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財產所有權問題上,中國人最普遍也最古老的觀念,即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這種從觀念到事實的財產皇權所有,其形成的邏輯,大概是先有事實,再有觀念,而后入《詩》,成為簡潔明確并朗朗上口的語言文字表述;而《詩》的廣泛傳播、吟誦,反過來又強化了這樣的觀念,再由觀念促成對皇權獨占性的廣泛至全覆蓋的社會認同。
那么,古代產權制度傳續千年真因為“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嗎?
宋代理學大家朱熹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征引,很有意味:
舉程子說云:“‘性中只有個仁義禮智,何嘗有孝弟來!’說得甚險。自未知者觀之,其說亦異矣。然百行各有所屬,孝弟是屬于仁者也。”因問仁包四者之義。
曰:“仁是個生的意思,如四時之有春。彼其長于夏,遂于秋,成于冬,雖各具氣候,然春生之氣皆通貫于其中。仁便有個動而善之意。如動而有禮,凡其辭皆禮也;然動而禮之善者,則仁也。
曰義,曰智,莫不皆然。又如慈愛、恭敬、果毅、知覺之屬,則又四者之小界分也。譬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固也。
然王畿之內是王者所居,大而諸路,王畿之所轄也;小而州縣市鎮,又諸路之所轄也。若王者而居州鎮,亦是王土,然非其所居矣。”又云:“智亦可以包四者,知之在先故也。”
朱熹回答弟子關于仁義禮智諸概念與“孝弟”的關系問題,竟也用上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來作喻。
在朱熹的觀念里,仁在與義、禮、智的關系,進而與孝弟、慈愛、恭敬、果毅、知覺等等的關系中,“是個生底意思”,即是個基礎性的概念,其他諸概念都是由仁衍生出來的,在其他諸概念中都貫穿著“仁”之義。
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如何與之相關而可以用來作喻呢?
朱熹說,像天下之土,有王者所居之地“王畿之地”,也有諸路、州縣市鎮所轄之地,而為什么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呢?
這里的“王土”就“是個生的意思”,王土是基礎,王土與諸路、州縣、市鎮的關系,就和仁與其他諸倫理觀念的關系一樣。
諸路、州縣、市鎮的土地,是在“王土”基礎上的管轄之地,諸路、州縣、市鎮的所屬性質并不否定王土的性質。
或者說,天下所有諸路、州縣、市鎮所轄土地,歸根到底都歸皇權所有。
倫理概念之間的關系,王土與諸路州縣轄地的關系,本來是兩類性質完全不同的問題,朱熹卻將二者類比在一起,并且是用后者來說明前者。
這說明在朱熹的時代,后者的關系最為普及,最好理解,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天下土地都歸屬皇權的觀念,是人人都可以明白、不存在任何疑義的觀念。
我們再來看一個明代的例子,《明史》列傳第七十三《李敏傳》載有戶部尚書李敏關于革除皇莊的一道奏章:
今畿輔皇莊五,為地萬二千八百余頃;勛戚、中官莊三百三十有二,為地三萬三千一百余頃。
官校招無賴為莊頭,豪奪畜產,戕殺人,污婦女,民心痛傷。災異所由生。
皇莊始正統間,諸王未封,相閑地立莊。王之藩,地仍歸官,其后乃沿襲。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必皇莊。請盡革莊戶,賦民耕。畝概征銀三分,充各宮用度。
無皇莊之名,而有足用之效。至權要莊田,亦請擇佃戶領之,有司收其課,聽諸家領取。悅民心,感和氣,無切于此。
皇莊是以皇室的名義管轄的土地,李敏極言皇莊之害,建議革除,撤皇莊而賦予民戶耕種,征收租稅以充皇室之需。
李敏的奏章雖然說明了皇莊管理的亂象,說明其危害,但皇莊為什么可以革除,他所闡述的基本邏輯,仍然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個終極性的理由。
既然天下所有的土地都是皇土,再要設置皇莊還有什么必要呢?而且由此還會造成邏輯上的混亂。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說的不僅僅是一個土地問題,它象征著所有天下財富。
也就是說,這一觀念所包含的真實含義,是天下財富歸皇帝一人所有,為其獨占;皇帝對天下財富具有任意支配的絕對權力。
在傳統文獻中,在思想家的論說中,這一思想的表達是非常明確的。
元代胡震的《周易衍義》中,關于卦十四《大有》卦辭及象傳的相關傳文有一段釋義:
九十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君子公其有,則能亨通于君;小人私其有,則不能亨通于君。
九三,居下體之上,公侯之象,其德剛正,故其尊君親上,忠誠貫通,所謂亨于天子者。
蓋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吾不敢有其土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吾不敢有其臣也。
蕃育黎庶,所以安吾君之民;作成人材,所以待吾君之用;豐厚貨財,所以待吾君之需;訓練兵卒,所以揚吾君之威。
舉其所有,無一不通乎君,曾無私己之心焉。
胡震明確強調了普天之下“舉其所有,無一不通乎君”的思想。
繁衍、富裕、安撫黎民百姓,是為了安定天子之民,鞏固天子的統治;培育人才,是為培養輔弼之臣;發展經濟、增殖財富,是為了滿足君主的需要;訓練兵卒,是為了顯揚君主的權威。
在帝制時代,一切都是為著皇權而設。天下之一切,在根本的意義上,都是屬于皇帝一人之私產。
明代丘潛的《大學衍義補》中,針對憲宗接受臣下敬獻問題發表議論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凡土所生之物,何者而非天子之物乎?有之,固不足以為夸;無之,亦不足以為歉。”
這話說得再明確不過了,凡土所生萬物,都屬于天子所有。
以上我們從漢、唐、宋、明不同時期的幾個例證,說明帝制時代的基本生產資料土地歸皇家所有,皇權占有天下財富觀念的根深蒂固和天經地義。
在這一點上,可以說是從朝廷到民間,是最具廣泛意義的社會共識,幾乎看不到任何給予批判和否定的例子。
雖然這是一種觀念,但形成了共識性的觀念,就必然造成客觀上的事實。
宋孝宗時,陳亮上書中說的“兵皆天子之兵,財皆天子之財,官皆天子之官,民皆天子之民”,看來不是觀念性的虛言,而是確定不移的事實。
的確,在那樣的時代,天下一切都是被打上了皇權印記的,皇權對天下財富的最終獨占性,是個不容置疑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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