作都是有益的。
(作者是同濟大學德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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