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8日中央發布禁酒令,要求“公務工作餐含酒精飲品不得上桌”。而這一禁令目的是什么呢?
我們先看案例。據統計數據表明,我國從2013年到2025年,12年的時間中,公開通報的數據中有21起官員飲酒致死事件。比如2013年的黑龍江孟慶安陪酒猝死,當年作為黨委書記的他,在招待某省級干部而酒后心臟病發作不幸身亡,而此事件最后查明是公款消費。
資料圖:5月18日禁酒令修訂版
再如2016年河南雷明奎宴飲身亡事件。在2026年11月河南汝南縣6名干部聚餐,因酒桌上飲用了約4斤白酒,導致酒后不適而身亡。他們是在工作日午間用餐飲酒導致的悲劇。
正是因為一件件令人意想不到的酒后悲劇的發生,導致中央八項規定遲遲未能得到有效落實。故本次再加強“禁酒令”的規定。同時,不僅是酒后身亡給我們帶來警示,酒后交通安全隱患也是不容忽視。從以下列表數據,我們可以清晰看到歷年來酒后酒駕身亡人數不計其數,這背后是多少家庭的心酸故事。
資料圖:歷年酒駕事故統計數據
所以,我認為禁酒令具有以下五個原因:
第一、公款資金安全問題可以得到保障,抑制公職人員黨員干部“舌尖上的腐敗”。
公款吃喝,直接給地方政府和國家帶來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到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
第二、酒后安全隱患問題可以減少。
據司法案例來看,約61%的家庭暴力屬于酗酒所引發的暴力犯罪 ,38%的青少年斗毆案件也與酗酒有著直接關系。因此,公職人員與干部公務工作餐禁止飲酒,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因酗酒造成的不良事件。保證社會治安穩定。
第三、建設健康廉潔工作作風。
不要因為請領導辦事而特地設局宴請,不僅造成社會風氣的不好影響,同時誤導大眾“認為別人請幫助自己,理應好酒好菜招待。
第四、保證工作效率與質量。
都說喝酒容易誤事,公務工作餐本應正常用餐將自己職能崗位工作認真完成,若是喝酒后不管多少,酒精都會影響人員的精神集中性。對于工作上產生干擾,也影響其工作效率,而公務工作餐禁酒,則可以給工作帶來積極影響。
第五、限制酒桌權利的行為。
“想要上級領導提拔自己,我該準備什么樣的好酒好菜招待呢?”這種晚年時有發生下屬宴請領導大吃大喝的現象,如今是該被杜絕了。公職人員不應該因為人民群眾賦予其權力而利用權力幫他人圖“便利”。
資料圖:禁酒令有利于社會建設與公職人員的行為規范
所以,對于本次禁酒令的重申,我認為是有利于社會建設與公職人員的行為規范。同時利于社會的穩定發展、降低酒后安全隱患、提升公職人員的工作效率與質量。
對此,你認為禁酒令還有什么意義嗎?
注:本文相關引用數據及圖片均來自網絡素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