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人民網”發表評論文章《禁止違規吃喝,不是吃喝都違規》。文章提到,各地縱深推進違規吃喝專項整治,是正風肅紀的必然選擇,但個別地方“層層加碼”,把“禁止違規吃喝”簡單等同于“禁止吃喝”。
從來只有“禁止違規吃喝”,沒有所謂“禁止正常吃喝”。一切的整治措施,都是通往這個目標的“橋”和“船”,而不是簡單地禁止正常餐飲,不計民生地盲動蠻干。
黨中央從八項規定破題抓黨風廉政建設,正是以“小切口”撬動“大成效”,管住少數人的“嘴”,贏得的是千萬百姓的“心”。這是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更是民心所向的必然選擇。正常餐飲,是民生的底色、人性的溫度、經濟的脈搏。街頭巷尾的特色店、闔家團聚的聚會飯、朋友小聚的大排檔,本就是生活日常與市場活力之體現。
本該精準的“手術刀”,在一些地方成了“亂揮的大錘”:凡聚餐就審查、凡宴請就干預,“一碗面、大罰款”,自己掏錢請兩三好友聚一聚也不行,普通黨員干部吃飯戰戰兢兢。這種行為也是懶政,是形式主義的變種,讓商家失了生意,也讓民生煙火黯淡。
這些“層層加碼”,看似“積極作為”,實則是懶政思維下對政策的誤讀、對民生的漠視,用簡單粗暴代替精準治理,拿形式主義掩蓋能力短板。餐館沒了客流,消失的不只是煙火,更是服務員工資、養殖戶訂單、供應鏈循環……層層加碼的代價,最終壓在勞動者肩頭。
“尺度”劃分行為邊界,嚴管絕非管死,紀律劍指權力異化的貪腐病灶,而非私域里的尋常人情。若把“嚴管”異化為對個人請客“上綱上線”,連獨自小酌都要動輒“亮紅牌”,便是舍本逐末。當然,即便是個人宴請,也需守好“小酌怡情、不耽正事”的分寸。
閱讀鏈接:三人以上吃飯就算違規?
近日,不少文章的內容是,平日里,自己經常去的餐廳,經常是需要預訂包間,可最近突然門可羅雀,已經找不到往日的熱鬧景象。一問服務員才知道,最近幾天開始,每個晚上都是這樣——服務員說,現在很多單位規定不得聚會,不得喝酒甚至不得聚餐,原來的生意火爆,現在就這樣了。
還有文章提到,公職人員3人以上聚餐需要提前報備。更有律所的動員會提出要求,所有的律師要做到不吃請、不請吃,外出吃飯要報備。這本意是是查處違規吃喝的整治行動,怎么到了執行層面,就成了對正常的聚會吃飯下手了呢?
即便是公職人員,也都有親戚朋友,也有同學師生,在不影響公職行為、不花公家錢款、僅是正常社交的氛圍下,怎么就成了需要報備審查、禁止赴宴的“違規行為”?
上級要求查處違規吃喝行為,一定要避免出現矯枉過正、層層加碼的現象,一定要精準理解“違規吃喝”的范圍。如果標準模糊、隨意擴大范圍的話,對于正常消費的打擊影響,則是對社會經濟的一種傷害,更是偏離了法治的軌道,不良影響深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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