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內娛有自己的霉霉(Talyor Swift):
同樣是30多歲,同樣是創作型女歌手,同樣在還沒成年時就發表了自己備受贊譽的首張專輯……
不僅如此,據外媒報道,霉霉是歐美巡演票房最高的女歌手,而鄧紫棋是中國乃至亞洲巡演票房最高的女歌手。
鄧紫棋和霉霉擁有相似的高光,也有相似的荒誕經歷——居然都需要耗時多年、付出不少代價,才能讓自己寫的歌屬于自己。
試想一下,如果你已經六年零八個月,沒有收到應得的工資,你會怎樣?
6月12日,鄧紫棋在社交平臺上宣布重錄包括《泡沫》《光年之外》《后會無期》等歌曲在內的舊作,并發長文敘述自己與前公司的版權糾紛。
鄧紫棋在文中表示,與前公司蜂鳥音樂的官司已經持續了6年,她也已經超過6年沒有收到自己創作的歌曲的版稅——即便由她創作的歌曲每年都在產生版稅收入,且她身為詞曲作者,在音樂作品授權的收入里,理應獲得相應部分的版稅收入。
而這一切遭遇要從2019年說起。
2019年3月7日,鄧紫棋單方面宣布因蜂鳥音樂嚴重違約在先而與該公司解約。
但蜂鳥音樂當時聲明稱,公司與鄧紫棋簽訂了兩份合約,有效期至2022年。蜂鳥全權擁有在合約生效期間所有由鄧紫棋制作或與鄧紫棋合作制作的任何音樂作品及錄制的版權,以及某些其他商標及知識產權。
雙方互訴違約。鄧紫棋指蜂鳥音樂在未經自己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在香港和內地注冊鄧紫棋G.E.M.商標。
她還稱,因蜂鳥音樂作出虛假陳述,她才會簽下合約,因此主張該合約無效。
在6月12日的長文里,鄧紫棋補充了細節:
鄧紫棋在15歲時遇到了蜂鳥音樂,由于當時未成年,合約由母親代談,也必須有母親共同簽署。母親不擅英語,合約卻是全英文的,當年僅憑信任,母親以為我那些創作的版權真如口頭闡述給她的那樣,將是屬于我的,便同意讓我簽下合約。然而許多年后,我突然發現原來合約所寫的并非如我母親以為的那樣。原來我創作的歌曲,著作權根本不在我的手里,只有版稅會來到我手上......
這也意味著,即便歌曲是你寫的,別人卻有可能禁止你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你親手寫的歌。
鄧紫棋與蜂鳥音樂對簿公堂,但官司到今天都沒完全得出結果。而根據香港特區的相關法律,她甚至難以重錄自己的歌曲。
蜂鳥音樂還曾在2024年1月發布聲明,稱該公司是《泡沫》《后會無期》《多遠都要在一起》等103首鄧紫棋作品的版權獨家所有人,未經其許可,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將所列音樂作品用作翻唱、復制、演出、網絡傳播以及其他商業性用途。
而聲明的背后,是鄧紫棋終于找到了合法使用自己歌曲的突破口:根據我國的《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如果音樂作品首次錄制或發行時未明示禁止他人錄音使用,任何人都可以依法通過法定許可制度,在支付法定報酬的條件下進行重錄。
鄧紫棋團隊于是對以往的所有創作進行調查與公證,證明除《新的心跳》《童話休止符》兩張專輯外,其余作品均未明示禁止重錄。
同時,由于鄧紫棋14歲時加入了香港作曲及作詞家協會(簡稱CASH),所以她創作的歌曲,其公開表演、廣播、網絡傳播等權利都已交由CASH代為管理。這表示,無論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如何,傳播權等公開播放的權利仍然由鄧紫棋所有!
于是,6月12日,鄧紫棋重錄的《I AM GLORIA》得以正式登陸音樂平臺。
巧合的是,就在兩個星期之前,霉霉也剛剛在自己的社交平臺上宣布了好消息:她已購回自己前6張專輯母帶的版權。
霉霉的版權糾紛也始于簽約的第一家唱片公司,她與第一家唱片公司Big Machine簽約時也同樣是15歲。
2018年,霉霉與Big Machine合約到期,但按照合約內容,Big Machine仍然擁有霉霉《Taylor Swift》《Fearless》《Speak Now》《Red》《1989》《Reputation》的母帶版權。
同年,Big Machine將這6張專輯的版權出售給了音樂經紀人斯庫特·布勞恩(Scooter Braun)。在2019年6月的一篇文章中,霉霉稱這是最糟糕的事——斯庫特·布勞恩曾是侃爺(Kanye West)的經紀人,也一度在公開場合攻擊霉霉。
接下來是長時間的拉鋸戰:
霉霉開始和斯庫特·布勞恩談判,希望能回購自己的版權,但布勞恩提出了苛刻的條件。他不僅要求霉霉繼續與已被他收購的Big Machine合作,并且需要用新專輯的版權來換取舊專輯的版權。
為了重新獲得熱門歌曲的控制權,霉霉在2019年8月宣布了重新錄制前6張專輯的計劃。
不過,2020年11月,斯庫特·布勞恩又將6張專輯的版權以3億美元的價格轉手出售給了私募股權公司三葉草資本(Shamrock Capitol),這也成了霉霉得以回購版權的契機。
我創作的所有音樂、音樂視頻、照片、未發布的作品,我的全部心血,現在都屬于我自己了。2025年5月30日,霉在發布于官網的手寫信中敘述了事情經過,并感慨道:20多年來,它像一根吊在我面前卻被一次又一次拽走的‘胡蘿卜’。我幾乎不再相信這事會發生,但現在,一切都成真了。
據多家外媒報道,霉霉為回購自己專輯版權支付了上億美元。
讓自己寫的歌屬于自己,看似理所當然卻并不簡單。而霉霉和鄧紫棋的抗爭,意義也不止于為自己爭取權益。
霉霉在2019年的一篇文章中表示:我認為這是一個信號,表明我們正朝著為創作者帶來積極變革的方向前進——無論以何種方式,我都不會停止為實現這一目標而努力。
在5月30日的手寫信末尾,霉霉還寫道,她的遭遇引發了業界關于創作者權益的討論,如今年輕藝人——尤其是年輕女性藝人——擁有自己母帶版權的情況,比 2006 年時更普遍了。
每當有新藝人告訴我,因為我的抗爭,他們在唱片合約談判時爭取到了母帶錄音的所有權時,我就會想起這一切發生的重要意義。
值得一提的是,鄧紫棋與蜂鳥音樂的相關法律訴訟尚未結束,當前僅確定了部分歌曲可依法進行重新錄制,但版權歸屬問題仍未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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