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安監管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江西銀行(01916)吉安分行因三項違規行為被處以120萬元罰款;同時,該行6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54萬元。這是江西銀行在2025年內第二次領到罰單,4月時,其已因違規處置不良貸款被罰款40萬元。
罰單顯示,江西銀行吉安分行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違規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違規處理銀承墊款以及虛列費用。針對這些問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安監管分局依據相關法規,對江西銀行吉安分行作出上述處罰決定。同時,對涉及違規行為的責任人廖雪俊、呂風梅、鄭小敏、趙凱、宋黎翎、胡香琴分別給予警告,并累計罰款54萬元。
這并非江西銀行首次因違規行為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早在今年4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萍鄉監管分局就曾發布處罰信息,江西銀行因違規處置不良貸款,被處以40萬元罰款,時任南昌銀行副行長的陳勇也因相同事由被警告并罰款7萬元。
江西銀行的前身是南昌銀行,2015年底,南昌銀行吸收合并景德鎮商業銀行后,新設成立江西銀行,并于2018年6月成功在港交所上市,成為國內首批赴港上市的城商行。
根據江西銀行2024年年報,截至2024年底,該行資產總額達到5736.4億元,較上年底增幅3.9%。在經營業績方面,2024年該行實現營收115.6億元,同比增長2.3%;歸屬于該行股東的凈利潤約10.6億元,同比增長2%。
然而,江西銀行近年來卻風波不斷。除了上述提到的違規受罰問題,其內控管理與經營狀況也面臨諸多挑戰。
行業集中風險凸顯
資產質量層面,截至2024年末,該行不良貸款率雖相比2023年末有0.02個百分點的微降,為2.15%,但遠高于2024年四季度同業平均水平的1.5%;不良貸款余額攀升至75.9億元,較2023年末增加了4%。
行業分布上,房地產業堪稱重災區,不良貸款率從2023年的3.29%急劇飆升14.52個百分點,高達17.81%,不良貸款余額增加9.6億元,達到13億元。
除房地產外,批發和零售業不良貸款率達7.66%,制造業為2.66%,建筑業為1.6%,其中農林牧漁業和租賃商務服務業的不良率較2023年也呈現上升態勢。
2024年,江西銀行當期計提資產減值損失為73.8億元,較上年增加7.1億元,漲幅10.7%,表明銀行在資產質量管控上面臨著巨大壓力,需撥備更多資金來應對潛在風險。
截至2024年末,江西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較2023年末減少0.07個百分點,降至9.3%;一級資本充足率較2023年末減少0.06個百分點,降至12.31%;資本充足率較2023年末減少0.08個百分點,降至13.47%,均低于同期行業平均水平。
撥備覆蓋率從2023年的177.26%降至160.05%,逼近150%的監管紅線,風險抵御能力進一步減弱。資本充足率下滑,意味著銀行抵御風險能力降低,在拓展業務、應對不良貸款風險時面臨資本約束。
客戶集中度風險也十分突出。截至2024年末,十大非同業單一客戶風險暴露余額總計275.9億元,占貸款總額比例為7.8%,占一級資本凈額的比例達56.6%;最大單一客戶風險暴露余額為34.3億元,占一級資本凈額比例為7%。
十大非同業關聯客戶風險暴露余額總計396.8億元,占貸款總額比例為11.2%,占一級資本凈額比例更是高達81.4%。
盈利能力虛增
盈利能力方面,表現堪憂,雖然2024年江西銀行營收、凈利潤同比增長都在2%以上,但其真實盈利能力并不樂觀,稅前利潤僅7.5億元,同比下滑25.5%。
凈利潤同比增2.2%主要依賴3.5億元所得稅抵免,剔除該非經常性損益后,實際盈利能力持續弱化,該行解釋為,“持有國債和地方債利息收入等符合稅法規定的免稅收益增加”。
江西銀行近年來的業績壓力主要源于公司銀行業務板塊的持續巨額虧損。據年報數據顯示,自2022年起,該行公司銀行業務已連續三年錄得虧損:2022年虧損7億元,2023年虧損5億元,2024年虧損額進一步擴大至11.3億元。
虧損的核心誘因指向巨額資產減值損失的持續計提。2022年至2024年,江西銀行公司銀行業務每年分別計提資產減值損失55億元、57.7億元及61.7億元,較2021年的27.6億元增長超一倍;三年累計計提174.4億元,直接侵蝕了該行利潤空間。
合規內控漏洞頻發
2024年以來,江西銀行旗下吉安、萍鄉、南昌、九江、贛州、景德鎮等地的8家分支機構因違規經營、業務操作不規范等問題,累計被金融監管部門罰沒428萬元,處罰范圍覆蓋票據、信貸、外匯等多項核心業務領域。
據處罰信息公開表披露,江西銀行違規行為集中于三大領域:票據業務方面,吉安分行因“未按要求辦理匯票承兌、貼現,違規收費”被罰120萬元;贛州分行及贛州開發區支行因“違規辦理虛假貿易背景承兌匯票業務”分別被罰35萬元。信貸管理方面,南昌迎賓大道支行、贛州開發區支行因“違規辦理、發放貸款”各被罰40萬元及35萬元;萍鄉分行因投資業務違規遭罰40萬元。外匯業務領域,九江分行因“未審查交易單證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一致性”被罰沒78萬元。此外,景德鎮分行因“未依法履行職責”被罰40萬元,南昌高新支行因授信管理問題受罰40萬元。
而且,《財中社》注意到,近年來,江西銀行有多位高管落馬。原董事長陳曉明與原副行長俞健先后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陳曉明于2022年3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2月被“雙開”,其涉案問題包括“將江西銀行視為‘私人領地’”“大搞家族式腐敗”“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等;2024年4月,俞健主動投案,同年11月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等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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